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你有你观点,我有我看法,不喜勿喷,喷喷相向何时了 |
说到法律就很没意思了,那是大家必须遵守的。 说到灾区那边如何用是另外话题,谢谢提醒。 你说我诛心使我明白你的强烈态度,换其它人可能就是暴粗口了。 所以我还觉得你可以。嘴刁但不是野蛮那种。 刚才在论坛看到一个计划5月的南门塘活动延期到六月,不管商业性质与否,我就很欣赏这种主动规避的做法。 这种规避体现一种善良。是一种真正的自觉的关怀。不管有多少人把这种善良当回事,不管有没有看高参加活动的台上台下百姓大众。但人家就这么做了。 也不是说我善良,只是我敬佩这样的善良。是我个人的理解。 善良不是做生意的义务,甚至不是不做生意的人的义务。无法可依。 但公然把自己的利益捆绑在别人的灾难上。 你认筹,我捐赠,我理解是“把字给签了,灾民们就能得到好处,大家都有好处,不签也行,决定权在你” 这是温柔的针对善良人的同情心绑架。 不管消费者有没当真,不管有没看高消费者,这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对宣传受众(刚好我看到了,算其中一个被宣传对象)作了不道德的事。所以我可以反馈我的意思。仅仅作为看到宣传的老百姓一员。 若我有过火的地方是公开泼人家冷水。也就是你说的诛心。挡人财路。 幸好我不是作为商业敌人泼冷水。实属无心伤害。你觉得对吗? |
一种对消费者的同情心的温柔绑架。 —————————————— 我覺得您真是太看得起商家和消費者了,(看高了) 我相信他們都沒有或不屑去成功實施“綁架”。(他們就算沒有足夠高度的理性,也會知道自己口袋的真金白銀和不要浪費時間.) |
![]() |
把别人的灾难作为商业营销顺风车, 尽管有一定比例回馈给灾区。 恰好是一种对消费者的同情心的温柔绑架。 |
俺也路过。不评论。 |
路过~不评论~ |
又是这种恶心低俗的营销手段,有本事直接捐个几百几千万过去![]() |
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