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新丰县禁毒办向社会招聘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青年踊跃报名应聘。
一、招聘岗位 招聘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8名。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身体健康、体型端正。 (三)、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高中(含中专、中技)以上学历,男女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 (五)、持社工证人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至4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新丰县禁毒办(新丰县丰城大道东283号新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五楼办公室),联系电话:6849926。 3、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身份证、学历证,户口薄、社工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和考试成绩。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电脑操作,考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30%,面试成绩占总分30%,电脑操作占总分40%,考试时间2018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1:1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的,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将在新丰公安微信公众号(xfga6849831)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三天。
(五) 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 (二)聘用后,人员由县禁毒办统一调配,应聘者必须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日常工作管理由新丰县禁毒办和所在镇(街)党委(工)政府(办事处)共同管理。 (三)工资待遇按县现行社会购买服务(含五险)工资标准由县财政拨付。 咨询电话:6849926 联系人:陈继宗
附件:1新丰县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招聘职位表 附件:2新丰县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新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 新丰县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招聘职位表
附件:2(电脑查看此表效果最佳) 新丰县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报名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相 片 |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参加工作 时间 |
| 婚姻 状况 |
| 文化程度 |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
| 家庭住址 |
| 联系 电话 |
| 个 人 简 历 |
| 奖 惩 情 况 |
| 主要家庭成 员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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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初审符合应聘条件 □ 初审不符合应聘条件
审查日期: 审查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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