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家园

标题: 新丰好恐怖呀!!!! [打印本页]

作者: 左右手    时间: 2005-6-2 16:52
标题: re:
哗!!!!!!!!还有天理嘛????现在的执法人员真是腐败~~~~~~~~~~~~~~~~~~~~~~~~~~~~~~``` 亻亻
作者: 小余    时间: 2005-6-2 16:54
标题: re:
[em1]这样也行。。那妇女家的人呢?怎么都没人出来抗议呀。。怎么这个社会会变成如此呢??[em1][em1]
作者: kk    时间: 2005-6-2 16:57
标题: re:
是呀。。现在的人怎么这样呀。。真的很恐怖呀!哇,,那我以后不是。。。。。。。。。。。。。[em9][em9][em9]
作者: 啊懒    时间: 2005-6-2 17:07
标题: re:
女的要小心啊。。。。杀人王就是那些人。是有点可怕
作者: 懵懂女孩    时间: 2005-6-2 17:29
标题: re:
我婶婶以前就是在新丰被这样的人给伤害拉,那个7月大的小孩也没拉,还是我堂弟弟了,哎,好可悲呀.
作者: siyan    时间: 2005-6-2 17:40
标题: re:
是恐怖。..
但是如果她了解并且遵守\"计划生育\"..那么就没有那样的悲剧了......
       [em3][em3]
作者: 小不点    时间: 2005-6-2 18:49
标题: re:
这究竟是谁的错???
天知吗???
这也是人干的嘛????[em3][em3]
作者: 天空    时间: 2005-6-3 14:25
标题: re:
楼主,话说清楚点啊!这要负刑事责任的。不要诽谤政府啊!十几个人,是什么人啊??执法人员,还是~~~~?
  我就听过,有不小心生米煮成熟饭的。之后才发现那男的是有妇之夫,而那女的也无奈就那这来威胁。而那男的又不想破坏自己原有的家庭,所就~~~
  不管怎样都好,这样的事情确实猖狂啊
[em4]
作者: tweety翠儿    时间: 2005-6-3 15:09
标题: re:
是计划生育的人吗?天啊!地啊!那些还是不是人??????
作者: 隨風傷逝    时间: 2005-6-3 15:25
标题: re:
違反法律肯定嚴辧的啦 沒什麼大驚小怪的
作者: 妙曼薄云    时间: 2005-6-3 15:29
标题: re:
[em1]
太残忍了.已经八个月列.
已前听说过,不过那些人你只要凶过他,他们就没那么嚣张了。
作者: 小美    时间: 2005-6-3 15:50
标题: re:
应该不是执法人员吧..执法人员再怎么样..也不至于像楼主说的那样吧..
再说了..计划生育..还得群众自觉~~~
作者: 爱情逃兵    时间: 2005-6-3 15:56
标题: re:
要不要我发一个??吃女鹦的~~
有照片的~~~真是人渣~~~~
伤害它人的就是社会败类~~~最多罚款而已~~~怎么可以强泊人家做人流~~~
作者: kk    时间: 2005-6-3 16:03
标题: re:
[quote][B]以下是引用[i]爱情逃兵在2005-6-3 15:56:04[/i]的发言:[/B]
要不要我发一个??吃女鹦的~~
有照片的~~~真是人渣~~~~
伤害它人的就是社会败类~~~最多罚款而已~~~怎么可以强泊人家做人流~~~

[/quote]
好呀,,,发呀。。我想看!!!大家都想看吧!
[em5]
作者: 爱情逃兵    时间: 2005-6-3 16:06
标题: re:
好的```看了别伤心啊~~~~
作者: 小美    时间: 2005-6-3 17:17
标题: re:
我刚想说别发的...发了无非就是伤害了大家幼小的心灵~~~~想不到你还是发了...
这孩子~~~
作者: 爱情逃兵    时间: 2005-6-3 17:26
标题: re:
[em3][em3]我一般都是有求必应的啊```唉
不喜欢叫斑竹把他删了吧~~~~``
作者: panyp    时间: 2005-6-3 21:46
标题: re:
不是计生办是那里的呀!!最老火就是他们的呀!!他们就会欺负广大穷苦百姓,对于有权和有钱就会什么也看不到.大家不觉得是那些有权和有钱就有2个小孩或更多.谁叫我们是广大的穷苦老百姓呀!!![em4]
作者: Yvonne    时间: 2005-6-3 22:07
标题: re:
是这样的啦
拆房子的
还有把人家家里所有值点钱的
都通通拿走
一样不留!
对普通老百姓就是这样
但是遇到有钱有权的人呢
就睁只眼闭只眼
甚至还可以给钱去买一个生二胎的计划生育证
[em11][em11][em11]
这是什么世道啊!
作者: 光づ十笑    时间: 2005-6-4 10:53
标题: re:
我来灌水了~~欢迎我吧   en  en
作者: darlie    时间: 2005-6-4 11:13
标题: re:
[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美在2005-6-3 15:50:13[/i]的发言:[/B]
应该不是执法人员吧..执法人员再怎么样..也不至于像楼主说的那样吧..
再说了..计划生育..还得群众自觉~~~
[/quote]

呵,按你这样说,每个人都不自觉的话,那我们的国策还要坚持了吗?
其实我本人认为在这方面我们的执法力度还不够,还不严,所以我们新丰的计划生育水平比较落后,拖慢的我们的经济增长.由于落后无知,所以超生,由于超生,所以平均的受教育水平更低,以至更加落后.如此恶性循环,后果不堪设想.
作者: darlie    时间: 2005-6-4 11:17
标题: re:
还有,楼主用标题时请注意措辞,难道你不认为你的标题很不妥吗?
子不嫌母丑,狗不嫌主贫,你这样算什么?
作者: 小米    时间: 2005-6-4 11:22
标题: re:
楼主如果是真的,那些就已经触犯法律拉,而且国家也规定,八个月是不能做人流的啊
现在是法制的社会,计生部门也不能野蛮执法啊
希望不是真的,真是人间悲剧,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就是他们造成的
作者: darlie    时间: 2005-6-4 11:27
标题: re:
晕,8个月,计生办的人傻的啊?出了人命还不是他们负责.
作者: 吃人无数    时间: 2005-6-4 11:45
标题: re:
[quote][B]以下是引用[i]panyp在2005-6-2 16:47:58[/i]的发言:[/B]
昨天早上一辆面包车下来十几个每个都拿住棍或铁棒冲进一平民百姓家后将一妇女带到计生办后把人家已有八个月小孩进行人流.这是我亲眼看的,如假包换.
[/quote]
如LZ所敍述的,像他們這麽熟練的行動,類似事件應該發生過很多次``由於積累了經驗```所以他們才會這麽迅速的把八個月的小孩給流産掉~~
作者: 咸鱼罐头    时间: 2005-6-4 11:53
标题: re:
自己不犯错又何来这事.
作者: 吃人无数    时间: 2005-6-4 11:53
标题: re:
雖然類似事情是如此的黑暗,但是要他們負責任,那是不大可能~~
雖然那小孩已經有8個月大,但是已經流産掉了,之後再加上毀屍滅蹟的話,
根本就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那個流産掉的小孩有多大~~
如我上面所想的,類似事件已經發生過很多次了,所以~~~~他們一定知道怎麽做才會使自己不用負上責任的`
作者: 吃人无数    时间: 2005-6-4 11:55
标题: re:
在這也只能感歎一句,窮人,你的命運\怎麽這麽悲~~[em3]
作者: darlie    时间: 2005-6-4 12:11
标题: re:
人穷志不能穷~~~~~~~~~
作者: juliet    时间: 2005-6-4 12:18
标题: re:
怎么说呢。计划生育,本身就是一项基本国策,在没有搞清楚事实之前不要乱下定论,说不定之前那户人家已有抵制计划生育人员的行为,为了不受他们的伤害只能这样。新丰的刁民也不少,我虽没亲眼见过,但我们单位的执法人员就受过多次人身安全的威胁,带警察去也执法不了。
作者: 吃人无数    时间: 2005-6-4 12:30
标题: re:
[quote][B]以下是引用[i]juliet在2005-6-4 12:18:09[/i]的发言:[/B]
怎么说呢。计划生育,本身就是一项基本国策,在没有搞清楚事实之前不要乱下定论,说不定之前那户人家已有抵制计划生育人员的行为,为了不受他们的伤害只能这样。新丰的刁民也不少,我虽没亲眼见过,但我们单位的执法人员就受过多次人身安全的威胁,带警察去也执法不了。
[/quote]
前面已经有人说了,8个月大的小孩已经成形已经有生命了,所以法律是不给流产的~~
这样强拉人家去流产,那不就是知法犯法咯``
不过国家公务员有很多都是知法犯法的~~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作者: 爱你小不点    时间: 2005-6-4 12:40
标题: re:
见怪不怪,要理解下计划生育啦
[em6]
作者: juliet    时间: 2005-6-4 13:55
标题: re:
从医学角度说,只要没生出来,都可以引产的,只是越大月份危害就越大,14周内终止妊娠的才叫人工流产,如果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就不会出现非意愿引产了。
作者: 樊音    时间: 2005-6-4 14:00
标题: re:
穷就不要生那么多了,难养啊..
女儿更贴心啊..
作者: 爱情逃兵    时间: 2005-6-4 14:39
标题: re:
那些就会欺负人的杂债.我最讨厌~
作者: 伶仃    时间: 2005-6-4 14:52
标题: re:
更正:那不是人流.....是引产....
曾经想回来考计生办.......
唉~~~~~~~~~~~那人肯定是超生队的........
作者: 碗仔    时间: 2005-6-4 17:12
标题: re:
唯一知道的是,8个月把小孩“杀”掉对母亲很危险[em1][em1][em1]
作者: dalishuis    时间: 2005-6-4 17:24
标题: re:
虽说着是人流,但是我就觉的是产下死胎没有什么分别。

总之面包车上的都不是人。[em11][em11][em11]
作者: 小美    时间: 2005-6-4 19:52
标题: re:
倒..到底搞清楚没有啊??面包车上的就是计生办的??
咱们政府在人民心中已经很负面了..就别再添乱了~~~[em10]
作者: 东东    时间: 2005-6-4 23:02
标题: re:
哎~~叼他米!下次见到一定大家打距娶距死!甘样的人渣唔死都系带坏新丰人的名声!!
计生办的人渣爱拉去打靶哦!
作者: 罂粟    时间: 2005-6-5 00:32
标题: re:
[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美在2005-6-4 19:52:13[/i]的发言:[/B]
倒..到底搞清楚没有啊??面包车上的就是计生办的??
咱们政府在人民心中已经很负面了..就别再添乱了~~~[em10]
[/quote]
就是啊,大家要搞清楚状况.有可能是计生办的吗???执法人员会象黑社会一样,一帮子人开着面包车手里拿着刀棒去抢人?????
作者: 小米    时间: 2005-6-5 10:23
标题: re:
[quote][B]以下是引用[i]小美在2005-6-4 19:52:13[/i]的发言:[/B]
倒..到底搞清楚没有啊??面包车上的就是计生办的??
咱们政府在人民心中已经很负面了..就别再添乱了~~~[em10]
[/quote]
说的很有道理啊
支持[em6][em6]
作者: 小余    时间: 2005-6-5 13:55
标题: re:
是啊,也不要讲得政府这样府败啦.....
不过,以前在乡下也倒听过计生办为了抓人去计划生育,人抓不到,把人家家里的东西全搬走了,甚至于一只鸡.....那时候听了就真的是心酸呀,.,,唉....这世道.....
不过,政府一个这么大的部门总有正义的人的,不会怎么猖狂的啦.大家也得相信下政府嘛,...大家自觉点就什么事都没有啦...
作者: DyingBride    时间: 2005-6-6 08:02
标题: re:
神不能让我知道什么是善.但恶魔能让我知道什么是恶.
作者: ivanpjs    时间: 2005-6-6 19:51
标题: re:
我敢说那开车的是计生办的,其他的大都不是,是请来的

那样的垃圾单位,都不知道那个干部是不是冷血的.[em11]
作者: 头发    时间: 2005-6-7 17:39
标题: re:
反正国家现在提倡计划生育,大家应该遵守啊,生男生女还不是一样吗?所以别侥幸生两胎就不会出现这样子的事情了。所以这样的事,我保持沉默!!!
作者: 不见不散    时间: 2005-6-7 21:28
标题: re:
[quote][B]以下是引用[i]panyp在2005-6-2 16:47:58[/i]的发言:[/B]
十几个每个都拿住棍或铁棒冲进一平民百姓家.
[/quote]
话可不要乱说!这是计划生育工作中对付特别“难搞”分子所采用的特别手段!!
作者: ivanpjs    时间: 2005-6-7 23:38
标题: re:
我就知道人家第二胎也是这样对人家,为了罚人家的钱,操TMD就搞得像绑架一样,新丰的共产党都被那些人搞成这样了
作者: kk    时间: 2005-6-8 17:47
标题: re:
反正就两个字:恐怖。[em9]
作者: tweety翠儿    时间: 2005-6-14 10:59
标题: re:
无语!!!!!!!!!!!!!
那些人很恐怖!!
作者: 光づ十笑    时间: 2005-6-14 17:18
标题: re:
我来了~还记得我的 `~为了BB要卖身啊
作者: ivanpjs    时间: 2005-6-15 12:30
标题: re:
[quote][B]以下是引用[i]光づ十笑在2005-6-14 17:18:08[/i]的发言:[/B]
我来了~还记得我的 `~为了BB要卖身啊
[/quote]
你有病?
作者: kk    时间: 2005-6-16 11:18
标题: re:
9494...来就来咯....[em1]
作者: 爱情逃兵    时间: 2005-6-18 14:48
标题: re:
来送死,就来..
作者: 梦逑    时间: 2005-6-20 22:00
标题: re:
八个月人流??***.下辈子他还做人吗?
作者: 西风瘦马    时间: 2005-6-21 17:36
标题: re:
8个月啊。。。
作者: ?呢ゞ喃ヤ    时间: 2005-6-21 18:09
标题: re:
那孕妇有没事哦??
那样很危险啊~~~!![em1][em1][em1]
作者: 笨笨爱小鼠    时间: 2005-6-21 18:45
标题: re:
磨人性了....罚钱不行吗???甘都爱人流!!真是惨啊~~~[em9]
作者: 冰心月    时间: 2005-7-3 01:00
标题: re:
不好发表言论!是非之地还是少说为妙!但是忍不住还是要说一句,凡事不能只看片面,各有各的职责,她如果是第一胎的话,谁敢强行要她人流!
作者: 释得虔    时间: 2005-7-3 01:45
标题: re:
猪,这有什么的,谁叫他们做人也不看政策
作者: ivanpjs    时间: 2005-7-3 11:24
标题: re:
[quote][B]以下是引用[i]笨笨爱小鼠在2005-6-21 18:45:50[/i]的发言:[/B]
磨人性了....罚钱不行吗???甘都爱人流!!真是惨啊~~~[em9]
[/quote]
目的就是钱,有钱就不流了.我听在计生办的朋友说的,他说干这事每次都心惊胆跳,他的同事还给人家砍了
作者: 骆驼的铃声    时间: 2005-7-3 16:08
标题: re:
~~~~~~~这就叫现实了......好残酷...[em10]
作者: 新丰不好    时间: 2005-9-18 06:06
标题: re:
吹水[em9]
作者: winkoo    时间: 2005-9-18 18:04
标题: re:
LZ,你太偏激了..
你以为搞计生的有事无事都爱捉人去落BB啊..
肯定是果个人既BB5是计划内出世既!
知道中国为什么会这样穷吗?
不但是物质上的贫穷...精神上某些群体的国民精神文化更穷...
作者: 新丰子民    时间: 2005-9-18 18:59
标题: re:
不可能吧
[em10]
作者: kobel_qiu    时间: 2005-9-19 11:15
标题: re:
无办法啦,总之搞成甘有很多的不对,大家也有责任,八个月大哦,就快生了甘都比人落佐,好果换了是你的亲人,你会点想?法律也不外人情,如果是我,我一定将区地全家杀光,然后再自尽.当已无退路的时候就只有选择灭亡.
作者: winkoo    时间: 2005-9-19 22:35
标题: re:
八个月大又点啊?
只要个BB一日咪出世..
又是偷生的.俾人捉到都是距自己既事咯..
如果个个都讲人情既话...
中国的人口一定会扶摇直上....
看你到时候吃什么..西北风吧....
作者: kv2005    时间: 2005-11-27 13:20
标题: re:
我说句公道话啦,如果真的是计生执法,那就是粗暴执法。如果是超生,就应该引产,楼主不必偏激,这是国家政策,是要尊守的。另没有法律规定8个月不能做引产,只要没有出生,计外生育而采取引引产的,是合法的。计生条例规定:不可做胎儿性别鉴定和没经计生部门批准私自人流和引产(指计内怀孕)。
作者: eaglemini    时间: 2005-11-27 15:18
标题: re:
毕竟是生命呀!不过是否事实!
作者: army    时间: 2005-11-27 22:46
标题: re:
那是中国社会的乱来!
作者: 第一把手    时间: 2005-11-28 17:32
标题: re:
[em1][em1]我想,如果她是偷生的,为什么那些计生办的人要等到人家的孩子到了八个月大,才去强硬抓去做人流了??!!这也有我们的执法部门的不作为啊!!新丰有太多的官僚腐败了!![em8][em10][em11]
作者: panyp    时间: 2005-11-28 17:32
标题: 新丰好恐怖呀!!!!
昨天早上一辆面包车下来十几个每个都拿住棍或铁棒冲进一平民百姓家后将一妇女带到计生办后把人家已有八个月小孩进行人流.这是我亲眼看的,如假包换. ㄠㄠ
作者: 破官场    时间: 2006-1-12 21:44
标题: Re:新丰好恐怖呀!!!!
杀人王 畜生
作者: 野狼    时间: 2006-1-12 22:17
标题: Re:新丰好恐怖呀!!!!
有这等事!
实在令人扼腕叹息,这是什么世道??
看来新丰的法制还在人治之下[em17]
作者: ☆黑仔←跃☆    时间: 2006-1-13 11:50
标题: Re:新丰好恐怖呀!!!!
[quote]以下是引用 [color=0000FF][B]panyp[/B][/color] 在([i]2005-6-2 16:47:58[/i])的发言:

昨天早上一辆面包车下来十几个每个都拿住棍或铁棒冲进一平民百姓家后将一妇女带到计生办后把人家已有八个月小孩进行人流.这是我亲眼看的,如假包换.[/quote]会不会夸张了点呀!  每个都拿住棍或铁棒是不是在拍戏?[em18][em20][em15][em12][em12]
作者: 凝烟    时间: 2006-1-19 12:00
标题: Re:新丰好恐怖呀!!!!
归根到底还是中国的传统思想害了这些无辜的生命,一般农村人的思想都很顽固。死以为只有男的才会传宗接代,所以一胎生不到男的就生第二胎,二胎再生不到就三胎、、、、。有些人认为就算第一胎生到男的,又想生个女的。唉、、、也不想想自己养不养得起???也不想想我们国家的人口问题有多严重???这是一个很难根治的现象!悲哀、、、、
作者: 画梦    时间: 2006-1-20 02:16
标题: Re:新丰好恐怖呀!!!!
中国还是很多人 无知!!!  中国人生这么多是不是还没穷怕?
作者: 373221555    时间: 2006-3-15 23:50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哈哈```是强奸犯的错````??[em14]
作者: cxsy_cnc    时间: 2006-3-19 13:31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怎么说呢?首先新丰的治安没搞好..........计划生育也没抓好!!总之一个字...乱...两个字:很乱..三个字:非常乱..
作者: 斋斋    时间: 2006-3-22 10:53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你不知道吗 现在的社会是好黑暗的~~~~~我也是知道的    唉呀  太恐怖了 我无话可说~~~~
作者: 凯枫    时间: 2006-3-28 10:51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新丰本来就是个垃圾场,政府无能腐败
作者: 幻隐    时间: 2006-4-9 17:49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同情....可是不遵守计划生育...人家就采取非常手段了.
作者: 蓝天白云    时间: 2006-4-10 10:50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一个子。。。也够辛苦的啦。。母亲最伟大!</P>
作者: 奶茶    时间: 2006-4-12 15:01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DIV class=quote>以下是引用 <B>小美</B></FONT> 在(<I>2005-6-3 15:50:13</I>)的发言<BR>应该不是执法人员吧..执法人员再怎么样..也不至于像楼主说的那样吧..<BR>再说了..计划生育..还得群众自觉~~~</DIV>
<>同感啊...</P>
<>可能是另有隐情吧????<BR></P>
作者: andy    时间: 2006-4-13 17:20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愤怒.这就所谓执法者的行为啊?试问谁没兄弟姐妹,如果换了那位女士是执法者中任一员的兄妹,他会那么做吗?我很小离开了家乡在外求学举家迁移了,我在外面很多朋友,我的朋友都很喜欢到我们家乡来玩,说我们家乡有漂亮的山山水水不用走出广东就能一睹中国大好河山的风采,每次回来不忘到夜场玩一玩.在新丰这些夜场我真的很怕万一有打斗事件发生没能保护好自已的朋友有愧于朋友啊.我们平时去玩的地方都是一些高素质人员出入的场所,人员素质高自自而然就很少发生打斗事件了.所以说今时今日我们新丰人应该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首先要从公务员做起.现在已经是21世纪了不再是以前的盲牛时代,大家都要跟随社会的进步改变自已,不过我现在发现新丰人的素质比以前有大大的提高了,特别是新生代的年轻人,有文化有见识,人面大有改观.真是感到很欣慰.</P>
作者: dengwping    时间: 2006-4-13 18:42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能否具体一点,是在新丰什么地方?</P>
<>我想要是计生的人,不可能这么多吧!</P>
作者: 爱自己    时间: 2006-4-24 20:39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就是嘛,,楼主讲话都不讲清楚一点,那么多人是哪些人来的啊?
作者: 爱人小布丁    时间: 2006-4-27 09:41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我很少在丰城镇住过,没想到那里的计生办的人比我们那里的人还恐怖,怕怕啊.
作者: stmlavgine    时间: 2006-5-15 22:34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我们的法律意识不够啊!在我们县法律好像没啥用!
作者: kill    时间: 2006-6-27 00:51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DIV class=quote><BR>[/quote]<BR><BR>呵,按你这样说,每个人都不自觉的话,那我们的国策还要坚持了吗?<BR>其实我本人认为在这方面我们的执法力度还不够,还不严,所以我们新丰的计划生育水平比较落后,拖慢的我们的经济增长.由于落后无知,所以超生,由于超生,所以平均的受教育水平更低,以至更加落后.如此恶性循环,后果不堪设想.</DIV>
<DIV class=quote>请问您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吗?人人都只生一胎的话,那么将来我们的小孩成家后就要抚养双方父母共4个老人,外加一个小孩.双方父母有单位领退休金还好,要是象双方父母都没有单位的话,2个人养的活4个老人外加一个小孩吗?政府做事一点都不体谅广大群众的心,另外说一句,本人绝对没有重男轻女的心态.谢谢</DIV><BR><BR>
作者: kill    时间: 2006-6-27 01:01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DIV class=quote></FONT><BR>就是啊,大家要搞清楚状况.有可能是计生办的吗???执法人员会象黑社会一样,一帮子人开着面包车手里拿着刀棒去抢人????</DIV>
<DIV class=quote>有什么好奇怪的,都是这样做事的,很多人都心知肚明.在县城他们确实很凶,在乡下就磨恶依,因为乡下人比较淳朴,善良和团结. 记得前几年我老家有一户人家超生,(怀6个月)计生办的人来抓人去放掉小孩,村里人都不敢出声,那孕妇倒在地上哭,不起来,做丈夫的护着妻子,那些人渣就强拉.结果惹毛了全村人,大家都拿锄头 棍来守护,那个场景叫人感动又心酸,我并不怪老家的人不懂法,只是觉的那些人渣做事确实是太过份了</DIV><BR><BR>
作者: 玻璃心    时间: 2006-6-28 00:41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STRONG><FONT size=5>谁是谁非也好,,小孩子是没有错的.一个生命就这样没了~~~唉~~~~~惨!!!!!都是社会的错~~~~~~~讨厌~~~~[em38][em38][em38][em38][em38][em38][em38][em38][em38]</FONT></STRONG>
作者: 汤圆    时间: 2006-7-1 17:04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谁叫那平民百姓朝上无官!社会就是这样.<FONT size=7>朝中有人好办事!</FONT><FONT size=4>我也是一介平民.朝中亦无人.官中<FONT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 face=幼圆 color=#ff0000><STRONG><U>某官某亲戚</U></STRONG></FONT>超生的又是如何.........?!</FONT></P>
<><FONT size=4>  ..........................</FONT><FONT size=7>言论自由!</FONT></P>
作者: 一ぇ剑ゥ圣ぃ    时间: 2006-7-4 21:12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什么时候的事?
作者: 天涯浪仔    时间: 2006-7-5 00:11
标题: 回复:新丰好恐怖呀!!!!
这也是在杀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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