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阿木哥 于 2007-8-8 10:19 发表
随着新丰的发展,新丰105国道两旁(特别严重是城东、黄坡、松园、城西等)比以前多了很多民居、企业和单位;
此外,现在105国道上通行的车辆也比以前多很多。
有时看到有人横过105国道,虽有人行斑马线,但很 ...
原帖由 阿木哥 于 2007-8-8 10:19 发表
随着新丰的发展,新丰105国道两旁(特别严重是城东、黄坡、松园、城西等)比以前多了很多民居、企业和单位;
此外,现在105国道上通行的车辆也比以前多很多。
有时看到有人横过105国道,虽有人行斑马线,但很 ...
原帖由 ☆黑仔←跃☆ 于 2007-8-8 18:09 发表
105国道搬不搬, 事故照样会发生的! 主要是县城的人没有交通安全的意识!
有路的地方就会有车经过,有车经过,违章人员的过错也就会造成交通事故!
原帖由 ☆黑仔←跃☆ 于 2007-8-8 12:08 发表
昨天的事吧!
伤者,14岁,男女未定,右下肢有挤压伤迹,于当天送往广州!
当时,外科打电话来叫急床边心电图! 我就飞过去,结果很意外~~~~~
原帖由 胡非为 于 2007-8-8 23:10 发表
笨,现在国道县城段已经将县城分割为现两半,这北县城的人要到南,南县城的人要往北,人流多自然事故多,所以搬迁是必需的,这是我们申请搬迁的理由来的~~~~
原帖由 胡非为 于 2007-8-8 23:10 发表
笨,现在国道县城段已经将县城分割为现两半,这北县城的人要到南,南县城的人要往北,人流多自然事故多,所以搬迁是必需的,这是我们申请搬迁的理由来的~~~~
原帖由 ゞ风 于 2007-8-9 00:00 发表
好奇中。。。
你是规划局的?
还是公路局?
支持你说法!
人多车多事故自然会多!
谁都不想死、往往就是一些小失误而挂
搬迁到人少的地方去是必要的!
想起8年前在交警门前的交通事故就想吐...
原帖由 胡非为 于 2007-8-8 23:10 发表
笨,现在国道县城段已经将县城分割为现两半,这北县城的人要到南,南县城的人要往北,人流多自然事故多,所以搬迁是必需的,这是我们申请搬迁的理由来的~~~~
原帖由 ☆黑仔←跃☆ 于 2007-8-9 00:28 发表
笨,可能是笨了点!
哪个城市不是被国道\\省道\\市道\\街道所分割的呢?
搬迁,不是讲搬就搬的, 必需搬迁,你想它搬,但有些人还不想它搬走啦! 在国道两旁的地主,还想开多条高速经他门面尼!
申请搬迁,政 ...
原帖由 ゞ风 于 2007-8-9 00:47 发表
不知道你是在哪个角度去评观的?
普通新丰市民?还是以医院?
普通人能天天忍受担惊受怕无情杀人机器在身边吗?
当然医院的就不同、生意越火红。奖金高、工资高!
再说说交通意识!谁不知道被车撞会死?谁 ...
原帖由 ゞ风 于 2007-8-9 13:09 发表
实际上不是做高速路!是把原来的国道某个路段改改~~
105国道县城段也是重要的修改段!
人多的地方速度自然慢!
搬迁是为了提高国道速度与人们的生活安全!
修改后由原交接路口进出新丰县城。原国道两旁 ...
原帖由 ゞ风 于 2007-8-8 11:25 发表
晕~~什么素质问题?你没试过违章吗?到处都有跨拦、乱过马路的人!
现在只能说她活该!说市政规划不到位!
在县城那段路又不是第一次死人。具我所知道的都有4次了!
原帖由 小铁哥 于 2007-8-11 13:21 发表
[s:29] 如果是爬栏杆,乱过马路,只能怪她交通意识差,毕竟手手脚脚都长在人家身上.
据当是的目击者称,是该名妇女(上年纪的)手持一把大伞行走在百乐宫门前,被呼啸而至的大车所产生的气流卷倒,恰恰在这时又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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