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家园

标题: 无视“禁火令”?这8人惊动了新丰公安,结果… [打印本页]

作者: 新丰家园    时间: 2018-3-31 16:51
标题: 无视“禁火令”?这8人惊动了新丰公安,结果…
                                                                                                   

清明将至,上坟祭祖人员剧增,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等现象增多,森林防火已进入特险期,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新丰县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点击查看“禁火令”哟~)在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4月10日清明节期间,全县进入森林防火紧急状态。

近日,新丰县破获5宗山火案抓捕追责8人。活生生的案例再次警醒户外用火麻痹不得!

马头镇上湾村“塘角岭”山火案

2018年2月6日13时许,新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新东派出所接到举报电话称:在新丰县马头镇上湾村“塘角岭”山段发生山火,要求派人查处。新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新东派出所接报后立即指派民警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核实报警情况属实,发生山火的地点在在新丰县马头镇上湾村“塘角岭”山段,经了解是连平人余x环在安放其爷爷骨灰时燃烧香烛,不小心引发山火,办案民警马上把相关涉案人员带回森林分局,经询问,余对其失火造成山火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新丰县林业工程师现场鉴定:该场火灾造成失火面积9.298公顷(139.47)亩。当天经新丰县公安局批准对犯罪嫌疑人余x环刑事拘留,2018年2月14日对犯罪嫌疑人余x环采取取保候审。





马头镇大陂村“竻竹窝”山火案

2月13日,马头镇大陂村“竻竹窝”山段发生森林火灾,山林过火面积908.899亩,并导致救火人员一死二伤的严重后果。

由于涉及的案情重大,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于案发当晚成立专案组。2月14日,经县公安局批准,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办案民警不辞辛苦,不放弃每一条线索,通过走访群众寻找线索,先后多次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分组进行走村入户排查摸底,并在马头镇范围内张贴悬赏通告,发动群众力量破获该案。2月18日,专案组全体成员再次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对周边群众及组织扑火人员调查询问,向村干部、村民等二十多人做了材料,通过排查,摸排出犯罪嫌疑人黄某,经查黄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收集到大量证据后,于3月2日经新丰县公安局批准对犯罪嫌疑人黄某刑事拘留。3月16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其依法执行逮捕。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马头镇湖塘村“气站背后”山火案

2018年3月11日中午14时许,马头镇湖塘村“气站背后山”山段发生森林火灾,经林业工程师鉴定,该山段过火面积211.35亩,其中152.25亩为有林地,树种为湿地松,林种为一般用材林。经新丰县公安局批准,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由于案情重大,分局领导立即组织分局刑警队、治安股民警会同新东派出所进行侦查, 3月12日早上,终将因李某某丧事燃放炮竹引起山火一案的案情查清。

3月12日,经新丰县公安局批准对犯罪嫌疑人李X竻、李X源依法刑事拘留,3月14日李某竻、李某源、李某风依法取保候审,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遥田镇长安村“石陂坑”山火案

2018年2月9日中午14时许,遥田镇长安村“石陂坑”山段发生森林火灾,经林业工程师鉴定,该山段过火面积164.44亩,树种为松、杉、桉树,林种为一般用材林,地类为有林地。经新丰县公安局批准,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犯罪嫌疑人疑似有精神病,已将资料送往粤北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梅坑镇长江村“上洞坳”山火案
3月25日上午,新丰县梅坑镇长江村村民罗某、黄某两人在陈某的雇请下,无视新丰县人民政府于3月16日发出的禁火令,在梅坑镇长江村上洞坳山段非法炼山,造成严重森林火灾隐患。经查,罗某及黄某两人在上述山段用打火机点燃杂树枝,野外违规用火,被公安机关带回询问。归案后,两人均表示后悔,不该在森林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最终,罗某及黄某两人涉嫌违反《新丰县人民政府禁火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县森林公安分局对违法嫌疑人罗某及黄某分别执行行政拘留5日。






来源:秀美新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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