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家园

标题: [回顾]吃喝玩乐 没钱埋单抓虫入粥 敲诈入狱 [打印本页]

作者: ゞ风    时间: 2007-8-11 14:17
标题: [回顾]吃喝玩乐 没钱埋单抓虫入粥 敲诈入狱
时间:2005年06月14日13:49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记者 邬科 通讯员 汪次安 李功钦)吃饭不够钱结账,竟想到在饭中放入虫子敲诈的“损招”。结果钱没赖掉,自己却不得不为此度过1年多的铁窗生活。
  今年1月6日下午14时许,温某与陈某一同来到韶关新丰县群英路“情雨咖啡厅”吃午饭。
午饭后,两人又在吃午饭的包厢内玩扑克,晚上又在此吃晚饭。潇洒过后,陈某到柜台结帐时才发现,原来身上带的钱不够!于是,陈某便返回房间内打电话给李某(另案处理),商量如何解决饭钱的问题。李某提议两人在粥里放条虫子,然后假称是在饭店发现的,要老板赔钱。温某和陈某都觉得是条妙计。很快,陈某就抓到一条虫子,返回包厢,将虫子交给温某。温将虫子放入吃剩的粥里,然后对老板说:“你店的饭不干净,赔我1800块!”
  正当温某和陈某与店老板讨价还价时,公安人员赶到将两人抓获。近日,韶关市新丰县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年和1年零两个月。

△△
作者: 情施    时间: 2007-8-11 14:26
还有这样的事情啊?

āā
作者: ゞ风    时间: 2007-8-11 14:33
[s:39] 不小心在网上找到的!就发上来分享一下

]
作者: 情施    时间: 2007-8-11 14:36
我发觉报导不够详细,那公安人员是怎么识破的了?
作者: ゞ风    时间: 2007-8-11 14:49
[s:59] 那就不清楚了。。自己发挥想象力联想吧[s:59] [s:39]
作者: YY511100    时间: 2007-8-11 15:59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作者: amwyygyau    时间: 2007-8-11 16:16
真晕.这种事情也发生啊.
作者: 菲比    时间: 2007-8-11 16:21
估计是他们在商讨对策的时候给服务生听到了[s:57]
作者: 紫嫣    时间: 2007-8-11 17:01
晕倒,还有这样的事,
报导如果再详细点就好啰
作者: pan-ali01    时间: 2007-8-11 20:35
是不是骗人的。。。。
作者: 樊音    时间: 2007-8-11 21:24
好久的事了...

回pan-ali01.....这事是真的..
作者: 阿木哥    时间: 2007-8-13 11:21
够"虫"明,但用在不当的地方,使自己也变成了牢"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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