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家园
标题:
强!竟然敢砸公安局大门。
[打印本页]
作者:
YY511100
时间:
2007-9-4 09:05
标题:
强!竟然敢砸公安局大门。
前日夜晚10时左右,有一醉汉跌跌撞撞到处找人,后来竟然跑到到新丰县森林公安分局门口,不管三七二十一对着公安机关大门乱踢近10分钟,甚至还对值班民警恶拳相向。目前该名寻衅滋事、和公安分局大门过不去的嫌疑人被新丰县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⒀⒀
作者:
左右手
时间:
2007-9-4 09:19
所以话饮酒无益呢? hh
作者:
情施
时间:
2007-9-4 09:27
酒醒了之后就知道S是什么滋味的了。 /url][/b]
作者:
juny0804
时间:
2007-9-4 09: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夕阳无限好
时间:
2007-9-4 10:58
[s:17] FB惹祸吗?森林公安分局离娱乐城好远?
作者:
jian27
时间:
2007-9-4 18:36
强!
酒这东西最好少惹它好!
作者:
童話
时间:
2007-9-4 21:05
酒后壮胆啊``[s:19]
作者:
紫嫣
时间:
2007-9-4 22:02
酒做的好事
作者:
蓝蓝
时间:
2007-9-4 22:21
都是酒惹的祸[s:33]
作者:
夕阳无限好
时间:
2007-9-5 09:58
[s:12] [s:17] 酒~~~你不惹它它不会惹谁的,一切都是自找苦吃,判他罪,不怜悯!
作者:
amwyygyau
时间:
2007-9-5 10:19
[s:10] 在一号的时候.也是在那一辆小车跟一辆货车相撞.
应该开小车的人也是喝了酒.违反交通规则.结果是车扁了.[s:10]
作者:
army
时间:
2007-9-10 23:02
强![s:12] 果然是高手
欢迎光临 新丰家园 (https://xinfeng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