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家园

标题: 我县五千多名中小学生签名“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sgxf    时间: 2007-12-6 22:52
标题: 我县五千多名中小学生签名“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
县交警大队积极贯彻执行**、省交管局、市交警支队关于做好冬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冬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1月29日是全省交通安全宣传日,县交警大队领导带领30多名交警,在教育部门支持下,组织城乡中小学生分别在县城政府广场及中小学校举行中小学生“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签名仪式,向全县5600多名中小学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让大家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遵守交通法规。 (广播电视局 通讯员) √√
作者: kffnje    时间: 2007-12-7 04:11
我要签名。。。。。[s:39] ﹥﹥
作者: 阿木哥    时间: 2007-12-7 08:28
教育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提倡文明交通行为是一个好举措;但我也发现在新丰的街道,汽车、摩托车、单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很普遍,特别是一些无牌的摩托车更是肆无忌惮,在街道上高速行驶,对行人造成很大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应抓抓。
作者: YY511100    时间: 2007-12-7 08:56
交通意识应该从娃娃抓起
作者: lcy-303    时间: 2007-12-7 21:45
教育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这是好事。不过成年人也要遵守哦![s:26]
作者: 小红帽    时间: 2007-12-7 21:57
县城有这样的现象并不出奇吖!街道小人流多,谁还管纪律呢?
作者: 2046    时间: 2007-12-8 22:53
活动是几好的。
名字起得马马之——“告别不文明交通行为”签名仪式。

不知道还以为新丰交警没文化。[s:59]
作者: jesan    时间: 2007-12-12 23:10
既然签了名就要做到哦,不要老在搞形象工程~~~
我最讨厌这些东西了,没什么实用价值[s:58]
作者: sam020    时间: 2007-12-16 17:20
当年很多人都参加了那个“告别游戏机室”活动,
但是还是很多人继续不告别,[s: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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