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家园

标题: [转]你肯定做过5件以上的18件事…… [打印本页]

作者: 星期天大街    时间: 2008-11-14 11:56
标题: [转]你肯定做过5件以上的18件事……
1、用手插入米缸的米里面插来插去
2、地下有阶砖时,特意隔一格一格来走(不可走过界,要完全在格内)
3、用镜面反射阳光,照来照去
4、铺张纸在硬币上面,然后用铅笔在上面描,描个形出来
5、吃完口香糖之后,将糖纸包回原本四四方方的形状出来
6、超级市场踩着购物车行走
7、贴张写着“我是白痴”之类的纸条在同学的背后
8、拍别人左边 站在别人右边
9、踩别人的影子
10、丢或踢别人门口的拖鞋
11、下楼梯时坐在扶手上面滑下来
12、在电梯上往相反方向走
13、用萤光笔油指甲
14、下雨打伞,总是故意地转那把伞
15、家里没人时,对着镜子学跳舞/演戏/唱歌
16、在街上见到狗就扮猫叫,见到猫就扮狗吠
17、下雨的时候,拿起伞故意往雨大的地方走去 听雨啪啪的声音 感觉很爽

┋┋
作者: 宝贝005    时间: 2008-11-14 12:09
除了7、10、12,其它的全做过,现在不会再做那些小动作了,好怀念呀

■■
作者: 爱,就一辈子    时间: 2008-11-14 12:17
[s:58] 好多都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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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nanou    时间: 2008-11-14 12:43
基本上做过了~~LS感觉你是新丰洋餐店的`~
作者: vir-hyun    时间: 2008-11-14 18:17
哈哈哈哈...好怀念啊!
作者: 碗仔    时间: 2008-11-14 18:30
做过9件
楼主的帖子唤醒了我对童年的部分回忆[s:58]
作者: 风出手    时间: 2008-11-14 19:13
好像基本上都做过
作者: 爱,就一辈子    时间: 2008-11-14 19:30
原帖由 Henanou 于 2008-11-14 12:43 发表
基本上做过了~~LS感觉你是新丰洋餐店的`~

[s:19] 新丰好像还没出现洋餐店~
咱两合伙开一家?[s:16]
作者: 爱情逃兵    时间: 2008-11-14 23:36
没做过的是不是都是怪人??
作者: 小枫    时间: 2008-12-4 20:33
好多以前的小动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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