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是本月的最后一天,也是结束演出结工资的一天,在深圳,是这样的,每一个场,不管是夜总会还是酒吧还是别的什么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场子都是一月换一次人。再次证明这是一个消费形的城市。更迭的非常快,一个追求新鲜感热衷改变的城市。。。。
老板已经下了通知我会在本月(此时已经是8月1号)中旬调去长沙任职,我心中很清楚。作为在不少夜场以及与全国各地的演艺人员合作过的我。我很清楚我去到那边即使是要做演艺也是做不来的,那里的风土人情,演出风格,品味都与我相差甚远,而且我打定主意去长沙前就想过不会再在那边做演出,在这边是逼不得已,一是已经是圈中人,想完全摆脱不可能,二是经济问题、深圳的消费是全国有数的。。。
好了,当我知道我要去长沙后,我就已经预感到自己在往后一两年内的最后一次在舞台里表演歌唱即将到来,就在2046兄弟访深离开不够两天就得知这一信息,当时我在想,要是一早知道,要是他的设备不也问题,要是我们能准备充足。。。
没有用的,人生不容许假设。
上班前我就和女搭档说过了,这有可能是我最后一场演出,一会下班希望她能帮忙拍几张照片,我喜欢是在我们每晚回家等公交车的车站或是穿越灯光迷离的街道。。。。。因为,那些场景总让我思绪万千。。。
她满口答应,可是一到下班,拿了工资,打车走了。。。按她自己的说法是非常讨厌背着吉它(平时下班都放酒吧,不带走)在公交车上被人瞅来瞅去很不爽。作为一个从事夜场多年的人。。。比我资历还长。。。我有点不能理解。。不过,蒜了,我是不会在乎的,我依然去挤公交车。。
在此之前,我打过几个电话,也在网上吹了几次“鸡”。。。可惜都没空,没有人出来陪我喝酒,说实话,我今晚很有感觉,告别演艺。告别舞台,我不在意,在那些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场所我完全没有喜欢的理由,但我喜欢唱歌,我从来不管下面有没有人鼓掌,有没人理会,我一台,一张嘴我就会用尽所有力气与感情去唱,我不作它想,只是为了唱歌而唱歌,至于吉它,我虽是一位习琴已久的吉它手,但在那种地方我并没有表现吉它欲望。。。我喜欢演奏炽热而极具攻击性的音符。。。stop!
但万幸,我的这种感性而直白表演一直以来都颇受看客喜爱,我每次唱完歌都会不少掌声,不论我唱什么,他们都说情感的表达是我唱歌的最大特点,以至于他们不能不引志共鸣。。。
感到荣幸,我始终相信,真实的感情是会感动人的,作为一个唱了十年的人,我的声音早就在烟酒中变得烂如泥泞,所拥有的就是一次又一次的唱到崩溃,一次又一次的用尽全力把自己的真实感情放进歌曲。。。在夜场中,我们只能演唱别人的歌曲,但我始终没有人说过我在模仿谁,欣慰。。。
唱到吐也是我的一大特征。。。我似乎很喜欢那种感觉,如果不是那样,我就不能原谅我自己的演唱。。。
好,感性完了。
《流浪花》这首歌,这个月我在这间酒吧起码唱了有二十次,每晚的点歌单我都留着,这首歌曲,就我自己而言,我并不觉得自己诠释得很好。但很奇怪的是,受欢迎的程度大大超越我想象,我虽从事演出颇久,但一直很少做以香港人为主的场子,不得不否认,中国流行音乐的经典与萌芽绝对是来自香港,作为本土人,他们对中国流行音乐有着别的地区没有的感情,也因此他们特爱唱K(本来也是在那边兴起)。而且演唱水平都不俗,,只要常唱的,喜欢唱的。按他们的说法这首歌我要演唱得比原唱更出色,此曲的原唱者吕方温文尔雅有余,而我的声音却是粗犷有力的那种,应该来说,以我的声音在现场演唱这首歌似乎有更强的打动力。。
前天晚上,三五个香港人,有男有女,从前厅(我演出的地方是后厅,那里是一间双边吧)拿着一张点歌纸交给我,上面写的就是《流浪花》,还有《月半小夜曲》,让我意外的是,他们没有打算在这边消费的意思,只是找了张空桌子坐了下来,他们说有员工和朋友向他们[s:201]我唱的这两首歌,说唱得特别有感觉,一定要听听,他们是一班很喜欢听音乐的人。
好,开唱。
没有任何意外,这两首歌也是我很喜欢 的歌曲。我喜欢的,我有绝对自信能演绎得好。他们绝对满意的回去了前厅,表示明天还会再来叫我过去喝酒如此云云。。。这两首我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唱。。。
与前天晚上的风光与真实的感动,今晚谢幕却异常冷静,常客一个都没有。只有几桌想泡女人的客人在喝酒猜拳。。。
我原本打算,第一首 唱《精忠报歌》再接着《吻别》《呼啦啦》全是快歌算了,要是安可就加唱多一首柔情歌曲。看了这样的情形,我改为以下三首:
《流浪花》(没开唱,点歌单就来了)《爱我还是他》《that's why you go away》
照例,女歌手唱完第一首,到我,她唱的是《鸭子》,我在麦克风里说要唱《流浪花》。吧台一片掌声,挺自豪,是那些不受社会尊重和理解的小姐们。。。。她们是最熟悉我的歌声的人。
一开唱,那几桌在泡妞泡得不亦乐乎的客人们突然变得专注了。。。我内心很平静,我只知道,我需要更加用情的去演唱,不是为了别人,是为我自己,因为我就快要很少或要很久很久才能再在舞台上唱歌了。。。(对于我来说是很久了。。)
《爱我还是他》里,我已经完全把他们的眼光与注意力吸引了过来,这首歌我倒是觉得自己唱得很不错的。再到得最后一首十拿九稳《that's why》.DJ又来了,他每天都几乎要犯一次,总是喜欢动那些音量.一开头,我就知道很难唱了,因为我嗓门是属于很大的那种,他把伴奏骤然调小了,我回头叫了几次,却发现原来DJ台里来了位美女...
作为深有经验的我,很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让声音变细变温柔才能与音乐溶合,如果硬是要去强烈点的表达感情,则会适得其反,再有感觉也没有用,因为音乐已经被覆盖了.
于是,我就开始了想梦呓般的演唱,对于我来说绝对是,但我依然找到了感觉,可是却唱得很辛苦,别人听不出来,自己知道.一到间奏,转调那一段.....伴奏实在太过小声,只得拉麦拉得很远,结果在麦克风的前面出现空隙,信号与音箱发生了Feedback,飞麦了,于是我捉住此千载难逢的“以乱制乱”的好机会,一下子把嗓门提到最响/吼完最句两句,左脚猛得踩下SOLO失真,热烈的音符,我演奏着间奏,客人们已经使劲的鼓起了掌声.甚至有人站了起来,吧台里那些打扮得妖艳美丽的小姐们像看演唱会一样摇摆着双手...
我才突然发现我眼睛有点湿了....我知道我的感性又一次打动他们。。。我渴望这种真实。
是的,我不喜欢流行音乐,不喜欢那种场所,不喜欢那些人,不喜欢那里的DJ,不喜欢那些音响,不喜欢那些音色,... 但我绝对喜欢唱歌.不管是什么歌曲....
好了,到终点了.
下车.
我在便利店里买了一包"徐福记凤梨饼".三听"青岛".一瓶"茉莉花茶".一共23块钱...
站左路灯下面,我真的很伤感,毫无疑问,今晚是我非常非常失落的一晚,可是连个发泄的机会也没有,没有人陪我喝酒,没有人听我诉诉苦.那混黄的灯光,我一想到要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要离开我这个可爱的故乡,我亲爱的广东,我的那些音乐上的至友们,以后连碰吉它的兴趣都怕没有了...再不能在舞台上撕心裂肺的唱歌...
我拿起相机,我真的很想记录自己的足迹与故事,我不是为了谁,我只是很害怕失去某些东西,包括我的性命...如果一旦死去,我绝不甘心,我奋斗多年,坚持多年,我一定要争回一口气,让家人看看,让朋友看看,让我爱的人看看,我是值得他们为我自豪的....
我很想拍一张属于自己的全身照,背上背着那把低档次的电吉它X6,又沉又重,左手抱着效果器跳板,我脸上布满汗水,头上带着帽子,傻乎乎的笑着,在混黄的街灯下显得我依然坚强乐观....
我在附近的街道上尝试着各种办法,我尝试了数次想在商铺的橱窗中拍摄镜子中的我,可是只有失败,不用问的,诺基亚的N72,又怎么能拍得清楚准确,而且我用手拿着自拍,我的手长多几十公分也不够拍我全身,何况我身高也不矮...
最终只能拍下这些在路灯下的人影,只有两个字:
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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