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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全指南,看完秒懂! [打印本页]

作者: 新丰家园小编    时间: 2016-8-10 10:32
标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全指南,看完秒懂!
                                                                        

小金说        随着贷款买房的兴起,买房子变得不那么困难,现在利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比一般的商业贷款又有很多优惠。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支取怎么办?下面就由小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希望帮到大家。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
     
一、贷款对象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

二、贷款条件
(一)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缴存状态正常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房。
(二)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三)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收入的50%)。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发生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并支付符合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六)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
(七)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申请资料
    借款人须到受托银行指定窗口领取并填写《韶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审批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
(二)借款人家庭收入证明,缴存职工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
(三)购买商品房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发票及银行交款单等证明材料;
(四)购买二手房的,须提供购房合同、房地产权证、契税证明、房屋抵押价值评估书等证明材料;
(五)个人名下房产证明;
(六)个人征信报告;
(七)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额度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如何计算?(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公式: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举例】某职工2012年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单位缴存比例及个人缴存比例各为5%,则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 3000*5%+3000*5%=150+150=300元(单位缴存)+(个人缴存)=月缴存额 缴存基数(2015年以2014年月均工资的五倍计算。最高20440,最低1210)如果缴存比例按12%或者20%计算20440*12%+20440*12%=4905元20440*20%+20440*20%=8176元(单位缴存)+(个人缴存)=月缴存额

五、不能贷款的情形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
(二)家庭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贷款。
(三)借款申请人(包括配偶)、共同申请人(包括配偶)个人信用信息存在以下负面信息之一的:  
1、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2、当前贷款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还;  
3、信用卡当前存在逾期;
  4、近2年内,贷款或信用卡存在连续逾期超过3期(含3期)记录;  
5、近2年内,贷款或信用卡存在累计逾期超过6期(含6期)记录。
(四)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
(五)产权有异议的房产。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设定抵押的房产。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首付比例
    每笔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限额标准:
(一)不得高于购建房款总额的规定比例;
(二)不得高于购房款与首付款的差额;
(三)不得高于贷款最高限额;
(四)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     
规定比例及贷款最高限额由公积金中心依照有关规定拟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标准
1.职工单个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不足部分由受托银行提供组合贷款。
2.职工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均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若在本市市区(即市属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购买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若在本市辖属县(市)购买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不足部分由受托银行提供组合贷款。
3.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政策执行。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征信等情况进行测算后,取最低值。
1、按购建房情况测算可贷额度:
(1)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
(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按首套房政策执行,最低首付比例为20%;
(3)对拥有1套住房没有结清商业性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60%,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评估价的50%,且不超过工程实际造价

2、按照还款能力测算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缴存基数之和的50%,且月所有债务支出与家庭收入比例控制在55%。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缴存基数+共同借款人缴存基数)×0.35×12个月×贷款年限
3、 按照借款人信用测算可贷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缴存基数+共同借款人缴存基数)×0.35×12个月×贷款年限

七、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短期限不得少于1年,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二手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期限加上楼龄不得超过35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如遇利率调整,在次年1月1日调整。借款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款方式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八、异地贷款
(一)本市户籍。
(二)省内其他城市缴交住房公积金。
(三)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使用证明,证明连续足额缴交满六个月且没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回韶关购房贷款时,须有在韶关工作收入稳定的人作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单位在本地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    异地贷款共同申请人可以是亲戚朋友关系,且不需要是房产权属人。

九、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一)借款人向受托银行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
(二)受托银行审核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贷款。
(四)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定借款合同及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五)银行报送放款申请函,公积金中心核实无误后放款。
(六)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十、贷款利率
(一)首套房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现行五年(含)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75%,五年以上为3.25%)。
(二)对拥有一套住房,没结清商业性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购买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备注:缴存基数由本人提供。   
1.本人向单位经办人查询。     
2.登录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www.sggjj.com
咨询电话:0751-2285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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