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丰县铁帽顶矿区铁矿采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广东省新丰县铁帽顶矿区铁矿采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项目概要:
我公司一直持证合法采选的铁帽顶矿区铁矿,现拟扩大矿区范围。根据相关要求,我公司铁帽顶矿区铁矿采选扩建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项目规模:矿区范围扩大为0.72平方公里;在扩建前露天开采25万吨/年铁矿;扩建后露天开采阶段仍为25万吨/年,地下开采阶段15万吨/年铁矿;延用现有选厂,设计选矿能力25万吨/年;总服务年限17.5年。2)地理位置:广东省新丰县马头镇
3)建设内容:露天开采铁矿石25万吨/年或地下开采铁矿石15万吨/年,延用现有选矿。
【建设项目投资方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丰县铁帽顶伟帆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家川 联系地址: 新丰县马头镇 邮编: 511130 联系电话:13360980558 传真;0762-382213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联系人:张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滨湖路1号 邮编:510800 电话:020-86812216 传真:020-36836529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① 工作程序:投资方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发布环评公告;环评单位调研、监测、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期间进行公众意见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建设单位委托环保局组织专家评审;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专家评审意见、与公众意见一起提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即颁布实施。公众可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通过适当方式发表意见。
② 主要工作内容:识别环境影响;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跟踪监测、评价要求;环评结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可能受到该项目建设影响的以及关注该项目建设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以下事项发表意见或建议:①对项目建设的规划布局的意见和建议;②对项目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③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任何一种方式向环保主管部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发表意见或建议。
公示时间:2012年9月4~2012年9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丰县铁帽顶伟帆矿业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
ざ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