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财政1.28亿元主要补贴渔民渔业公交及出租车
记者昨天从省财政厅获悉,按省政府批准的油价补贴方案,我省已分配下拨这次中央财政下达的补贴资金1.28亿元。
由于石油价格调整涉及各行各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家在调高石油价格的同时,对难以通过提价转嫁成本增支的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这次下达的1.28亿元是2007年的第二批补贴资金(也即对近两月来油价调整所增加的补贴),主要是对近海、内陆捕捞及养殖并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远洋渔业企业、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城市出租车进行补助,补贴标准原则上按中央制定的统一政策执行。另外,对农民的补贴已在今年下达的第一批油价补贴资金中按核定补贴面积每亩19元的标准一次性拨付了农资综合直补。
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曾志权介绍,根据财政部关于在限期内将补贴资金兑付到位的规定,省财政厅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必须在收到补贴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拨到县,各县级财政部门必须在收到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兑付到补贴对象。
“气贴”将出台
瓶装气涨价,广州等市拟出台补贴措施
广州的瓶装气日前已经止涨,但仍在高位运行。广东省物价局昨天表示,瓶装气价格水平应在120元左右。面对如此高昂的价格,目前惠州、珠海、佛山、广州市已出台或拟出台对低收入群体与经营商的补贴措施。
省物价局认为,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珠三角地区各城市液化气站的批发价格每吨超过7600元,有国产气补充市场的东西两翼和粤北地区液化气站的批发价格也在每吨7400元以上,按此价格计算,瓶装液化石油气气源成本每瓶分别达到110元和107元,加上充气费、搬运费等费用后,零售价格保本水平将达到120元左右。
省物价局表示,正严格控制液化石油气价格的比价和差率。省内炼油厂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按规定与90号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83-0.92:1的比价制定;进口液化气批发价按完税成本加上最高不超过10%的综合差率。同时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力度,缓解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对群众带来的影响。据悉,近期惠州、珠海、佛山、广州已出台或拟出台对低收入群体与经营商的补贴措施。。
省物价局认为,液化气价格可能维持稳中略升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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