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家园

标题: 高一男生被同学用板凳击中头部死亡 [打印本页]

作者: sgxf    时间: 2007-11-3 09:11
标题: 高一男生被同学用板凳击中头部死亡
2007年11月03日 08:01:39  来源:楚天都市报  
     高一年级的一名纪律委员,在晚自习时被同学用板凳击中头部身亡。前晚(1日)6时30分,咸宁市某中学高一(4)班发生了这样一起惨剧。目前,警方已经将当事学生控制。
    昨日(2日),记者赶到出事学校。校内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事发时学生在上晚自习,当时老师被叫去开会,才离开课堂几分钟,该班
纪律委员阿成(化名)发现坐在教室后排的学生阿石(化名)在打手机,就阻止该学生。之后,阿石趁阿成不备,拿起凳子扔向阿成,击中其头部,阿成当场倒地,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
    据知情者透露,阿成身高超过1.80米,凳子扔过来之后,他本能地低身弯腰,凳子正好砸在他的头部,要是他不弯腰,凳子可能只能落在腰部。
    昨日,阿成在贵州打工的父母,已经赶回咸宁。当地政府派出四个工作专班正在处理善后事宜。(记者姬栋)

ππ
作者: 天涯独侠    时间: 2007-11-3 09:21
乜嘢學校啊
[s:19]

??
作者: 阿木哥    时间: 2007-11-3 10:56
[s:9] 唉!
现在有的学生的法律意识真是差,动不动就.........


作者: 月圆花好    时间: 2007-11-3 12:46
[s:26] 回想三中以前的光辉岁月,怎么我也是四的天王之一啊(一个班有四组人,每组最后一排都有一个最差的,一般都是一个人坐,正好四个人[s:21] )






波 仔在新丰[s:29]
作者: 人在东莞    时间: 2007-11-3 12:46
加强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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