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风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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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涂鸦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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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8-2-22 22:27:11 | 只看该作者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那些图鸦能在南门塘呆多久???

那里多数是阿婆,阿伯,根据地,,有点鸡同鸭讲!!![s:19]
如果有下一次的图鸦,,最好色彩鲜艳点,图案阳光点~~[s:18]

不过都是一个好的开始,,,敢做!!![s:26]

[ 本帖最后由 玻璃心 于 2008-2-22 22:29 编辑 ]
22#
发表于 2008-2-22 23:04: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2046 于 2008-2-22 02:49 发表
去和官方申请妥协,就违背了街头文化的原规则。
倒不如找个三不管的地方。
街头的魅力就是不妥协,就是反主流反精英文化。
基于在新丰实际的环境。
不能太过分,但更不能缺少那种“对抗”意识。
。。
不然就失 ...

你的想法和我差不多,我突然发觉我的喜欢和想法和你很多地方相像
23#
发表于 2008-2-23 11:17:24 | 只看该作者
新丰本来就多人材,论坛上就不少.但我还是觉得HIFI是新丰最牛的人.最FB的两样东西他都玩.[s:59] [s:59]
24#
发表于 2008-2-24 20:08:24 | 只看该作者
不错不错...
买涂料都花了不少钱吧.
25#
发表于 2008-2-24 22:48:48 | 只看该作者
不顶怕被人打[s:53] [s:83]
26#
发表于 2008-2-25 09:50:59 | 只看该作者
看了有一种让人精神蠢蠢欲动的感觉
确实不错,支持!
27#
发表于 2008-2-25 16:52:55 | 只看该作者
啊婆啊伯们不会喜欢的
28#
 楼主| 发表于 2008-2-25 22:19:35 | 只看该作者
 看了大家的一些意见,这个贴是我自己发的,没有经过周健的同意,那些相片是周健的好朋友街舞团体VIR队长阿聪的BLOG上联接过来的,我想说一句的是:

      我想作画者本人没有想过要给哪些特定的人士看,需要明白在哪里涂不是他说了算。 
    当然这不代表他的意见,只是我自己的个人看法,我还是恳请各位能正视艺术价值,当中的辛苦汗水挣扎非与者能体会。搞艺术的都不这容易。。 。这是实在话。和各位对工作人生的热爱一样,仅仅是因为喜欢一些一不一样的东西而已。

[ 本帖最后由 风出手 于 2008-2-25 22:22 编辑 ]
29#
发表于 2008-2-26 11:59:38 | 只看该作者
无论是申请还是没申请,一样支持!~~
30#
发表于 2008-2-26 14:01:17 | 只看该作者
那墙壁有没有人允许的啊?乱画人家不骂?[s:83]
31#
发表于 2008-3-2 13:05:11 | 只看该作者
本人现身下.


其实我觉得~如果~~如果既话讲错吾好怪)
   涂鸦都系一个人想~响墙上\"画画\"既冲动~无论系点样开始认识涂鸦~出发点系咩~可以扎住工具做出一幅自己好ENJOY既作品~过程都ENJOY~系未当下就OK?而技术~我觉得永远系一个过渡期~自己对自己有要求就得啦~~~纯粹一个人对涂鸦形式可以做到咩既认知问题.
现今我地大多数人所认知接受既GRA~本身就是一种外来文化~所谓评定作品既\"劲差\" \"形式:~~会吾会系有时自己太过主观~甘定既一种标准呢?
         

~~ENJOY&中意~!真是中意~真是中意HIP HOP CULTURE真是中意GRA~
讲太多了~望谅
32#
 楼主| 发表于 2008-3-5 21:51:03 | 只看该作者
让我来介绍下,32楼的正是本人所发贴的主角----涂鸭人-----周健,前几天晚上与他见了一面, 没想到此人与我甚是合投,哈哈!大家要鼓掌欢迎一下.ME22[s:83]
33#
发表于 2008-3-5 21:57:26 | 只看该作者
都是喜欢艺术的人当然合投拉,呵呵
34#
 楼主| 发表于 2008-3-6 10:05:38 | 只看该作者
顺带提一下:我原以为他在南门塘的作画是在一张A4纸上用1:100的比例画好再到墙上放大的,跟他聊过后才知道他是在半夜三更在球场即兴用纸起好稿的.然后实施涂鸭时竟然是没有任何工序就直接在上面画了,这样的功力不容小窥啊!赞一个.
35#
发表于 2008-3-7 23:44:34 | 只看该作者
昨天去南门塘彩排见到了
看上去很好玩呀
36#
发表于 2008-3-8 02:16:3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风出手和周健!

健,你的作品与你的性格本来就是一道风景线,我们舞坛的人绝对顶!
  考,真的很谢谢你对新丰hip hop 文化的支持,谢谢两位!

[ 本帖最后由 风出手 于 2008-3-9 13:01 编辑 ]
37#
发表于 2008-3-8 12:24:45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是抱着对自己喜爱的东西  坚持着一份自己的信念与执着  并相互影响和学习而已  [s:58]       无奈
38#
发表于 2008-3-8 13:03:52 | 只看该作者
[s:39] 真刺激
39#
 楼主| 发表于 2008-3-9 13:03:08 | 只看该作者

请注意

原帖由 vir-hyun 于 2008-3-8 02:16 发表
健,你的作品与你的性格本来就是一道风景线,我们舞坛的人绝对顶!
  考,真的很谢谢你对新丰hip hop 文化的支持,谢谢两位!


     你这样回贴纯粹是插科打诨,我再次声明,这个贴我只是为涂鸭者周健本人发的,没有其它人.作为版主,这个版块意在吸引人们对艺术的关注,我只想发一些精辟些的贴子,
   只是L版主借用了你BLOG上的照片,有你们舞队的照片在,你可以自己另外再发贴介绍宣传你的舞队.我绝对支持.但为了维护良好的跟贴氛围,不希望再见到有任何人以这样的形式回贴,不要再犯了.

   ME22是周健本人.希望大家多点支持他.

[ 本帖最后由 风出手 于 2008-3-9 13:05 编辑 ]
40#
发表于 2008-3-11 14:02:35 | 只看该作者
风......=.=

   你只要说ME22这个ID就OK啦...

    不大习惯在网络上看见自己的名字....

广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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