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家园
标题:
县畜牧部门开展动物标识和“瘦肉精”专项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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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丰新闻
时间:
2012-1-6 13:51
标题:
县畜牧部门开展动物标识和“瘦肉精”专项检查活动
[b][size=6]县畜牧部门开展动物标识和“瘦肉精”专项检查活动[/size][/b] [b][size=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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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6 13:50 上传
[/size][/b] [size=4][b] [b][size=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动物标识及动物防疫工作,确保元旦、春节猪肉市场安全,元旦节期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开展了动物标识和“瘦肉精”专项检查活动。 [b][size=4] [/size][/b]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可识读二维码耳标的生猪一律不准进入定点屠宰场待宰及上市流通。 [b][size=4] [/size][/b]元旦节期间,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有关负责人率队到县肉联厂和规模养殖场及散养户开展动物标识和“瘦肉精”专项检查活动。在县肉联厂,记者看到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工作人员正手持仪器对刚送来的生猪逐一进行检测。 [b][size=4] [/size][/b]检查期间,共抽查了14个规模养殖场和70户散养户,采样监测250头份,经监测合格率达100%,有效地制止了我县境内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确保我县新鲜肉食品安全。 [b][size=4] [/size][/b]据了解,我县在2008年开始实行可识读二维码耳标佩戴工作,目前全县13多万头生猪信息已经全部录入。在我县境内的各场(户)的生猪出栏前都必须到各地畜牧部门报检,经检测合格领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才允许出栏上市,凡未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一律不准上市。凡到肉联厂或集中屠宰点的生猪,必须有产地检疫证明和猪佩带二维耳标,经检测合格后才允许进仓待宰。 [b][size=4] [/size][/b]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厉打击经营病死猪肉的违法行为,保证全县人民在元旦、新春两节吃上安全放心肉。[/size][/b][/b][/size] ▃▃
作者:
sgxf
时间:
2012-1-7 09:26
保证餐桌上的肉,磨瘦肉精[s:89] ⅸ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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