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81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以假房产证骗走43万元 假富婆放倒真富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2-19 10:59: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面对结识半年的“富婆”朋友一步步设下的借款骗局,王女士难以抵挡高利息的诱惑,并在对方提供3本房地产证(经查为假证)抵押的情况下,分6次借出43万元,最终血本无归。近日,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假富婆”何某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检察机关介绍,2006年年初,无业人员何某某与黄某某合谋以支付高利息为饵骗取钱财,黄某某想到相识的王女士有钱,决定以其作为作案目标。随后,何某某伪装成经营大型二手汽车行的老板娘,由黄某某搭线结识王女士,并多次一起喝茶、打牌、消费,不时炫耀其经营的车行进口多少高级车辆,使得王女士以为交到有钱朋友,取得其信任。同年4月至10月间,何、黄二人谎称车行急需资金周转,承诺支付借款高息,由黄某某做担保,并以3本何某某为产权人的房地产权证做抵押,先后6次与王女士签订借款合同,共骗得现金43万元。2007年年初,借款陆续到期,王女士却发现已无法联系到何、黄二人,她曾经参观的黄某某的“新屋”已人去楼空,原来该屋产权人并非黄某某,而用作抵押的3本产权证经有关部门鉴定也均为假证,此时,王女士方知上当。   
       检察官提醒,市民须明辨真假,谨慎处理投资行为。凡是许诺预期利益,须理性分析投资回报的可能性,凡是提供有关文件、证书作担保或证明的,建议前往相关部门核实真伪。(记者徐艳 实习生罗志玲 通讯员番检宣)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 支持 反对 微信

广播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掌上论坛| 新丰家园网

© 2004-2018 新丰家园网.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粤ICP备2024327970号 网站联系QQ:89919308 电话:0751-228950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