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家园

标题: 国道车祸事故!一名女性被压扁 [打印本页]

作者: 天诚广告    时间: 2007-8-7 21:19
标题: 国道车祸事故!一名女性被压扁
今天在国道黄陂桥段发生一起,
一部泥头车压扁一名女性交通事故!
由于现场太过恐怖.没去看~
知情者请跟帖细说
[s:42] [s:42] [s:42]

ⅶⅶ
作者: 科科    时间: 2007-8-7 21:31
注意安全!
觉得那个地方很危险

шш
作者: 糖糖猪    时间: 2007-8-7 22:40
[s:42] 有听讲...不太清楚具体情况耶....


作者: 樊音    时间: 2007-8-7 22:42
听说是那个女的不走人行道
爬栏杆过马路
被裙子扯了一下然后就整个人摔倒在地
刚好有车过
听说是从大腿上X过去的
肠子啊什么的都出来了
好像是当场死亡..
作者: leoh    时间: 2007-8-7 23:17
这么恐怖。。。。
也只能怪那人太不遵守交通规则。几十米就有一个人行道都不走,要去跨栏。
作者: 淡雅    时间: 2007-8-7 23:27
又没了一个[s:42] [s:42]
作者: 咸鱼罐头    时间: 2007-8-8 00:20
只能怪她自己.....好好的路不走......


不过....还是替她难过.....
作者: ゞ风    时间: 2007-8-8 00:46
[s:58] 这国道一天不改地方、都会有交通事故发生!

两边都是住宅区。。。哎!!哎!!感叹新丰的规划局!!
作者: 童話    时间: 2007-8-8 07:51
唉```以为那么大胆的是男的``原来的女的啊[s:58]
作者: YY511100    时间: 2007-8-8 09:14
现在本来天气教热
司机注意力没有那么集中
所以过马路还是自己要小心一点
毕竟生命是自己的呀
作者: 情施    时间: 2007-8-8 09:20
这么恐怖,,看了都起鸡皮疙瘩。关爱生命,应遵守交通规则。
作者: amwyygyau    时间: 2007-8-8 09:43
[s:57] `天啊.這麽狠.
作者: 阿木哥    时间: 2007-8-8 10:19
随着新丰的发展,新丰105国道两旁(特别严重是城东、黄坡、松园、城西等)比以前多了很多民居、企业和单位;
此外,现在105国道上通行的车辆也比以前多很多。
有时看到有人横过105国道,虽有人行斑马线,但很多车(特别是外地车)根本就不减速让道,真的很危险!
而有些为一时方便,就近跨过路中间的护栏的人,就更不用说了。
——建议筹款建人行天桥!!!
作者: Yvonne    时间: 2007-8-8 10:53
晕死啊
住这附近都不知道有这回事

好难过
又一条生命被浪费掉了

坦白讲
新丰人的交通意识太差劲了!
素质问题!
作者: ゞ风    时间: 2007-8-8 11:25
原帖由 Yvonne 于 2007-8-8 10:53 发表
晕死啊
住这附近都不知道有这回事

好难过
又一条生命被浪费掉了

坦白讲
新丰人的交通意识太差劲了!
素质问题!

晕~~什么素质问题?你没试过违章吗?到处都有跨拦、乱过马路的人!
现在只能说她活该!说市政规划不到位!

在县城那段路又不是第一次死人。具我所知道的都有4次了!
作者: ゞ风    时间: 2007-8-8 11:31
原帖由 阿木哥 于 2007-8-8 10:19 发表
随着新丰的发展,新丰105国道两旁(特别严重是城东、黄坡、松园、城西等)比以前多了很多民居、企业和单位;
此外,现在105国道上通行的车辆也比以前多很多。
有时看到有人横过105国道,虽有人行斑马线,但很 ...

那段路能建多少座天桥!耗资不少啊!有天桥也一样有人违章的!

高速从县城街道通过、本来就是不合适!
唯一就是把那路迁般偏僻的地方去
作者: happylin    时间: 2007-8-8 11:31
标题: 回复 #13 阿木哥 \\Y#14vonne的帖子
建了人行天桥也要人们走才可以,广州很多人为了贪图一时的方便不也不走天桥乱穿马路吗?
所以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提高自己的素养也很重要,毕竟命是自己的。
作者: ゞ风    时间: 2007-8-8 11:32
原帖由 阿木哥 于 2007-8-8 10:19 发表
随着新丰的发展,新丰105国道两旁(特别严重是城东、黄坡、松园、城西等)比以前多了很多民居、企业和单位;
此外,现在105国道上通行的车辆也比以前多很多。
有时看到有人横过105国道,虽有人行斑马线,但很 ...

那段路能建多少座天桥!耗资不少啊!有天桥也一样有人违章的!

高速从县城街道通过、本来就是不合适!
唯一就是把那路迁般偏僻的地方去
作者: barbarity    时间: 2007-8-8 11:33
oh ,my god
作者: 胡非为    时间: 2007-8-8 11:50
建设天桥没有多大的意义,早在2000年左右政府已经计划把105国道穿城段迁往黄陂那边,今年更把105国道县城段迁建项目列入重点工程之一~
作者: 胡非为    时间: 2007-8-8 11:51
昨天上午的事,我路过现场的,要不要我发点图片上来?
作者: 莹莹    时间: 2007-8-8 11:59
原帖由 胡非为 于 2007-8-8 11:50 发表
建设天桥没有多大的意义,早在2000年左右政府已经计划把105国道穿城段迁往黄陂那边,今年更把105国道县城段迁建项目列入重点工程之一~

有天桥他们也不会走,主要是大家不违章就好,该减速的减速,该走斑马线的走斑马线,两头看车,别一条路都是自己的就好了~
作者: 莹莹    时间: 2007-8-8 12:01
原帖由 胡非为 于 2007-8-8 11:51 发表
昨天上午的事,我路过现场的,要不要我发点图片上来?

发了我会删除了,毕竟太恐怖,恶心了,你自己恶心就好了~谢谢你的好意,该天请你喝茶的~(大益哦!)
作者: ☆黑仔←跃☆    时间: 2007-8-8 12:08
昨天的事吧!

伤者,14岁,男女未定,右下肢有挤压伤迹,于当天送往广州!

当时,外科打电话来叫急床边心电图!  我就飞过去,结果很意外~~~~~

作者: army    时间: 2007-8-8 12:11
死者女,55岁!住人民西路,
谁知道事故亲眼见到的经过请到交警大队事故组
作者: ☆黑仔←跃☆    时间: 2007-8-8 12:22
原帖由 army 于 2007-8-8 12:11 发表
死者女,55岁!住人民西路,
谁知道事故亲眼见到的经过请到交警大队事故组



吾系同一单的吗?   
作者: 糖糖猪    时间: 2007-8-8 12:40
[s:43] 啥说法都有耶.....我还听说是二十几岁女的,,,,,,
作者: ☆黑仔←跃☆    时间: 2007-8-8 12:47
上两天,人民医院的确进了好几个因车锅进院的!

反正外科叫急诊就是多啦!!

作者: jeas20    时间: 2007-8-8 16:26
唉..这个传闻都传得太久了...我听了到现在都三四年了....现在都做好护拦分隔带了..

恐怕没个再三头五年...都搬不成咯[s:53]
作者: amwyygyau    时间: 2007-8-8 17:37
这个地方经常发生事故.我在这上班.经常都看到.不过有些比较不严重.没发上来罢了.
作者: YY511100    时间: 2007-8-8 17:50
好像有几单喔
请知情者继续提供线索
关注中!
作者: ☆黑仔←跃☆    时间: 2007-8-8 18:09
105国道搬不搬, 事故照样会发生的!  主要是县城的人没有交通安全的意识!
有路的地方就会有车经过,有车经过,违章人员的过错也就会造成交通事故!

作者: army    时间: 2007-8-8 19:41
我支持楼上说```

这个月因车祸死亡的就是昨天一个,
谁有线索请至电2385610事故组的电话```
大家不要乱传```
死者是女性,55岁,
并且司机已经逃走,谁能提供线索,可能有奖金哦`呵呵````

[ 本帖最后由 army 于 2007-8-8 19:42 编辑 ]
作者: 童話    时间: 2007-8-8 20:12
啊?  55岁? 穿裙子跨栏?[s:15]
作者: 夕阳无限好    时间: 2007-8-8 20:22
原帖由 莹莹 于 2007-8-8 12:01 发表

发了我会删除了,毕竟太恐怖,恶心了,你自己恶心就好了~谢谢你的好意,该天请你喝茶的~(大益哦!)



没必要删除的呢,失去网络教育意义啦,正视现实,还是挂回去为好!

[ 本帖最后由 夕阳无限好 于 2007-8-8 20:30 编辑 ]
作者: sgxf    时间: 2007-8-8 20:38
黄陂桥头路口是交通事故的黑点,经常发生事故。。。
爱护生命,大家要遵守交通规则啊。[s:39] [s:39]
作者: 胡非为    时间: 2007-8-8 23:10
原帖由 ☆黑仔←跃☆ 于 2007-8-8 18:09 发表
105国道搬不搬, 事故照样会发生的!  主要是县城的人没有交通安全的意识!
有路的地方就会有车经过,有车经过,违章人员的过错也就会造成交通事故!


笨,现在国道县城段已经将县城分割为现两半,这北县城的人要到南,南县城的人要往北,人流多自然事故多,所以搬迁是必需的,这是我们申请搬迁的理由来的~~~~
作者: 胡非为    时间: 2007-8-8 23:11
原帖由 ☆黑仔←跃☆ 于 2007-8-8 12:08 发表
昨天的事吧!

伤者,14岁,男女未定,右下肢有挤压伤迹,于当天送往广州!

当时,外科打电话来叫急床边心电图!  我就飞过去,结果很意外~~~~~


呵,你说的是另一单事故吧,这起事故那个人下半身是没了的~~~我朋友还吃不下饭了
作者: ゞ风    时间: 2007-8-9 00:00
原帖由 胡非为 于 2007-8-8 23:10 发表


笨,现在国道县城段已经将县城分割为现两半,这北县城的人要到南,南县城的人要往北,人流多自然事故多,所以搬迁是必需的,这是我们申请搬迁的理由来的~~~~

好奇中。。。
你是规划局的?
还是公路局?

支持你说法!
人多车多事故自然会多!
谁都不想死、往往就是一些小失误而挂
搬迁到人少的地方去是必要的!

想起8年前在交警门前的交通事故就想吐。惨无人样、头都压扁、脑浆都飞出来。。。。
作者: ☆黑仔←跃☆    时间: 2007-8-9 00:22
原帖由 胡非为 于 2007-8-8 23:10 发表


笨,现在国道县城段已经将县城分割为现两半,这北县城的人要到南,南县城的人要往北,人流多自然事故多,所以搬迁是必需的,这是我们申请搬迁的理由来的~~~~



笨,可能是笨了点!  
哪个城市不是被国道\\省道\\市道\\街道所分割的呢?  

搬迁,不是讲搬就搬的, 必需搬迁,你想它搬,但有些人还不想它搬走啦! 在国道两旁的地主,还想开多条高速经他门面尼!

申请搬迁,政府会受理否?  一个县政府会花它一笔钱专搞国道移线否? 若以后(N多年后)新丰发展起来了,搬迁的可能性会高一点!


交通事故的频发,很大一部分都是交通违章引发的, 只为了减少交通事故,而搬迁国道,治标不治本,就算国道搬了,国道还是会有交通事故的频发,只是事故的地点有所改变!
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应该从小学生抓起! 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对硬道理!   这一方面,我个人欣赏日本人的素质教育!


[ 本帖最后由 ☆黑仔←跃☆ 于 2007-8-9 00:30 编辑 ]
作者: ☆黑仔←跃☆    时间: 2007-8-9 00:27
原帖由 ゞ风 于 2007-8-9 00:00 发表

好奇中。。。
你是规划局的?
还是公路局?

支持你说法!
人多车多事故自然会多!
谁都不想死、往往就是一些小失误而挂
搬迁到人少的地方去是必要的!

想起8年前在交警门前的交通事故就想吐...



风哥,  你的回复,\"想起8年前在交警门前的交通事故就想吐。惨无\"   让我有了一个好大好大的反差!
作者: ☆黑仔←跃☆    时间: 2007-8-9 00:28
原帖由 胡非为 于 2007-8-8 23:10 发表


笨,现在国道县城段已经将县城分割为现两半,这北县城的人要到南,南县城的人要往北,人流多自然事故多,所以搬迁是必需的,这是我们申请搬迁的理由来的~~~~



笨,可能是笨了点!  
哪个城市不是被国道\\省道\\市道\\街道所分割的呢?  

搬迁,不是讲搬就搬的, 必需搬迁,你想它搬,但有些人还不想它搬走啦! 在国道两旁的地主,还想开多条高速经他门面尼!

申请搬迁,政府会受理否?  一个县政府会花它一笔钱专搞国道移线否? 若以后(N多年后)新丰发展起来了,搬迁的可能性会高一点!

交通事故的频发,很大一部分都是交通违章引发的, 只为了减少交通事故,而搬迁国道,治标不治本,就算国道搬了,国道还是会有交通事故的频发,只是事故的地点有所改变!
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应该从小学生抓起! 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对硬道理!   这一方面,我个人欣赏日本人的素质教育!   


[ 本帖最后由 ☆黑仔←跃☆ 于 2007-8-9 00:31 编辑 ]
作者: ゞ风    时间: 2007-8-9 00:47
不知道你是在哪个角度去评观的?
普通新丰市民?还是以医院?
普通人能天天忍受担惊受怕无情杀人机器在身边吗?
当然医院的就不同、生意越火红。奖金高、工资高!

再说说交通意识!谁不知道被车撞会死?谁不知道红灯停绿灯行?
小孩子歌都会唱拉!而做起来呢?

还有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
我们不能做到没有交通事故、只能把危险性降低!
你说日本的教育好!难道那里就没交通事故了?
作者: 咸鱼罐头    时间: 2007-8-9 01:32
我看主要是素质和市政建设的问题.......

人的素质上去了.就不会随便违反.

市政建设上去了.方便了民众,那也就不会随便违反.

总结.......不要随便违反交通规则,要有交通意识.

来...鼓掌~!
作者: wzacdf    时间: 2007-8-9 01:48
方便了自己没里命啊~~
作者: 夕阳无限好    时间: 2007-8-9 12:27
原帖由 ☆黑仔←跃☆ 于 2007-8-9 00:28 发表



笨,可能是笨了点!  
哪个城市不是被国道\\省道\\市道\\街道所分割的呢?  

搬迁,不是讲搬就搬的, 必需搬迁,你想它搬,但有些人还不想它搬走啦! 在国道两旁的地主,还想开多条高速经他门面尼!

申请搬迁,政 ...



[s:59] [s:59] 105线经新丰城镇走向在方案确定之前我完全相信领导层是有认真考虑的,路边消息也听说过江南(黄陂松园)方案,但终采用现方案了.目前谈迁移改造?标准高速公路可行吗.通过匝道进县城!
作者: ☆黑仔←跃☆    时间: 2007-8-9 12:47
原帖由 ゞ风 于 2007-8-9 00:47 发表
不知道你是在哪个角度去评观的?
普通新丰市民?还是以医院?
普通人能天天忍受担惊受怕无情杀人机器在身边吗?
当然医院的就不同、生意越火红。奖金高、工资高!

再说说交通意识!谁不知道被车撞会死?谁 ...



我是站在普通群众的角度睇这件事!  

若站在高层角度的话,这件事不算是什么!  

没想过医院角度,不值得提!(医院的运作,外人是睇吾清的.只睇到眼下的)
外科医生会想收这类车锅病人吗?  做生做死,又要担风危,不如安稳坐医院等发工资!不用收病人就最好不过啦!假设出问题还要个人赔费! 车锅病人也不会在新丰医院呆久的,一个电话落广州!

中国有这么多条国道! 就105国道广州到新丰段交通事故黑点这么多当中,新丰县城段不算是什么,从大体方面数据所了解的.可以在上网查查便了解!

为事故就搬国道不实际,加上又讲做高速公路,搬国道的可能性更低啦, 这两年外市有了新高速公路后,加上新丰交警的尽力,外省外市的货车\\客车都好少跑105国道的,大家都也觉得啦,早些年105国道有多繁忙的!若建成新出省高速公路,哈哈,那就极少外省外市的货车与客车经过。(有事故的都是本地违章者多噜!)
车流量少了也会对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带来影响!道路是带动经济的链轮,可想而知它的作用,那个城市的发展离得开它,那个城市的建设不是沿道路推进!!

[ 本帖最后由 ☆黑仔←跃☆ 于 2007-8-9 14:02 编辑 ]
作者: ゞ风    时间: 2007-8-9 13:09
实际上不是做高速路!是把原来的国道某个路段改改~~

105国道县城段也是重要的修改段!
人多的地方速度自然慢!
搬迁是为了提高国道速度与人们的生活安全!

修改后由原交接路口进出新丰县城。原国道两旁的楼价不受影响因而成县城中心大道!
迁搬黄B那边后加速黄B那边的发展与工业。减少对城区的污染与喧吵!
搬迁只利无害!
作者: 碗仔    时间: 2007-8-9 13:18
中午在电视上看到认尸启事了[s:42]
作者: ☆黑仔←跃☆    时间: 2007-8-9 13:46
原帖由 ゞ风 于 2007-8-9 13:09 发表
实际上不是做高速路!是把原来的国道某个路段改改~~

105国道县城段也是重要的修改段!
人多的地方速度自然慢!
搬迁是为了提高国道速度与人们的生活安全!

修改后由原交接路口进出新丰县城。原国道两旁 ...


个人对G105搬迁是支持的,从各方面的参考及政府的举动,
我对这个方案的落实没有信心!


[ 本帖最后由 ☆黑仔←跃☆ 于 2007-8-9 13:49 编辑 ]
作者: ☆黑仔←跃☆    时间: 2007-8-9 13:50
对于G105新丰县城段, 早几年前都听到会改经龙江黄陂横坑的! 这么多年啦,没有动静!  上年还大力花钱修建国道中心的护栏,以防车锅!  对于政府这个举动, 大家可以想一想,搬迁的可能性有多高?   若真要改道,政府花这笔费用有必要吗?

连平县的高速路也是近城中心,它那边的基建也往高速路对面发展,随着发展,县城大了,群众们一样也是要路经G105!

再加上又闻到出省高速又经新丰管区,高速出口处点于乡镇!  G105改搬落实又大打折扣啦!
作者: ☆黑仔←跃☆    时间: 2007-8-9 13:52
讲到本帖子,XX为了方便过国道,挺身跨栏,

不幸~~~!

为此,政府也要负上一小部分责任噜!
这样,XXX上访政府静坐看看,搞点钱用用!




注:本回复不是黑仔回!



[ 本帖最后由 ☆黑仔←跃☆ 于 2007-8-9 13:58 编辑 ]
作者: Yvonne    时间: 2007-8-9 18:04
原帖由 ゞ风 于 2007-8-8 11:25 发表

晕~~什么素质问题?你没试过违章吗?到处都有跨拦、乱过马路的人!
现在只能说她活该!说市政规划不到位!

在县城那段路又不是第一次死人。具我所知道的都有4次了!



偶还真的没有试过违章
我从来都是找路口或者斑马线过的
我只是实话实说
政府虽然有责任
但是
新丰很多人就是交通意识差
自以为是
特别是开车和开三轮车的人
把车停在路中间聊天
乱过马路
逆行
你身在新丰
难道看的还少吗?
作者: ☆黑仔←跃☆    时间: 2007-8-10 12:12
大姐讲得好!

就这一点,我们大家都要向你学习!

遵守交通规则~~~


一个星期来,新丰医院已接收了好多好多单因交通事故而入院的病人!    开颅,上钢板~~~哎~~~

注意安全啊~~~
作者: 童話    时间: 2007-8-10 12:20
做好本份!![s:57]
作者: YY511100    时间: 2007-8-10 12:47
提高意识是必不可少的
同时对于公路的配套设施建设也更应该人性化一点
因为很多时候配套的时候对于车的便利是考虑到了
但对于人的便利似乎还欠缺一点
而且很多时候人们会把便利当成首选而不是安全
不过似乎中国目前很多地方都是这样的
不仅仅是新丰
作者: 小铁哥    时间: 2007-8-11 13:21
[s:29] 如果是爬栏杆,乱过马路,只能怪她交通意识差,毕竟手手脚脚都长在人家身上.
据当是的目击者称,是该名妇女(上年纪的)手持一把大伞行走在百乐宫门前,被呼啸而至的大车所产生的气流卷倒,恰恰在这时又有一辆泥头车(肇事车)驶至该处,不幸的一幕就此发生...........

作者: army    时间: 2007-8-11 15:03
既然这么多人看到了现场情况,竟然没有人站出来作证,全都是怕死鬼,连出来作证的勇气的没有,还在这里说七说八的```晕死
作者: 马头人    时间: 2007-8-11 15:50
原帖由 夕阳无限好 于 2007-8-8 20:22 发表



没必要删除的呢,失去网络教育意义啦,正视现实,还是挂回去为好!

绝对同意老伯的看法,现在对论坛的管理真的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了,特别是合并以来!!发个交通事故的图片都不行.难道真的只能发FB的图片了?我问科科管理是不是公公还不同意!
作者: ☆黑仔←跃☆    时间: 2007-8-12 00:33
原帖由 小铁哥 于 2007-8-11 13:21 发表
[s:29] 如果是爬栏杆,乱过马路,只能怪她交通意识差,毕竟手手脚脚都长在人家身上.
据当是的目击者称,是该名妇女(上年纪的)手持一把大伞行走在百乐宫门前,被呼啸而至的大车所产生的气流卷倒,恰恰在这时又有一 ...



不幸~~~~ 只能讲这系天的问题!
作者: 浪迹天涯    时间: 2007-8-13 20:27
是啊,,最怕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
上次开晚车回新丰,过龙门的一个路口时,隔好远就见一辆摩托车停靠在路边,,我也提前的猛按啦吧,
谁知快到他跟前时他突然就加油横穿马路,,吓得我赶紧踩刹车,,当时车速相快一百了,幸好没有撞到他,车停下后好像追上去揍他一顿,,但他马上加油就跑了,,,,
       对这种不遵守通法则的人我打心里的恨,也为他们感到可怜..就算他不珍惜自已的生命,觉得自已的烂命一条并不值什么钱,,但他也要为自已的家人小孩想一想啊,万一真的发生了点什么事故,那又能怪何人??何必要赶那一时之快呢???这样不尽责???  
    往往在许多车撞人的事故中,行人都会被称为弱势群体,不管有理没理都是司机的错,甚至有些偏激的人会以为有车的都是些有钱人,在摆阔,是故意的,,所以就会有引发许多对社会有不满情绪的人都会把箭头直指司机,,,,,,哎,,,无语,,,我也不想再说什么,,只希望大家能珍惜自已的生命,,,好好的活着[s:57]
作者: 大肥东1    时间: 2007-8-16 14:46
总之,死了人就是悲惨,伤了人也是难过,害了人就更加的不好了。
作者: juny0804    时间: 2007-8-20 20: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xfygkk    时间: 2007-8-21 02:23
标题: @!@
听说了,,是违章跨栏````还说洗公路从百乐宫到桥那边那么远的距离````歌仔有得唱马路口勿乱跑,马路如虎口``交通规则要遵守安全第一命长久

[ 本帖最后由 xfygkk 于 2007-8-21 02:26 编辑 ]
作者: 神仙NO小仙    时间: 2007-8-23 11:08
标题:
晕,听到这样的事太吓人了,真有此事啊?
作者: 神仙NO小仙    时间: 2007-8-23 11:09
标题: 朋友们
新丰的朋友们,怎么我加不到新丰群啊?要怎么加啊,有谁来帮帮我啊?
作者: jeas20    时间: 2007-8-27 13:58
这则新闻发生地..在离我处不远发生.....

现场听说太可怕..........不敢看.....太可怕了...............................[s:40]
作者: leoh    时间: 2007-8-27 18:49
今天那路口又有一单。。。看到一个骑摩托的被撞得浑身是血。看样子是那摩托车冲出路中心被撞的。
昨天看到那路口也有一滩血和一只鞋子。莫非连续几天都出事故?
作者: 情施    时间: 2007-8-27 18:51
太可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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