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家园

标题: (转)悲泪问苍天 [打印本页]

作者: sgvovo    时间: 2008-3-25 03:34
标题: (转)悲泪问苍天
悲泪问苍天
    呜呼!
    儿等泣血叩首!!
    ——愿老父在天之灵早日安息!!!
    老父啊,莫怪儿等不孝,只能在此眼含悲泪对苍天诉说!
    晴天霹雳,声尤在耳!公元二○○八年二月二十四,农历戊子年正月十八日,这是老父鲜血染红的日子,儿等铭刻在心!
    老父您一介草民,质朴、纯良,安分守纪、与世无争,默默耕守着相伴一辈子早已稔熟的这片土地,抚儿育女,本当安享天年了,儿却知您劳碌一辈,闲不下来,仍在为不孝之儿辈操心,想昨日仍在儿处浅偿天伦之乐,今日却赫然阴阳相隔……泪如泉涌!
    可悲啊,老父!您在晚年遭此横祸,其状之惨不忍回想,却一如千千万万最底层的弱势群体一样,只在这样一个小镇里泛起淡淡的涟漪,随着时日的远逝,“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老母、儿辈痛不能言表,悲泪已干,沉淀在心里的是永不愈合的伤痕……
    老父啊,莫怪儿等不孝,儿等深知噩耗当前,亦要惜痛节衰,为您老申冤!
    鉴于国情,一如常人遇事首先想到的是托人找关系,而非依靠法律,无奈儿等身份低微,无达官贵人相助,百般奔忙,心力憔悴,亦无一丝效果。
    不是不相信办案部门啊,实在是他们办案的方式方法难以让儿等信任。此等穷凶极恶凶案,本当刑警直接介入,却是先由办案条件简陋的镇派出所接手再移交,何故?现场抓获疑凶,凭的是报案人及同伙在场人员的指认,案发当时,及大可能存在串供的情况下,该伙人如何就得以洗脱嫌疑?场审询问当时既知置老父于死地的作案工具有锄头及一小石块,何以办案人员没有及时收集,而只是取回了两块欲毁尸灭迹的大石块?我等案发第三天即提供案发前半小时左右有一目击证人路过并逗留了一会,为何至今无办案人员去调查取证?案发前疑凶在离现场两三里远的牛木头村,这点是明确无误的,那又是谁电呼其到场行凶,这点为何没人去调查?反而说疑凶一直在场,到底是为了掩盖什么?
    老父啊,莫怪儿等不孝,疑凶抓了,儿辈却没有丝毫的欣慰!
    为儿的实在想象不出,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疑凶如何将您残害得如此惨不忍睹。况且据儿等调查,案发前疑凶本不在场,那又是谁电呼其到场行凶呢?在场人员有何行动已不得而知,然罗某等为首的几个组织买树挖树者仓皇逃离,并处理了疑凶行凶时的重要凶器的锄头等,只剩下七个雇佣来挖掘树苗的工人在场,尔后当地派出所民警来到案发现场,留在案发现场的雇佣工人却众口一词说在场人员只有他们七人,而且一致指认残害老父的就是李某,如是就由不得儿等不对他们作帮凶、唆使、起哄之猜!如若此伙人等只作壁上观,竟任由一青壮鲁莽之凶将一位六十有二老者不择手段残害!道德何在?!天良何在?!人性何在?!法理何在?!儿辈只有悲不能言了!据了解,在场罗某为“堂堂”的某村委书记,还是扶溪镇派出所的警务监督员(此村委2007年曾以虚假的证据与我村小组对本属我方的山林争权未果,感觉隐隐约约潜藏着某种因果),如此村官何谈造福一方百姓?只会为害一方!如此人等,至目前不但与该案脱了干系,竟还仍旧逍遥地做着村官,真是咄咄怪事!拍案惊奇!!
    想起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也只是暗讽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现如今人性竟丧失到赤裸裸地吃人,敢问苍天,这是为什么!为儿在痛悼老父的同时,不得不分心默默痛悼人性的丧失!!
    老父啊,您一辈居于牛木头这一不足十户人家的偏僻小山村,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依靠了一辈子的山山水水在您晚年带来官司缠身,儿等知您近两年为莫须有的山林纠纷而心力憔悴,但儿等万万想不到在看起来和谐稳定的当今社会里,会因此隐隐埋下祸根!现如今您惨遭残害,无异于踏响了世间的一颗地雷,炸开了一个巨大的黑洞,儿等在此黑洞中感觉到了一张无形的网,儿等的争扎是那么无力、徒劳无功。
    老父啊,若您在天有灵,请赐儿等一双慧眼,好洞悉世间险恶,点拔世间苦难的弱势,保好人一生平安!
    呜呼哀哉!
    逝者已矣!!
    亲者凄凄!!!
    生者惴惴!!!!
    苍——天——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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