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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招聘雇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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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新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招聘雇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2015年新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招聘雇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丰城大道西189号)
二、面试形式
1、考试方式:采取全封闭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2、考试内容:报考城镇建设与管理类职位考相关城乡规划、城建基本知识;报考财会职位的考相关财政、财务基本知识。
3、考试时间: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三、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参加面试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1、考生必须于面试当日早上8:30前到达面试地点,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候考室(县人社局五楼)报到,8:40开始封闭抽签。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进入候考室后,将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交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面试前要在候考室等候,不准擅自离开候考室。
3、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进行抽签,确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并佩戴面试序号牌进入考室,进入考室后不得自报姓名和准考证号,只得报抽签号。
4、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的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5、在面试中,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任何资料,不得携带任何录音设备(包括MP3、MP4),不准用笔记录主考官提问的内容以及严禁在面试过程中吸烟。
6、在面试考室内回答问题时应使用普通话,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7、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后离开考场。
8、考生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9、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面试人员如不遵守上述纪律第2、3、4、5、6、7条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或成绩。
五、面试结束后,按岗位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中由高到低的
顺序确定上岗人选。
新丰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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