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地点】县公路局门口 【集合时间】12月29日09:50前 【出发时间】12月29日10:00整
【装备要求】 1、集体装备:对讲机、修车工具、补胎工具、打气筒、常用药品 2、个人装备:山地车/自行车、头盔、手套、太阳镜、头尾灯、电筒/头灯、饮用水、餐具、干粮、塑料袋。
【野炊物资】锅、大米;烧烤网、木炭、打火机、锡纸、毛刷、烧烤油、烤叉、烧烤酱、蜂蜜、椒盐、竹签、牙签;鸡中翅、排骨、热狗、肉丸、腊肠、火腿、牛肉、鱿鱼、玉米、番薯;纸巾、一次性手套;水果、凉茶等。 【费用预算】实行一切费用AA制,厉行节约,控制成本。为方便采购物资,报名后每人预收50元(交至领队,活动结束后结算,多退少补)。
【特别提醒】 1、健康生活,快乐户外,安全第一。请参加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骑行途中要时刻保持精神高度集中,靠马路右边骑行,并保持队形和车距,不得与机动车抢道或强行超车,不得在骑行中接听电话(紧急电话请停车靠边或带耳机接听)。 2、整个活动中要听从领队指挥,不得逞个人英雄主义擅自独自行动,不做无畏的冒险。 3、活动中要尊重当地人和当地风俗,注意个人言行,自觉维护个人和团队形象。 4、倡导绿色、环保、健康、理性户外活动方式,活动中不得随意破坏沿途花草树木,不得随意摘吃不知名的野果和花草,不得乱丢垃圾,活动结束后请自觉带着个人垃圾。 5、活动过程中所有拍摄的人物的版权、肖像权归召集方,可以发表在网络上用来宣传,活动召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 该免责声明目的是向活动领队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活动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让整个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1、本活动为非盈利性质AA制自助活动并存在一定的风险,凡报名参加者对自己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2、如参加活动往返交通途中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领队和同行者有义务提供救援,但对事故造成的身体损害,乃至不可逆转的永久性身体损伤、后遗症等,以及该事件伴随的经济损失,领队和同行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一旦报名确认,即视为参加者(包括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已经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本免责条款,本免责条款自动生效。
附:路线及沿途风景
岳城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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