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小哈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丰论坛惯例:删贴不需理由!

关闭 [复制链接]
21#
发表于 2008-12-4 15:35:11 | 只看该作者

写了不少费话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哈哈。两个人对于同样的事有不同的看法,这很正常,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有着不同的经历,有不同的想法。如果这是管理上的问题我觉得可没有那么严重吧。把个人的想法说出来这很不错,版主删贴好像也有理由啊。看吧这就出现问题了,问题总是出现在该出问题的地方。这里是什么,是论坛啊,如果不把问题摆出来论谈一下,怎么才叫论坛了?大家注册的的时候应该是看过“坛规”的吧,被删贴的网友赶紧去看看是不是犯诫了,呵呵。如果认为不是就和版主讨论一下,我想版主也不会不通情理的,当然版主也得把自己的想法理由说出来,否则就会被套上官本主义的帽子。呵呵。网友发贴的时候得想一下,自己认同的别人不一定认同,不要因为自己的贴子被删了就认为自已是对的。版主删贴的时候也得想一下,千万别把自己的个人的东西强加上去。我们都太自我,所以容不下别人,容不下别人的想法,因这与自己的所想不同,这样会使自己痛苦。呵呵。沟通,理解很重要啊,这可不是一个人的事。[s:49] [s:49]
22#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15:36:56 | 只看该作者
楼上那段话,让我很痛苦...
23#
发表于 2008-12-4 15:48:59 | 只看该作者
遇事大脑冷静
遇敌悄悄躲开
规规矩矩做人
轻轻松松上网
    凡事不可为难别人.更别为难自己


[s:53]
24#
发表于 2008-12-4 15:55:03 | 只看该作者
我被删过一次  也是没有收到系统的提示   莫名其妙的就被删了   不过最后我还是找到“元凶”了,哎!!删归删,总要知道是什么原因啊!!望各大人删帖前要认真审理了~~~不然人家也很不舒服的,大半天发个内容也不容易嘛~~~[s:58]
25#
发表于 2008-12-4 15:55:07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累积了很多不爽的
爽的地方我也会累积拿来说
论坛不给人 道不爽 言爽 的啊?呵呵
26#
发表于 2008-12-4 15:55:2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过河帅 于 2008-12-4 12:55 发表
看来这次又要闹风波了,范围更大了些。
本人就挑几个人来说,就近的说,上榜人物:风出手,左右手............

对象:风出手
先回故一下 猪壮壮 所发的 这部电视剧真是傻B啊!!  所引起的风波
正当论理热烈,需 ...



             你觉得没有什么不合理不代表就真得没什么不合理,你说的那件事,我不断的封贴我已经在管理版块里说的很清楚,第一步就是先还论坛清净,要让他们论下去谁对谁错论到何时?我封贴也有与管理员商量过,并没有你想象中的独断独行,另外,我是少年心志的版主,但是我也是超级版主,如果按你所说我有超版的实际操作能力却又只管少年心志,我就是不厚道,我独拿个超版身份天天在这晾装清高,我是对苗对科不厚道,对各会员不厚道不称职,你认为我应该这样 做?

          上次的争吵事件,我观察几天,论坛的其它管理人员可能是比较忙还是什么,我看到已经形成规模,而且事件扩大,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我就采取了封贴的办法,你可以自己去回顾下事件 经过,我一句都没谁对谁错,我是封,你们都只是在网上,与我又非亲非故,论坛也给足权利大家自由发贴,我总不可能每一个 贴每一句都去跟你们理论或解释或大家讨论,上网不过是兴趣,论坛也不过是一个网上的交流地,何用搞得这么复杂?

          我再次声明一次,我封贴是有与管理员版主们商量 过,而且在管理版块里我说得清清楚楚,我是先采取让大家冷静暂时不要吵,不管谁对谁错,一人少一句,等事件过后你们喜欢讨论也行重新再来也行那是你们的事,要不然公有公说,婆有婆 说,说到何时了

           我的用意写得很明白,我本着我自己的良心 写的。如果你愿意了解,请参阅http://www.94xf.com/bbs/thread-30142-1-1.html。看回贴就知道民意了。

       你不是事件的参与者,但你觉得不对你也想发表意见,你心里有想法,我尊重,可是你只是论坛一个成员,并不代表全部人,上次的争吵事件毫无疑问大部分会员是不想去理那件事究竟谁对谁错的,人家都只是想开开心心上论坛逛一逛,聊聊天吹吹水,你们这样吵下去是不是与大众的愿意背道而驰啊?作为管理人员难道应该看重人个意见而不顾大众想法?

          当然你们不是管理员你们可以不用理会其它人的心情,但我是,就算我这个超版是无意中也好,或是我自荐也好,我既然做了,我就不能不干事。我天天晾在这里,有一天你们又会不会说我不管事了?说我占着山头浪漫资源了?

         还有,跑哥可以证明,管理群里的所有人都有证明,你觉得我是武断或独裁,我可以翻出群聊天纪录给你看,我深夜还在与跑哥商量怎么解决这件事,并不是我们每做一步都要向你们公告或什么的,那样岂不是又把问题变复杂?正确的程序应该是管理人员们行使自己的管理能力,而会员们辅助监督,为什么?因为任何事任何空间任何团体都要有个规章制度,论坛的制度是管理层定的,就应该按这个来办事,若是按会员的意见来办事,那还要制度干嘛?岂不是乱了套?

            BBS只是一个上网交流平台嘛~!能亲密能热烈当然好。要是不能就和诣点,我知道大家都很不喜欢这个词,我也不喜欢,可是网络毕竟 是很虚拟很不现实的空间,没必要像现实生活中那样去分清分楚。

      最后,说明一点。版主是人。正如管理员也是人,也正如会员也是人,管理的人员也会有犯错的时候,也正如会员民有犯错一样。但对于你的这次发表意见,我的回答是:

        很好,我赞成也欣赏你的这种态度。论坛我从了解到现在,我觉得会员与管理层的交流还是比较 少的。像你这样有自己的观点(不管对不对,但在你的角度 来说是对的。我的话没有不对,只是大家欠缺了解)有见解的反馈我是赞成的。

       不过我也很诚恳的向你解释,既然有些事你不了解,那我说出来了你了解过后就自己衡量思考下。好了,用点所谓的官腔:

       尊敬的会员,你的反馈意见我已经修下,若工作中有所做不到的我们会一如既往的认真检查改进。但同时,仍然希望你在此得到快乐。

     PS:最后一个,我说爱情逃兵的那句话,你是对“错”字有不同的看法,你认为他那不是错,在这里我不想理错还是不错,不过我那句话绝对是良好用意,反过来说就算是错又何妨,不过是网上的一件事,再上来继续发贴。明天不又是一快乐的一天。我这么说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希望他没必要用激烈的方法退出论坛,就像现在法国总理见达赖,国民号召抵制法货,我国政府还不是呼吁大家不要这样做,要理性对待,要是政府也支持大家抵制行动,会不会出事?这样做是对的吗?

      退出论坛这样做对事件没什么意义,如果你还是喜欢这个家乡的小论坛,你还是有不舍的。何苦要分开,事件也并不是糟糕到让人伤心到生活不能自理。实在是生气就消失几天,回来后有谁会继续跟你计较?跟你计较的都是小气狭隘之人,你又何用理会,犯得着跟他耗时间,不如发多几篇有用的东西?

     那么再反过来说,他是“对”的,但很抱歉,他的贴被删不是我干的,我现在也没有去详细了解,我也不想发表什么意见,我只是这样认为:

         如果按论坛的章程管理来说他的确没错的,那我建议你再向论坛管理员们反映或找那个删除你的人再详谈,但前提是你要觉得自己的理由充分,也要的确做到没有违反论坛章程规范,你要拿得出觉得能让人信服的说话,前提无它,就是按论坛的章程来说。如果是这样,我很赞成,也会很支持、如果真的是这样,我愿意帮你的忙,不管我是管理人员还是会员。






     以上是我这个所谓“超版”的个人意见,有不对的地方欢迎大家继续指证,但有个不情之请:希望各位就在这个贴里回复和留下你的意见,不用再节外生枝,也希望大家按步就班,尽量不要再制造新的话题,一事还一事。大家除了上网都还要生活工作。好了!多谢!

        最后再补充一句:管理人员们删贴是须要输入理由才能操作的,不单是删贴,加精,高亮,加分等都是要输入理由才能操作的 的,如果有些会员没有收到,这肯定是网络原因或其它什么的原因,这个不用多说,所有版主们都知道,不输入理由是无法操作的。所以说无故删贴,这是一个不用须要讨论的问题,如果的确发生这样的事,那是机器的问题或后台的技术性问题,与原则无关。


[ 本帖最后由 风出手 于 2008-12-4 16:30 编辑 ]
27#
发表于 2008-12-4 16:10:1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管理员无所作为,那论坛才是最惨的
为了论坛的健康成长,管理员要付出更多的心机
删贴的目的在于影响没有扩大之前控制住,所以一般我都支持管理员的行动

我也在其他论坛玩,是普通会员,删贴都是无声无息的
不过想想那个“自由”的论坛撑了5年才倒,也是有它的理由的,跟管理员的苦心经营分不开
28#
发表于 2008-12-4 16:27:52 | 只看该作者
某些人中伤了他人  还侮辱了论坛   我向这个人抗议   他本来就是管理者   可是就是不愿意删除   还说有问题向上头反映  反映个头啊  !!!!!还用向上头反映吗?

我们一但出格一丁点  就是删帖封号   我反映他的帖根本就没有处理   这样公平吗?

想要人心服口服  不是用嘴说的!  长篇大论 根本就是放屁 !!!  你根本就没有做好!我们怎么认同   

这就是现在的矛盾根源!
29#
发表于 2008-12-4 16:37:36 | 只看该作者
哈哈   原来风一出手封贴就能还论坛一个清静,太强了!
好漂亮的回贴,我不是色盲,也不是近视, 看来我得发个公告,再跟大伙商量一下要不要公布出来。
30#
发表于 2008-12-4 17:00:23 | 只看该作者
沟通很重要!
理解很重要!
过河帅说得有理;
随笔说得有理;
风出手说得也有理;
如果把这三位论员的意见加在一起,就不会出现问题了.
既然已定有规纪,可否按章办事?
什么事都有可能,没有收到短信,你就不允许系统出问题?
管理员们真的很辛苦的,他们的付出不是平时我们见到这些表面功夫.
在其位,明其理.尽其责.
或许,有一天,你会明白.
LZ,还有一些被删过贴的论友们,你们的心情,我能理解.
祝大家在这可以开心过每一分钟.
31#
发表于 2008-12-4 17:20:10 | 只看该作者
版主可以成为版主也是有大家的[s:201]和选举吧 ... 好吧,就如你们所愿你可以说成这个是一手遮天的地方,如果这里是你们根本没有机会说话了,起码我发的帖子到现在还没有试过被无厘头删除的情况 ... 有空回去看看自己被删的次数,自己好好想想,被老是那么捞在这嚷嚷,新丰有几大!?街头不见街尾见,见到都不爽拉 ...
32#
发表于 2008-12-4 17:23:14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贴子被删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政治性的言论比较敏感,一般大论坛都承受不起..这不能全怪论坛,是\"大环境\"问题.呵呵.我想,论坛是巴不得有人讨论,人气旺点的.这对它本身没点坏处呢.

但是对于还有人重提旧事..倒有借地撒野的嫌疑.
把那件陈旧的小事,乐此不疲地放大来说事,(自称弱者,却气焰大得必须仰视)
介样有失爷们风度哩...何必呢

另外,成天把个官字挂嘴边.个人觉得介是一种强烈的自卑敏感心理...

咱不做弱者.更不做一个上窜下跳的弱者.

论坛...网民常光顾的论坛...有口水战很正常.也是在所难免的.
真的为论坛好.我觉得...应该从自己做起.有一颗宽容豁达的心.
33#
发表于 2008-12-4 17:49:00 | 只看该作者
哈,我这新手没怎么发过贴所以不知道怎么回事
34#
发表于 2008-12-4 18:00:56 | 只看该作者
有容乃大!

[s:49] [s:49]
35#
发表于 2008-12-4 19:15: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通往夏天的门 于 2008-12-4 17:23 发表
楼主的贴子被删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政治性的言论比较敏感,一般大论坛都承受不起..这不能全怪论坛,是\"大环境\"问题.呵呵.我想,论坛是巴不得有人讨论,人气旺点的.这对它本身没点坏处呢.

但是对于还有人重提旧事..倒有 ...



嗯,同意。
36#
发表于 2008-12-4 19:49:39 | 只看该作者
通往夏天的门      

你说的“大环境”  不如说是~~~这里的“小气候”和外面的“大气候”     问题的是这里的气候  有点[s:58]   


“敏感”上的问题 我只能说论坛的有些“敏感”就想“过敏”一样    过于“敏感”在某些情况下也是不好的~~~~[s:57]

这个敏感度  在不同情况 不同人 测量出来的度也是不一样的   这个可以了解   因为每个版主的“敏感”度不同嘛~~~~这个我了解        

“过敏”可不好啊~~


陈旧的小事 乐此不疲地放大  这个好理解  
如果你觉得是小事也OK     大事也行     对于乐此不疲地放大   我觉得好笑   对于其他人 这建事情根本就未解决!     我也没功夫去放大!   操作放大的是他们!   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  是谁先拍起的?   是谁先?   

他们吵就是正规程序   我们投诉就是有失爷们风度   荒唐!

如果投诉都是有失爷们风度的话   我直接无语了    还说什么啊!还谈什么啊!   



对于你其他的话   我直接无视好了    投诉=有失爷们风度
37#
发表于 2008-12-4 21:17:43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我只是觉得删贴一事,似乎对你造成了莫大的,无法弥补的伤害。以致你久久过后仍然耿耿于怀,至今不断被重复提起。对此我感到匪夷所思而已。

推心置腹一下,你关心的是公平公正和是非对错呢?还是个人情绪?客观点说,“风出手”那段详细的解释说明已经表明态度和立场了。这是非常诚恳和开放交流的态度。你还继续用这种咄咄逼人的口吻说话,就显得很不风度了。一副得理不饶人的姿态(暂且不管你有理没理,反正就是这么个姿态),难说不会造使偏向你观点的人变得迟疑起来。你觉得呢?个人觉得是没有必要一而再地昭示自己是多么脆弱和容易受伤。难道那不是小事吗?没有必要冠冕堂皇的标榜自己的正义。因为字里行间的情绪可能一早就出卖自己了。世界那么大,有趣的事也那么多,这本该多么美好的一男子,何必再为这等小事纠缠个没完呢。

倒不如心平气和地相忘江湖,继续自己的高谈阔论和海阔天空。

[ 本帖最后由 通往夏天的门 于 2008-12-4 21:19 编辑 ]
38#
发表于 2008-12-4 21:31:26 | 只看该作者
要是说得多,说得好,就能解民意,那么我只能说“官不会做官,民不会做民”。
讲那么多不知道民想要的是什么。

对风出手,我轻声说一句:你封贴的行为做错了。
如果你觉得你没错,请继续用丰富的汉字来回贴吧,希望能解民忿。
如果你觉得错了,我得引用你的话:面子问题,认个错就没事了。
到底知不知道“有错就认,认了就改”?
《外》那件事,如果猪壮壮早早对他的不良话语认个错,我想不用任何人封贴,不用删贴,也不用罢免他,那事就能圆满解决!涉及到的人也是只有这样的要求,但他没有,使民更忿,才逼得要罢免他。


管理者不会管理,旁观者不懂旁观。
随之附和的那些,把某人当大仙的那些,认为这是无理取闹的那些,认为能忍则忍就别吵着你的那些,请客观看问题!

现实的问题,在论坛里只能讨论,解决不了。但现在论坛有问题,难道不就此处理?

Vir-hyun,我跟你是同届的,但你知道我是哪里人?不知道吧。难道新丰论坛就只有新丰县城里的人啊?虚拟的问题不能拿到现实去解决。OK?

[ 本帖最后由 过河帅 于 2008-12-4 21:42 编辑 ]
39#
发表于 2008-12-4 21:39:56 | 只看该作者
不希望每次讨论一个公共问题时,都是过多过早地代入私人恩怨。
40#
发表于 2008-12-4 21:58:10 | 只看该作者
通往夏天的门

当事情没有完全被你掌握的时候  请搞明白!   一滴雨水是不能成为汪洋的   事情也不是你所想的如此简单!

不要跟我说 风度 姿态 态度 情绪   这些东西不单单属于一个人的   你应该跟大家说!OK

如果你硬是要跟我一个人说 风度 姿态 态度 情绪  我也没办法     


按你所说  你明白了什么?

广播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掌上论坛| 新丰家园网

© 2004-2018 新丰家园网.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粤ICP备2024327970号 网站联系QQ:89919308 电话:0751-228950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