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家园

标题: 业主被盗,物业公司应不应该负责? [打印本页]

作者: 廖悦彤    时间: 2009-3-10 19:09
标题: 业主被盗,物业公司应不应该负责?
      上个月底我家里进来小偷,偷了笔记本电脑和现金。我住在新丰江畔小区,小区每月管理费按每平方一元算,一年要交差不多两千元管理费。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后,物业公司跟我们说没有证据。我们在发现物品被偷第一时间报警,警方也有来现场,而且基本上整个小区都知道这件事情,现在想大家讨论下,物业公司该不该负责任?

︴︴
作者: Henanou    时间: 2009-3-10 20:53
哎,我十分同情楼主。协商不成法院见吧·
rl]

DD
作者: 左右手    时间: 2009-3-10 21:14
公有公说,婆有婆说~~这个难定下来啊?

rl]
作者: 爱,就一辈子    时间: 2009-3-10 21:27
应该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合同而定
作者: 十年    时间: 2009-3-10 22:17
看怎么个负责法吧!要物业赔钱倒好像没这样的例子!
那一年我们小区发生多起被盗事件,经理下课了。后来去了万科,去年年终奖6万大元。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咦,走题了~!
作者: 海燕家纺    时间: 2009-3-11 08:27
新丰的物业没没到那么高的水准,LZ还是亡羊补牢先。
作者: YY511100    时间: 2009-3-11 09:45
关键还是要看合同或者物业公司有无明显失责
作者: min550    时间: 2009-3-11 10:37
哦! “偷了笔记本电脑和现金”,你不是蚀死大底了???
作者: 青蛙往往    时间: 2009-9-14 03:18
在物业管理法是应该是物业公司全责
作者: 阿木哥    时间: 2009-9-14 08:39
还是不要过分依靠物业公司,大多数物业公司正常的管理其还算可以,若是防小偷,还是要靠自己.目前最好的方法还是装报警器.




欢迎光临 新丰家园 (https://xinfeng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