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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教出的司机撞死人 首例倒查驾校责任 [打印本页]

作者: 打击房产中介    时间: 2012-11-22 09:36
标题: 教出的司机撞死人 首例倒查驾校责任
[align=center][b][size=6]教出的司机撞死人 东莞首次倒查驾校责任[/size][/b][/align] [blockquote] [size=4] 11月16日清晨,刚拿驾照5个月的刘先生,开车在虎门撞死一名老人逃逸后自首。交警处理该起事故时,还到驾驶员此前学车的东南驾校,暂停受理该驾校所有报考申请,这是今年公安部出台“建立驾驶培训质量倒查制度”后,东莞首次执行该规定。[/size] [size=4][/size] [b][size=5]刚拿驾照5个月撞死人后逃逸[/size][/b] [size=4] 今年4月,公安部交管局印发《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推出17项措施严格驾驶人考试发证、上路行驶等要求。其中一条为“建立驾驶培训质量倒查制度”,即驾校培训出的驾驶员,3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且负责的,要倒查驾校责任。[/size] [size=4] 11月16日清晨,刚拿驾照5个月的刘先生开车经虎门镇体育路时,撞倒一名60岁男子致其当场死亡,驾驶员驾车逃逸,后迫于压力于当天投案自首。交警查明,肇事司机为重庆人,在东莞寮步镇工作,今年6月通过东南驾校培训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最新规定,东南驾校成为东莞首个被倒查的驾驶员培训学校。[/size] [size=5][b]驾校培训学员至少要负责三年[/b][/size] [size=4] 前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集全市47家驾校负责人,通报东南驾校事件,要求各驾校强化培训质量。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和措施,交警部门决定对东南驾校进行培训质量倒查,其间暂停受理其所有报考申请,倒查时间将视调查情况而定,该驾校此前已成功预约考试的学员不受影响。[/size] [size=4] 交警称,个别驾校为招揽生源,加快培训进度,在培训质量上不下功夫,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东莞交警将定期汇总分析3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责任倒查,对存在考试合格率排名靠后、缩短培训学时、减少培训项目、参与买卖驾驶证等情形的驾校,暂停受理报考申请。[/size] [size=4][/size] [size=4][b]原文转载腾讯。[/b][/size][/blockquote] ﹉﹉
作者: 新丰特产店    时间: 2012-11-22 10:15
只为了赚钱而走捷径,害人害己。 ēē
作者: hello…aunty    时间: 2012-11-22 10:27
之前不是说 颁证的要负责任么? 怎么变驾校了? ]
作者: 打击房产中介    时间: 2012-11-22 11:29
国情是聪明人多了,缺少务实的精神。
作者: ??酱油哥。    时间: 2012-11-22 12:24
我艹,太离谱了把。你撞了人是你的事还怪驾校了, 这什么道理呀。
作者: 夏沫    时间: 2012-11-22 16:14
之前河源能买小车行驶证的,那些如果出了问题算谁的?
作者: 打击房产中介    时间: 2012-11-22 16:29
新的交规,必将引起新的局面。
作者: XFXJ    时间: 2012-11-23 09:02
考驾照都要走后门的!
作者: 打击房产中介    时间: 2012-11-23 10:04
估计以后一台车一本驾照玩不过来了[s: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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