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01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教育风采】想当老师看过来!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开始啦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2-22 15:21:1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县教育局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参加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周边稳定。2月17日下午3时,全国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公安部党委委员刘跃进出席会议并讲话。我县教育工委书记、局长卢其祥,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校(园)长共40多人在县电信局二楼会议室新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宝生强调,要坚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突出问题的能力;要完善校园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机制;要突出防溺水事故专项治理、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和学生欺凌与暴力专项治理;要抓好“防、查、教、督”四项常规,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刘跃进要求,要加大涉校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全面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日常巡逻防控。要深化警校协作,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指导监督,推进完善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形成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与教育、综治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生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会后,与会者更深切地认识到,要切实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教育和谐发展筑牢校园安全屏障。(教育股)
新丰教育大讲坛(第三期)圆满结束2月19日,由县教育局举办的“新丰教育大讲坛(第三期)”在县实验小学举行。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股室人员,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正副校(园)长、德育(政教)主任、教导主任等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共250人参加了培训。


这期大讲坛培训活动,邀请了北京十三五中生涯教育中心主任、教育部“国培”心理健康教育主讲专家、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全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培训主讲教师、北京市首批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研员、北京市青春教育健康骨干教师董艳菊老师到我县讲授德育工作专题和心理健康专题讲座,讲座分《校园欺凌的预防处理》和《教师管理压力,做幸福教师》两个主题。
在短短一天的培训时间中,董老师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如何处理许多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校园欺凌事件和如何释放教师工作压力问题。董老师从校园欺凌的现象调查、校园欺凌产生的原因、校园欺凌的处理和校园欺凌的预防等方面进行了解剖和分析;讲授了教师如何运用心理学智慧管理好自己的工作压力,提升自身的幸福感,以最阳光的心态教书育人。
参加培训的领导和学员对董教授的精彩演讲表现出浓厚的兴趣,认为董教授的课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这次教育大讲坛培训对我县今后进一步做好校园管理工作、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学生管理心理学应用等方面起到了大作用,是一次令人受益匪浅的教育培训。


培训结束后,县教育工委书记、局长卢其祥作了讲话。卢局长要求各校积极开展二级培训,确保全县教职工接送一次心灵洗礼,提升职业成就感,做幸福教师。同时,还对2017年教育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县中小学校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全力推进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各项工作。
想当老师看过来!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开始啦!
  想当老师的小伙伴看过来!无论您是一名怀着教师梦的社会人员,还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如果想申请广东2017年春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那一定不能错过今天我们送上的这份最详细安排。
哪些人群可参与认定?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含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校生仅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申请认定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或为广东省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学历条件申请认定类型学历条件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测试标准的通知》(粤教继〔2004〕25号)要求,社会人员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他地区的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3.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须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什么时间开始认定工作?  广东省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时间安排:第一阶段  1. 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3月21日至3月29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其中:  ▲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 受理认定  各级认定机构于3月30日至4月21日,对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和网上确认,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于 4月30日前完成所有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 第二阶段  1. 网上申报  2017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于6月20日至6月3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  2. 受理认定  各级认定机构于7月1日至7月14日,对第二阶段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和网上确认,并于7月21日前完成所有数据审核和生成证书编号。 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社会申请人员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2017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2017年全日制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可向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历鉴定证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  4. 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 思想品德情况鉴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  7. 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提供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8.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的证明材料(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交);  9. 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10.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明(证书)材料复印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认定需缴纳哪些费用?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缴费240元。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学历鉴定等费用,按规定另行缴纳。 ★温馨提醒★  今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是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的最后机会,请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及时提出认定申请。  有意申请认定的人员如有疑问,可与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 支持1 反对 微信

广播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掌上论坛| 新丰家园网

© 2004-2018 新丰家园网.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粤ICP备2024327970号 网站联系QQ:89919308 电话:0751-228950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