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家园
标题:
危险人物大家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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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倔強德孩孑
时间:
2008-10-30 12:45
标题:
危险人物大家小心啊!!!
今天早上有网友联系说,在县政府广场上有人拿着和我要寻找的包很相像, 得到消息后我立刻前去寻找。 到了广场后,只见拿着我的包的是一个外来流浪人, 和他交涉后,他说他是在草堆上捡到的,当时包里东西全被人翻过,他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 而且他孩表示愿意归还给我,刚开始我还挺感激他的,并想给他点报酬的,想想能找回书籍都已经挺不错的了。没想到就在那时我朋友看见他袋子里有一个耳机,之后就怀疑步步高是不是也在他那,再经过交谈后,他无意中说出了步步高也在他那,不过要赎金,我就问问他要多少钱才可以,他就说最少也要几百。这我肯定就是不答应的,想给他100好了事,可他就是不答应,之后我就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谁料到在警察来到时他竟然想摔坏那台步步高,好在我及时按住了他,不然.... 之后警察收缴了步步高,叫我去巡警处认领,而对那个偷我东西的人也不询问下就让他走了... 经了解这个人 ▍▍
作者:
倔強德孩孑
时间:
2008-10-30 12:48
大家以后一定要加强警惕啊,这社会就是黑 rl][/b] レレ
作者:
倔強德孩孑
时间:
2008-10-30 12:50
这个人还有两个同伙,而且还是本地人 /url][/b]
作者:
科科
时间:
2008-10-30 12:50
恭喜你,这样都能找回来
作者:
Stone
时间:
2008-10-30 13:02
先恭喜楼主找回失物,
但是这样上照片感觉不妥...[s:58]
作者:
墨朵
时间:
2008-10-30 13:04
恭喜...同学你居然找着了..
真不正常了...[s:33]
建议写个<<包包奇遇记>>
作者:
倔強德孩孑
时间:
2008-10-30 13:07
哈哈,谢谢大家
我也知道不太妥的,
不过又想大家认识下,
好提防点...
作者:
猪壮壮
时间:
2008-10-30 13:22
这样都能找回来,这个论坛真是神奇
作者:
碗仔
时间:
2008-10-30 13:25
神奇啊
作者:
迪斯累利
时间:
2008-10-30 13:45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作者:
游车可
时间:
2008-10-30 13:58
这人貌似昨天见过,不过当时他是两个人的,坐车到虎掩。。。确实很像,
作者:
happylin
时间:
2008-10-30 14:00
世界上还真有奇迹
作者:
碗仔
时间:
2008-10-31 14:51
楼主,你这图片有没有加工过的?
作者:
leoh
时间:
2008-10-31 14:58
如果确实是这人是小偷的话,曝他也是为大家着想。下次见到类似的人会小心的。
作者:
cmc
时间:
2008-10-31 15:01
今天晚上把他抓来,煮着吃还是怎样吃[s:71]
作者:
vir-hyun
时间:
2008-11-11 01:36
这个人见过了...经常在我们跳舞的地方经过...
作者:
龙飞
时间:
2008-11-12 12:28
看到这种人,我就有点想扁人的冲动![s:45]
作者:
爱,就一辈子
时间:
2008-11-12 20:29
[s:45] 大家要提高警惕
作者:
钟扬映
时间:
2008-11-13 09:03
来个人肉收索吧
作者:
Henanou
时间:
2008-11-13 10:25
恭喜啦[s:77]
作者:
村口一蹲
时间:
2008-11-13 19:20
恭喜LZ找回失物~~
同时也说明,
我们的论坛正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but...........
这样公布他人照片,,,
欠妥...
就像明知一个人是杀人凶手,
但法庭未判决以前,都只能说是嫌疑犯而不是凶手.....
作者:
vovo
时间:
2008-11-13 19:40
语句不够顺畅,读得我...·
作者:
海上的花心猪
时间:
2008-11-28 23:48
强。。。勇于于坏人坏事作斗争~~
作者:
〓G〓
时间:
2008-12-15 23:19
我觉得新丰的那些警察都````````````
哎```无话可说!!![s: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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