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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丰县 “十一五”规划课题研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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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一五”规划,对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从新丰县“十一五”规划研究课题中筛选出1个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招标对象
省内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招标课题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十一五”规划研究课题1个。研究课题立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研究和解决新丰县未来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主要涉及总体发展战略、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区域布局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课题内容详见《广东省新丰县“十一五”规划研究招标课题指南》。
四、招标要求
(一)人员要求
1、课题组成员必须熟悉所申报课题领域的情况,并有一定研究成果。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等精神开展研究。投标单位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直接责任。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须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s:201]。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4、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二)研究要求
课题研究必须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符合新丰县的县情,具有时代特征和全局视野,所提的政策建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调查研究和分析资料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相结合,面上分析和重点分析相结合。
(三)投标要求
本次公开招标研究课题一律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的课题,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
五、招标时间安排
2、项目投标单位如实填写《广东省新丰县“十一五”规划课题研究申请书》,并于2004年12月30日之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并请在信封上或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研究招标”字样。
3、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的申请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标单位,于2005年1月10日前下达课题中标通知书。
六、进度要求
1、中标单位接到课题中标通知书后,应于2005年1月15日前到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签订课题研究协议书。
2、中标单位应于2005年4月15日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评议。
3、中标单位根据评议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05年5月10日前向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七、研究经费
根据中标课题的具体情况,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给予一定的研究经费。课题研究经费概算,先由参与招标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自主提出,经我县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审定确定课题实际研究经费。
八、研究成果
课题研究成果由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新丰县公园内6号(县政府大院内)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邮政编码:511100
联系人:龙怀清
联系电话:0751-2252052 传真:0751-2253386
附件:1、广东省新丰县“十一五”规划研究招标课题指南
2、广东省新丰县“十一五”规划课题研究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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