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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被盗,物业公司应不应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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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19:09: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上个月底我家里进来小偷,偷了笔记本电脑和现金。我住在新丰江畔小区,小区每月管理费按每平方一元算,一年要交差不多两千元管理费。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后,物业公司跟我们说没有证据。我们在发现物品被偷第一时间报警,警方也有来现场,而且基本上整个小区都知道这件事情,现在想大家讨论下,物业公司该不该负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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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3-10 20:53:30 | 只看该作者
哎,我十分同情楼主。协商不成法院见吧·
rl]

DD
板凳
发表于 2009-3-10 21:14:02 | 只看该作者
公有公说,婆有婆说~~这个难定下来啊?

rl]
地板
发表于 2009-3-10 21:27:25 | 只看该作者
应该视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合同而定
5#
发表于 2009-3-10 22:17:49 | 只看该作者
看怎么个负责法吧!要物业赔钱倒好像没这样的例子!
那一年我们小区发生多起被盗事件,经理下课了。后来去了万科,去年年终奖6万大元。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咦,走题了~!
6#
发表于 2009-3-11 08:27:45 | 只看该作者
新丰的物业没没到那么高的水准,LZ还是亡羊补牢先。
7#
发表于 2009-3-11 09:45:59 | 只看该作者
关键还是要看合同或者物业公司有无明显失责
8#
发表于 2009-3-11 10:37:55 | 只看该作者
哦! “偷了笔记本电脑和现金”,你不是蚀死大底了???
9#
发表于 2009-9-14 03:18:52 | 只看该作者
在物业管理法是应该是物业公司全责
10#
发表于 2009-9-14 08:39:43 | 只看该作者
还是不要过分依靠物业公司,大多数物业公司正常的管理其还算可以,若是防小偷,还是要靠自己.目前最好的方法还是装报警器.

广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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