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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协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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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7日晚上20时许,在347省道新丰县梅坑镇新丰江源温泉十字路口路段发生一起小型车辆与二轮自行车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二轮自行车骑车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小型车辆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望肇事司机主动到新丰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同时希望事故目击者和事故知情者及时与我大队联系,协助破案。对提供的有效线索并能协助破案的,我大队将作出奖励。特此通报。 联系电话:110、0751—6849974、6849978 联系人:黄警官、潘警官、朱警官
新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0一八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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