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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沿海城市2020年前将新增十三座核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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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网讯】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日宣布,中国未来将优先选择广东、浙江等沿海城市兴建13座核电厂,预计发电量可达2300万千瓦。
国家发改委2日公布的中国“核电发展专题规划(2005至2020年)”,已经过国务院批准。据规划,新增两千三百万千瓦核电厂的选址原则,是考虑在尚无核电厂的沿海省区,各安排一座核电厂兴建,目前已经从广东、浙江、山东、江苏、辽宁、福建等沿海城市中优先选择确定了十三个厂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还透露,到2020年,中国将新投产核电装机容量约2300万千瓦,也就是说将有23个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投入运营,并网发电。
根据《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中国大陆地区核电运行装机容量争取达到4000万千瓦;核电年发电量达到2600-2800亿千瓦时,核电占全部电力装机容量的比重从现在的不到2%提高到4%。在目前在建和运行核电容量1696.8万千瓦的基础上,新投产核电装机容量约2300万千瓦。同时,考虑到核电的后续发展,2020年末在建核电容量应保持在1800万千瓦左右。
《规划》指出,按照15年内新开工建设和投产的核电建设规模大致估算,核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总量约为4500亿元人民币,其中,15年内项目资本金需求量为900亿元,平均每年要投入企业自有资金54多亿元。此外,核燃料配套资金需求量较大,包括天然铀资源勘探与储备、乏燃料后处理等。资金筹措原则上按企业自筹资本金,银行提供商业贷款方式运作。
中国是世界上少数拥有比较完整核工业体系的国家之一。经过三十多年的努力,中国核电从无到有,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目前在压水堆核电站设计、设备制造、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定的能力,为实现规模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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