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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县法院:巡回法庭以案送法到农村 [打印本页]

作者: 新丰新闻    时间: 2012-8-8 10:22
标题: 县法院:巡回法庭以案送法到农村
[size=4]日前,县法院“巡回法庭”走进马头镇路下村设露天法庭,公开审理一起由于用火不慎引起森林火灾的案件,让当地群众更加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 露天法庭按照常规法庭的布置悬挂了国徽,摆放了审判员、书记员、被告的位置。 今年3月,被告人马头镇路下村村民陈某在自留山种树时,将山上的杂草堆点燃,不慎引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到3.11公顷。 由于被告人陈某年老多病,认罪态度较好,且是过失犯罪,县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判决陈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旁听的村民表示,巡回法庭既方便了群众,又能够让群众直接了解案件事实真相,提高法律意识。[/size] ネネ
作者: gwers    时间: 2012-8-8 11:02
[s:99] ⅤⅤ
作者: ??酱油哥。    时间: 2012-8-8 12:22
呃、、、 我无语了、、、 [s:99]
作者: 墨婼    时间: 2012-8-8 12:49
[s:99]
作者: XFFCLD    时间: 2012-8-8 19:26
[s:90] 这个老人家终于享福哦!!!!
作者: 永乐长安    时间: 2012-8-9 15:00
这土房子还挺坚固的,石脚到木棚的墙壁都用横砖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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