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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 咨询一下,在本论坛发一些街拍的图片,应该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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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23 21:06: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咨询一下,在本论坛发一些街拍的图片,应该没问题吧,不会涉及到肖像侵权问题之类的吧。
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请教各位了

ㄟ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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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7-23 21:11:15 | 只看该作者
果断先搜索一番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细解街拍法律问题 街拍美女没啥不妥做到五点不算侵权
  最近,“街拍门”事件在重庆各大论坛上讨论得沸沸扬扬,起因是颇受网友喜爱的街拍族“街头COOL”在发表第四期街拍之后,有舆论质疑称“街拍美女上传网络或算侵权”。“街头COOL”随后在网上发帖表示,将删除上传的一切街拍照片,将就此放弃街拍美女,而众多网友力挺他继续拍下去,并担忧再也看不到反映潮流时尚的街拍了。
  街拍美女要注意哪些问题才会顺利进行?面对网友们的迷茫,昨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行政法学研究》副主编刘莘认为,街拍是一种艺术,并没什么不妥,只要没有恶意涂改照片,没有从中牟利,也不失为一种传播美丽的途径,但在街拍的同时,还是应该从法律上来注意,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她提出了5条建议。
  不偷拍不从中牟利
  她认为,在讨论街拍是否侵权以前,应该先界定是偷拍还是真正意义上的街拍。至于界定方式有两点,一是要征得本人同意,二是不作为盈利性质使用。对于像“街头COOL”这样的街拍者,将街上拍摄的美女照片上传至网上,刘莘认为如果的确经被拍者本人同意,而且发在网上仅作为展示而并非从中牟利的,就不算侵权行为。
  照片上不刊附广告
  有的街拍人物照片被发在网上后,在照片下面却出现了一些如“出自于××公司”“××公司独家拍摄”等的字样,对此,刘莘认为,这种字样出现于街拍的照片上,则有了一定的广告效用,也相应侵犯了被拍者的权益。
  牟利性转载要担责
  互联网的传播是迅捷的,很多被发上网的照片,就被一些人作为广告等商业用途进行转载使用,刘莘说,转载作为商业用途构成侵权,法律责任则应由转载者承担。
  被拍者可要求删图
  很多女孩在被拍照时很配合,也同意上网,但上网后又觉得不妥了,刘莘说,这种情况下,被拍者有权与拍摄者进行协商,让其删除或撤销照片。
  千万不要随意涂改
  刘莘还提醒街拍者们,当被拍者同意你拍照,一般是能预计被拍后的效果,但如果拍摄者将照片随意PS,则构成侵权,如果将其恶意涂改成露点等不雅照片,则侵犯了其隐私权。 怎样才算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对于这条法规,重庆龙塔律师事务所的朱秭丞说,这条法规用于街拍上,意思就是,在进行街拍后,要将照片公布在网络这种公开媒介,如果未经本人同意或者是用其照片去盈利,进行了其中一项都构成侵权。
  摄影师“街头COOL”:美女同意了 我才拍
  “街头COOL”在天涯重庆里连续4季的街拍一直很受网友的喜爱,但5月4日,“街头COOL”以《请把我所有的街拍的帖子删除。谢谢!》为名发帖,称不想让照片影响到自己的生活。此后,无论众多网友如何发帖要求“街头COOL”继续更新他的街拍新作,都再未见他现身。
  昨日,记者联系上“街头COOL”本人,这个80后小伙显得很疲惫,他说自己最近受到了很大的舆论压力,让他无法再继续街拍创作。
  “从我的照片可以看出,所有的美女都是看着镜头照的。”他告诉记者,他进行街拍时,都是站在步行街最显眼的地方,观察到美女后一般都会上前经其本人许可,再进行拍摄,或是抓拍后上前告知,随后再传至网络的,且从未从中获过利,他认为自己不存在侵犯肖像权。在照片发上网后,有时候会接到网友发来的站内信,自称是哪张照片的主人,不希望被刊登在网上,这时“街头COOL”便会立即撤销该照片。但他表示,在舆论压力下,现在他已经提不起兴致继续街拍。
  网友们对此争论显得很激烈,有的认为街拍就是一种时尚行为,只要没有恶意,就不应该被禁锢。也有的认为,街拍的行为就是一种侵权,应该停止。与此同时,网友们也在设法避免侵权。
  网友“女上师”:街拍很正常,要避免侵权首先不能用于商业。
  网友“不凡生”:拍美女侵权?那拍老头小娃儿算不算侵权?很多大师的作品也涉嫌侵权?
  网友“不凡生”:人文纪实类的片子可以说98%都是抓拍,如果看到了一个细小的动作或者表情,要先去征求对方的同意,错过了这个自然的细节,那这张照片也就不用拍了。
  网友“难诉衷肠”:我觉得只要街拍的时候注意一下被拍人的形象就行。
  网友“occqc”:如此的话,我可以先抓拍下来,再去征求对方的同意。 被拍美女这样说
  在街拍面前,被拍者无疑是最具发言权的。昨日记者联系上了两位曾被街拍过的美女。
  23岁的王晓冕在沙坪坝一家装修公司上班,她曾于2年多前,在解放碑步行街被当作一杂志的“街拍达人”拍了下来,她被拍时甚至都不知情。“我觉得是很洋气的事情啊,证明你穿得很时尚才会拍你。”
  去年2月,24岁的刘欣接到同学的电话,告知她在江北逛街的照片出现在了重庆生活网上,“我当时很惊讶,马上去看。”刘欣说,照片上自己依然是穿着那件红颜色羽绒服,照了一个半侧面,感觉照得还不错。刘欣并没有多想,至于追责则更没有想过。“我能接受这种时尚,只要不乱拍就没事。”
  街拍杂志这样做
  2008年5月,著名影视明星徐静蕾开办了一名为《开啦街拍》的电子杂志,每月一期,都会刊登数十张来自世界各地街拍到的帅哥、美女的照片,他们是如何街拍的呢?昨日,记者联系上了《开啦街拍》的执行主编甘田,她说,他们的街拍作品是世界各地的摄影师为他们供稿。但有一个严格规定,街拍时,都需先告知被拍摄者。“老徐的电子杂志《开啦街拍》觉得你很时尚,可以拍个照吗?”甘田说,摄影者们一般都会如是跟被拍者本人沟通,征得同意后再进行拍摄。
  对于街拍,甘田非常支持,她认为这是一种来自街头的时尚,很能引起大家的共鸣,目前在国外非常流行,近年来才在国内渐渐兴起,但是要让这种时尚普及,摄影师自身的规范化还是很有必要的,除了从法律上注意外,街拍族们还应该注意自身的形象与打扮,这样才能使被拍者产生信任感,才愿意配合这种时尚,久而久之这种时尚才能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普及。(华龙网)

└└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7-23 21:16:56 | 只看该作者
就是有些图,没经过被拍者的同意,就拍了,贴出来,行吗?
这种算是偷拍吗,有点混乱。
个人觉得,不涉及利益,是可以贴。被拍者要求删除的,删除就OK了。
想贴些在街上拍的图片,想到侵权问题,想想还是先来了解一番。
不知道各位有何看法。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7-23 21:19:37 | 只看该作者
毕竟新丰小得很啊,呵呵。
顺便刷点分。
5#
发表于 2013-7-23 23:11:50 | 只看该作者
打格子或者不打格子。

点评

打格子是个办法,但打了格子,内容的丰富性会减少很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7-24 10:16
6#
发表于 2013-7-24 00:05:18 |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3-7-24 00:33:21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商业的没问题吧。

点评

真心也是这么想. 不合适,版主应该会删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7-24 10:18
8#
发表于 2013-7-24 01:17:30 | 只看该作者
嗯,这个法律上好像有说明哦,记者的话他有职责在身,只要是新闻报道,就不存在侵犯肖像权。个人法律上好像不不容许在公开的地方没有经他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相片,不过,公开的地方,理解的很笼统。你明白我的意思的,哈哈。

点评

这个,,,,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懂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7-24 10:19
9#
发表于 2013-7-24 02:30:05 | 只看该作者
可以用此图片打码。




10#
 楼主| 发表于 2013-7-24 10:16:06 | 只看该作者
XYNWAN 发表于 2013-7-23 23:11
打格子或者不打格子。

打格子是个办法,但打了格子,内容的丰富性会减少很多

点评

那就不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7-24 13:10
11#
 楼主| 发表于 2013-7-24 10:18:12 | 只看该作者
leoh 发表于 2013-7-24 00:33
不是商业的没问题吧。

真心也是这么想.
不合适,版主应该会删掉
12#
 楼主| 发表于 2013-7-24 10:19:10 | 只看该作者
panzhixiong 发表于 2013-7-24 01:17
嗯,这个法律上好像有说明哦,记者的话他有职责在身,只要是新闻报道,就不存在侵犯肖像权。个人法律上好像 ...

这个,,,,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懂的
13#
发表于 2013-7-24 11:14:50 | 只看该作者
围观。。。 哈是建议打格子。
14#
发表于 2013-7-24 11:47:41 | 只看该作者
废话少说。快上图吧~~~~~~

点评

哈哈,就来,准备一下,要限制大小450K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7-24 17:03
15#
发表于 2013-7-24 12:21:24 | 只看该作者
公共场合所拍的图片不算侵权吧?再说,贴在这里也不能赚钱,应该不算侵权吧?纯属个人想法

点评

大姐人生经历丰富,说服力刚刚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7-24 17:03
16#
发表于 2013-7-24 13:10:31 | 只看该作者
小李子和小屁鹏 发表于 2013-7-24 10:16
打格子是个办法,但打了格子,内容的丰富性会减少很多

那就不打

点评

是的,不打了,有版主和坛主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7-24 17:05
17#
发表于 2013-7-24 14:37: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没事,别觉得有人会把自己当回事。除非你很彪悍或很鬼祟,一般拍完后不要有逃跑的印象留给人家,偷拍的要尽量让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做到了上面说的,当时没事过后也一般不会有事。商业用途就除外。

点评

给力的回复,相当的正面、积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7-24 17:02
18#
 楼主| 发表于 2013-7-24 17:02:27 | 只看该作者
2046 发表于 2013-7-24 14:37
没事,别觉得有人会把自己当回事。除非你很彪悍或很鬼祟,一般拍完后不要有逃跑的印象留给人家,偷拍的要尽 ...

给力的回复,相当的正面、积极:
19#
 楼主| 发表于 2013-7-24 17:03:11 | 只看该作者
leoh 发表于 2013-7-24 11:47
废话少说。快上图吧~~~~~~

哈哈,就来,准备一下,要限制大小450K
20#
 楼主| 发表于 2013-7-24 17:03:55 | 只看该作者
云山枫叶 发表于 2013-7-24 12:21
公共场合所拍的图片不算侵权吧?再说,贴在这里也不能赚钱,应该不算侵权吧?纯属个人想法

大姐人生经历丰富,说服力刚刚的

广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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