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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车祸事故!一名女性被压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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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07-8-9 00:27:49 | 只看该作者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原帖由 ゞ风 于 2007-8-9 00:00 发表

好奇中。。。
你是规划局的?
还是公路局?

支持你说法!
人多车多事故自然会多!
谁都不想死、往往就是一些小失误而挂
搬迁到人少的地方去是必要的!

想起8年前在交警门前的交通事故就想吐...



风哥,  你的回复,\"想起8年前在交警门前的交通事故就想吐。惨无\"   让我有了一个好大好大的反差!
42#
发表于 2007-8-9 00:28: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胡非为 于 2007-8-8 23:10 发表


笨,现在国道县城段已经将县城分割为现两半,这北县城的人要到南,南县城的人要往北,人流多自然事故多,所以搬迁是必需的,这是我们申请搬迁的理由来的~~~~



笨,可能是笨了点!  
哪个城市不是被国道\\省道\\市道\\街道所分割的呢?  

搬迁,不是讲搬就搬的, 必需搬迁,你想它搬,但有些人还不想它搬走啦! 在国道两旁的地主,还想开多条高速经他门面尼!

申请搬迁,政府会受理否?  一个县政府会花它一笔钱专搞国道移线否? 若以后(N多年后)新丰发展起来了,搬迁的可能性会高一点!

交通事故的频发,很大一部分都是交通违章引发的, 只为了减少交通事故,而搬迁国道,治标不治本,就算国道搬了,国道还是会有交通事故的频发,只是事故的地点有所改变!
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应该从小学生抓起! 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对硬道理!   这一方面,我个人欣赏日本人的素质教育!   


[ 本帖最后由 ☆黑仔←跃☆ 于 2007-8-9 00:31 编辑 ]
43#
发表于 2007-8-9 00:47:36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你是在哪个角度去评观的?
普通新丰市民?还是以医院?
普通人能天天忍受担惊受怕无情杀人机器在身边吗?
当然医院的就不同、生意越火红。奖金高、工资高!

再说说交通意识!谁不知道被车撞会死?谁不知道红灯停绿灯行?
小孩子歌都会唱拉!而做起来呢?

还有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
我们不能做到没有交通事故、只能把危险性降低!
你说日本的教育好!难道那里就没交通事故了?
44#
发表于 2007-8-9 01:32:20 | 只看该作者
我看主要是素质和市政建设的问题.......

人的素质上去了.就不会随便违反.

市政建设上去了.方便了民众,那也就不会随便违反.

总结.......不要随便违反交通规则,要有交通意识.

来...鼓掌~!
45#
发表于 2007-8-9 01:48:31 | 只看该作者
方便了自己没里命啊~~
46#
发表于 2007-8-9 12:27: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黑仔←跃☆ 于 2007-8-9 00:28 发表



笨,可能是笨了点!  
哪个城市不是被国道\\省道\\市道\\街道所分割的呢?  

搬迁,不是讲搬就搬的, 必需搬迁,你想它搬,但有些人还不想它搬走啦! 在国道两旁的地主,还想开多条高速经他门面尼!

申请搬迁,政 ...



[s:59] [s:59] 105线经新丰城镇走向在方案确定之前我完全相信领导层是有认真考虑的,路边消息也听说过江南(黄陂松园)方案,但终采用现方案了.目前谈迁移改造?标准高速公路可行吗.通过匝道进县城!
47#
发表于 2007-8-9 12:47: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ゞ风 于 2007-8-9 00:47 发表
不知道你是在哪个角度去评观的?
普通新丰市民?还是以医院?
普通人能天天忍受担惊受怕无情杀人机器在身边吗?
当然医院的就不同、生意越火红。奖金高、工资高!

再说说交通意识!谁不知道被车撞会死?谁 ...



我是站在普通群众的角度睇这件事!  

若站在高层角度的话,这件事不算是什么!  

没想过医院角度,不值得提!(医院的运作,外人是睇吾清的.只睇到眼下的)
外科医生会想收这类车锅病人吗?  做生做死,又要担风危,不如安稳坐医院等发工资!不用收病人就最好不过啦!假设出问题还要个人赔费! 车锅病人也不会在新丰医院呆久的,一个电话落广州!

中国有这么多条国道! 就105国道广州到新丰段交通事故黑点这么多当中,新丰县城段不算是什么,从大体方面数据所了解的.可以在上网查查便了解!

为事故就搬国道不实际,加上又讲做高速公路,搬国道的可能性更低啦, 这两年外市有了新高速公路后,加上新丰交警的尽力,外省外市的货车\\客车都好少跑105国道的,大家都也觉得啦,早些年105国道有多繁忙的!若建成新出省高速公路,哈哈,那就极少外省外市的货车与客车经过。(有事故的都是本地违章者多噜!)
车流量少了也会对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带来影响!道路是带动经济的链轮,可想而知它的作用,那个城市的发展离得开它,那个城市的建设不是沿道路推进!!

[ 本帖最后由 ☆黑仔←跃☆ 于 2007-8-9 14:02 编辑 ]
48#
发表于 2007-8-9 13:09:13 | 只看该作者
实际上不是做高速路!是把原来的国道某个路段改改~~

105国道县城段也是重要的修改段!
人多的地方速度自然慢!
搬迁是为了提高国道速度与人们的生活安全!

修改后由原交接路口进出新丰县城。原国道两旁的楼价不受影响因而成县城中心大道!
迁搬黄B那边后加速黄B那边的发展与工业。减少对城区的污染与喧吵!
搬迁只利无害!
49#
发表于 2007-8-9 13:18:03 | 只看该作者
中午在电视上看到认尸启事了[s:42]
50#
发表于 2007-8-9 13:46: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ゞ风 于 2007-8-9 13:09 发表
实际上不是做高速路!是把原来的国道某个路段改改~~

105国道县城段也是重要的修改段!
人多的地方速度自然慢!
搬迁是为了提高国道速度与人们的生活安全!

修改后由原交接路口进出新丰县城。原国道两旁 ...


个人对G105搬迁是支持的,从各方面的参考及政府的举动,
我对这个方案的落实没有信心!


[ 本帖最后由 ☆黑仔←跃☆ 于 2007-8-9 13:49 编辑 ]
51#
发表于 2007-8-9 13:50:11 | 只看该作者
对于G105新丰县城段, 早几年前都听到会改经龙江黄陂横坑的! 这么多年啦,没有动静!  上年还大力花钱修建国道中心的护栏,以防车锅!  对于政府这个举动, 大家可以想一想,搬迁的可能性有多高?   若真要改道,政府花这笔费用有必要吗?

连平县的高速路也是近城中心,它那边的基建也往高速路对面发展,随着发展,县城大了,群众们一样也是要路经G105!

再加上又闻到出省高速又经新丰管区,高速出口处点于乡镇!  G105改搬落实又大打折扣啦!
52#
发表于 2007-8-9 13:52:40 | 只看该作者
讲到本帖子,XX为了方便过国道,挺身跨栏,

不幸~~~!

为此,政府也要负上一小部分责任噜!
这样,XXX上访政府静坐看看,搞点钱用用!




注:本回复不是黑仔回!



[ 本帖最后由 ☆黑仔←跃☆ 于 2007-8-9 13:58 编辑 ]
53#
发表于 2007-8-9 18:04: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ゞ风 于 2007-8-8 11:25 发表

晕~~什么素质问题?你没试过违章吗?到处都有跨拦、乱过马路的人!
现在只能说她活该!说市政规划不到位!

在县城那段路又不是第一次死人。具我所知道的都有4次了!



偶还真的没有试过违章
我从来都是找路口或者斑马线过的
我只是实话实说
政府虽然有责任
但是
新丰很多人就是交通意识差
自以为是
特别是开车和开三轮车的人
把车停在路中间聊天
乱过马路
逆行
你身在新丰
难道看的还少吗?
54#
发表于 2007-8-10 12:12:41 | 只看该作者
大姐讲得好!

就这一点,我们大家都要向你学习!

遵守交通规则~~~


一个星期来,新丰医院已接收了好多好多单因交通事故而入院的病人!    开颅,上钢板~~~哎~~~

注意安全啊~~~
55#
发表于 2007-8-10 12:20:07 | 只看该作者
做好本份!![s:57]
56#
发表于 2007-8-10 12:47:20 | 只看该作者
提高意识是必不可少的
同时对于公路的配套设施建设也更应该人性化一点
因为很多时候配套的时候对于车的便利是考虑到了
但对于人的便利似乎还欠缺一点
而且很多时候人们会把便利当成首选而不是安全
不过似乎中国目前很多地方都是这样的
不仅仅是新丰
57#
发表于 2007-8-11 13:21:18 | 只看该作者
[s:29] 如果是爬栏杆,乱过马路,只能怪她交通意识差,毕竟手手脚脚都长在人家身上.
据当是的目击者称,是该名妇女(上年纪的)手持一把大伞行走在百乐宫门前,被呼啸而至的大车所产生的气流卷倒,恰恰在这时又有一辆泥头车(肇事车)驶至该处,不幸的一幕就此发生...........
58#
发表于 2007-8-11 15:03:28 | 只看该作者
既然这么多人看到了现场情况,竟然没有人站出来作证,全都是怕死鬼,连出来作证的勇气的没有,还在这里说七说八的```晕死
59#
发表于 2007-8-11 15:50: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夕阳无限好 于 2007-8-8 20:22 发表



没必要删除的呢,失去网络教育意义啦,正视现实,还是挂回去为好!

绝对同意老伯的看法,现在对论坛的管理真的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了,特别是合并以来!!发个交通事故的图片都不行.难道真的只能发FB的图片了?我问科科管理是不是公公还不同意!
60#
发表于 2007-8-12 00:33:3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小铁哥 于 2007-8-11 13:21 发表
[s:29] 如果是爬栏杆,乱过马路,只能怪她交通意识差,毕竟手手脚脚都长在人家身上.
据当是的目击者称,是该名妇女(上年纪的)手持一把大伞行走在百乐宫门前,被呼啸而至的大车所产生的气流卷倒,恰恰在这时又有一 ...



不幸~~~~ 只能讲这系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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