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家园
标题:
县相关部门联合行动查处出 售及燃放孔明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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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丰家园
时间:
2012-10-8 14:10
标题:
县相关部门联合行动查处出 售及燃放孔明灯行为
[align=left][color=black][size=3][font=宋体] 为消除因燃放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连日来,新丰县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对辖区内销 售及燃放孔明灯活动进行查处,查扣销毁相关灯具一批,并向贩卖孔明灯的档主进行了进行劝说教育。 在县体育馆外,执法人员发现有几位年轻人正在准备燃放孔明灯,被到场的工作人员阻止。 行动中,被查获的一只孔明灯直径达有8米,灯罩完全展开竟有近10米高,一旦燃放升空,就好比一个巨大的火球,不知什么时候就会从天而降,存在极大火灾隐患。 燃放“孔明灯”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严重危害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有关部门表示,燃放“孔明灯”一经查获,从严处罚;酿成森林火灾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font][/size][/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font][/color][/align] [size=3] [/size] [size=3][/siz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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