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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一个讨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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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有时候你也会像我今天,和一个自己讨厌的人坐在一起,不是坐在一张长椅子上,而是面对面,在一间不大的会议室里。实在不喜欢他那张总是挤满笑容的脸,那些笑容像发酵的奶油一样,酸而且馊!生气吧,只能是折磨自己的神经,在已经倒霉的环境里再添上倒霉的心境。出去吧,大街上正刮着西北风,让自己在寒风中诅咒挨冻,而让那个讨厌的家伙在暖气充足的房间里品味红茶和驱逐对手后的快乐,实在是一件傻透了的事情。不能生气,也不能退场——生活有时就这样给我们出题目。好吧,那就研究一下这个多年不见,一见就让人讨厌的人物吧。研究!必须用研究这两个字,这两个字有三重意义:一是让自己与对方保持距离。讨厌的人之所以讨厌,是因为与自己有恩怨纠葛,会引出那些不愉快的往事。研究好就好在引出距离感,研究是让自己端正态度,有了距离感就少了情绪,多了兴趣。二是让情绪退场,情感退场,让理性出面,让头脑在另一个跑道上思考问题。由情到理,首先就能让自己从恶劣的心境中解脱。三是角色转换,让老对头变成了新对象,研究的对象,就会有新发现。想一想也是,这家伙再令人讨厌,也比不上东条英机和希特勒吧?研究半小时,总比生气半小时强。
他穿着一件厚呢子大衣,大衣放在身后的椅子背上,那种大衣在他那个城市里,只有领导级人物才穿。稳重、沉闷、保守和暧昧。他矮小的身体不适合穿这种大衣,会让人觉得他是钻进大衣里的鼹鼠,踮起脚才能撑起这件沉着的外套。于是他脖子上围了一条红围巾,让人们的视线抬高,从那沉重的大衣里和他一起从领口伸出头来。这个红围巾让我想起他曾有过的风流事件,不过他到底还是为了这件准官袍,割舍了那份情缘。唉,围巾上的这颗头还是多年前的那个头,只是头发又少了许多,光滑得不再是前额,而是头顶。有一缕头发,认真地从左面的耳侧越过秃了的顶峰,贴在右耳的上方。要保住这几根残存的头发,要染黑它们,每天还要指挥它们越过秃了的头顶。这是件细心的工作,当然,从我认识他,就知道了他的心细。细细的头发就像他的字,每个字都写得工整,每一笔都匠气十足。头发这东西,像人的才气,多了怎么都好办,越少越费劲。记得他曾自己评价自己:“我这个人没上过几天学校,在文坛混出来,靠的就是才子气加上流氓气。出身苦哇,从社会底层爬出来,容易吗?”他说的也对,只是才子气越来越少,就压不住流氓气了。当然,官场和文坛的流氓,不比大街上的滚刀肉,不是用力去搏,而是用心去算。他够费心了,原先还算光滑的前额,算出了一道道深沟。我相信面相也是心像。心地坦然的人,脸上也光明清秀,心里阴暗险恶的人,会有一脸的苦大仇深。他这个人呀,得是得于算计太多,失也失于太多算计。看来,他给别人心上刻下的一道道伤痕,老天爷也一刀一刀地刻在了他的额头。额头上刻满了,眼角和腮帮子上也沟壑纵横,像水土流失。当然,流失的是岁月,岁月带走了许多曾经有过的友情和信任。有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自从认识他,我再也不信这句话了。他的眼睛很会表达,准确说是表演,有时盯住你,你会觉得那双眼睛充满了真诚和善意。只是后来,我发现这双眼睛像猫的眼睛一样,会变化,会调光,当需要的时候。啊,这不,此刻他一直呆滞的目光瞬间消失了,两眼放光,可以用炯炯有神这个成语了!啊,他想发言了,灿烂的笑容从嘴角吹出来开遍了他整张脸……
时间过得真快,半个小时过去了,我为自己新的发现而陶醉。一切都没有改变。还是这个会议室,还是这个令人讨厌的人,还是那夸张而蘸满“哈!哈!”的发言,但我已经不觉得他那么讨厌了。他生动,他善于表演,他活得努力而辛酸,他让我同情。
这是我的体验。如果要作总结的话,那就是两句话:第一句,当我对我喜爱的人认真观察的时候,这种观察让我从爱我所爱的人进而热爱生活。第二句,当我对我所讨厌的人认真观察的时候,这种观察更让我热爱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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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2] [s:12] 我公司也有一个了,只要她做得不要太过份,我是不会理她的。
为了和平,只能让她,让她不等于我认输
V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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