新丰家园
标题:
串门岁半男童无辜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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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咸鱼罐头
时间:
2007-4-11 15:50
标题:
串门岁半男童无辜被杀
4月2日晚,新丰县城发生一宗故意杀人案.一名女子上门找情夫"算帐",持刀捅向年仅一岁半的无辜男童,致使男童抢救无效死亡.行凶女子割脉自杀,昏迷6天后至4月8日脱险. ≮≮
作者:
心怡
时间:
2007-4-11 18:39
这女子的眼力也太差了, 第一眼,看漏眼做了人家的情妇.第二次还走漏眼捅到男童.另外还来个死过翻生. àà
作者:
咸鱼罐头
时间:
2007-4-11 18:54
今天在单位看报纸看到的.用手机发表的,当时打字打到一半,领导叫去办件事.结果回来时报纸不知给谁拿了.只要把后面一段全删了发上来了...哈哈....
作者:
情施
时间:
2007-4-11 19:01
怎么会有那么凶残的女人??
作者:
小铁哥
时间:
2007-4-11 19:15
该名广西籍女子杀死的,是大婆姐姐的小孩~~!!
这小孩太可怜了~~
我们一起默哀一分钟吧~~!!
作者:
释得虔
时间:
2007-4-11 20:58
那个男的我认识,和我去广西的
作者:
童話
时间:
2007-4-11 21:32
[quote]原帖由 [i]释得虔[/i] 于 2007-4-11 20:58 发表 [url=http://www.xf105.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4645&ptid=15746]http://www.xf105.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url]
那个男的我认识,和我去广西的 [/quote]
[s:40] [s:40]
可怜的是那无辜的小孩![s:43]
作者:
cecillia
时间:
2007-4-11 23:58
咸鱼,你这样的新闻看了让人难过!为了孩子觉得伤悲;为那女人感到悲哀;我想那个男人应该一辈子都自责的。无辜的孩子因为他的玩乐而丧命。最可怜的是孩子的母亲。她何过之有了?孩子没了,我想,孩子的爸爸他也是不会要的了。
对于男事主,这下真的可以说是家破人亡了。虽然那个凶手会得到应有的惩罚,但家还有吗?人,还在吗?全被自己的激情给毁灭了。
也许,当事人双方是有感情的吧。呵呵!我乱发表了一通自己的看法。
突然想起一句话:爱可以改变一切也可以毁掉一切.感情可以得到一些也可以失去一些.
愿无辜的孩子可以得到安息;愿在世的人能真正忏悔.....
作者:
咸鱼罐头
时间:
2007-4-12 00:45
楼上的老大.....发生这种事情不关我的事啊~~~~
人不是我杀的~~~~~!!!!
呵呵....
作者:
cecillia
时间:
2007-4-12 09:05
标题:
回复 #9 咸鱼罐头 的帖子
LZ,我知道与你无关!只是看了让人有点难过,有点深思而已!可怜的孩子!
幸福的咸鱼![s:39] [s:39]
作者:
☆黑仔←跃☆
时间:
2007-4-12 11:36
[quote]原帖由 [i]小铁哥[/i] 于 2007-4-11 19:15 发表 [url=http://www.xf105.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04609&ptid=15746]http://www.xf105.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url]
该名广西籍女子杀死的,是大婆姐姐的小孩~~!!
这小孩太可怜了~~
我们一起默哀一分钟吧~~!! [/quote]
铁哥!~~~~详情~~~你清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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