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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将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娱乐、饮食、批发、零售贸易等八大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以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据统计,至2006年6月止,经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达400多万户,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GDP约60%,上缴税收占约一半。
附:应税所得率表
行 业 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 3~10
制造业 5~15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4~15
交通运输业 7~15
建筑业 8~20
饮食业 8~25
娱乐业 15~30
其他行业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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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他呢,反正自己的工资待遇都不超过缴税范围!!!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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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2] 什么时候把我们的工资税收减少点啊,高得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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