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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过眼神,你就是公安局要招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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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3 09:56:1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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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为加大我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力度,深入推进平安新丰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由县公安局公开向社会招聘18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欢迎广大有志于从事公安事业的社会青年踊跃报考。一、招聘计划(共计18名)新丰县公安局2018年7月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考人数性别学历工作地点其他要求新丰县公安局政工办1男高中及以上县公安局大院内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写作能力、有驾驶证者优先考虑合成作战室1女高中及以上县公安局大院内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图像处理经验,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民警家属优先考虑3男高中及以上县公安局大院内懂计算机操作,具有网络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能适应加班、出差刑侦大队技术中队1女高中及以上县公安局大院内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图像处理经验,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民警家属优先考虑3男高中及以上县公安局大院内刑事技术、刑事侦查技术、司法警务、临床医学类专业优先考虑特(巡)警大队8男高中及以上县公安局大院内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且优先考虑马头派出所1男高中及以上马头派出所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且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左右裸眼视力在4.8以上,男性身高在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以上。3、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复退军人年龄可宽至35周岁),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可放宽至初中);5、热爱治安保卫工作,能够适应较强的体能训练及全天候不定时工作制,服从岗位安排。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现役军人;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尚未处理终结的;7、被有关单位辞退的人员;8、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的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星期一)-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正常上班时间。2、报名地点:新丰县公安局值班室(公安局大门侧边,联系电话:6849915,地址:丰城大道东283号)。  3、报名需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服过兵役的要提供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新丰县公安局招录辅警报名登记表。(二)笔试、面试1、笔试由公安局统一组织进行,测试考生的基本写作水平占总成绩的40%,报考政工办、合成作战室和刑侦大队技术中队职位的增加计算机操作技能考试占总成绩的20%。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应变能力,报考政工办、合成作战室和刑侦大队技术中队职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报考特警大队和马头派出所职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3、笔试计算机技能考试和面试时间地点: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上午8时30分开始。地点:新丰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七楼会议室。

(三)体能测试
1、时间、项目:面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跑步。2、测试通过标准为:25周岁以下要在6分钟内完成,25岁以上要在6分20秒内完成。请做好体能测试的准备工作。3、测试地点:新丰县体委操场



(四)体检和考察1、考生笔试计算机技能考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合格和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安排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高低安排递补。此次招聘考核成绩有效期一年,符合条件的,可在一年内递补空缺职位。2、体检。按照1:1比例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4、参加体检人员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五)公示和聘用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微信“新丰公安”公众号(微信号:xfga684983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有异议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形式招聘的辅警,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每月人均净工资1800元-2500元(不含社会保险中单位及个人应缴交部份)。所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用工合同,实行先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后购买有关保险。            联系电话:6849811、6849915
联系人:刘警官 13827901961;罗警官13922584026。欢迎社会有志青年踊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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