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32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女儿被老师亲了一口 家长敲诈老师“要价”50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8-21 16:3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沈阳市45岁的老赵最近几个月特别窝火。女儿被老师“欺负”了,自己本来想“教训流氓,要点损失费”,却以敲诈勒索罪被抓进了派出所,“都是因为不懂法,把事儿从有理办成了没理。”
  女儿遭辱,家长要50万
  今年3月31日深夜,老赵的手机突然响起,电话里传出妻子的喊声:“你赶紧过来!咱姑娘让老师给‘欺负’了!”女儿对赶来的父亲说,王某是她的老师,“他说想和我发生关系,我没同意。”当晚,老赵的女儿遭到王某的亲吻。
  老赵怒火中烧,对王某拳打脚踢、破口大骂。凌晨2时,老赵和妻子把王某带回自家在铁西区的饭店里。老赵把门反锁,问王某“想‘公了’还是‘私了’?‘公了’就是给新闻媒体打电话,让你妻离子散,身败名裂。”
  王某害怕,求老赵夫妇饶了他这一回,还提要“私了”,赔偿赵家的损失。老赵提出:“想‘私了’得拿50万!”王某同意3天之内先拿10万元,现在就找朋友出去借。在老赵的要求下,王某写下欠条:我和赵某的女儿超出师生关系,赔偿她家人50万元。
  借钱不成,老师报了警
  写完欠条后,王某给朋友打电话借钱,对方已经关机。他和老赵一起打车去朋友家借钱,又没找到人。老赵两口子一直痛骂王某到早上5时,王某终于给朋友打通了电话,约好到朋友位于山东堡地区的家中借钱。
  老赵和王某一起去取钱。在朋友的支持下,王某打电话报警,10分钟后,来了一辆警车,把几人都带到派出所。进了派出所,老赵觉得自己挺有理,没想到,被抓的却是自己,成了敲诈勒索犯罪嫌疑人。
  铁西区检察机关认为,本案经审查,事实清楚,供证一致,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近日,检察机关对老赵提起公诉。
  敲诈勒索,有理变没理
  老赵的女儿被人“欺负”了,本来是有理的一方,为啥成了没理的被告人?据检察机关介绍,老赵涉嫌敲诈勒索罪。该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案中,老赵明知王某的行为是“没理的”,他向警方报案或向媒体曝光都是合法的,但他以向媒体曝光进行威胁索取财物,并扣留王某“不拿钱不让回家”,便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构成敲诈勒索罪,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ěě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 支持 反对 微信

广播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掌上论坛| 新丰家园网

© 2004-2018 新丰家园网.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粤ICP备2024327970号 网站联系QQ:89919308 电话:0751-228950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