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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畜牧部门责令未通过兽药GSP认证兽药店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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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11:0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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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6] [b]县畜牧部门责令未通过兽药GSP认证兽药店限期整改[/b][/size] [size=4][b] 3月1日,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执法人员,对我县30多家未通过兽药GSP认证的兽药店进行全面清理检查。[/b][/size][size=4][b][/b][/size] [b][size=4] [/size][/b]当天,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兽药GSP验收组,对辖区内的30多家兽药经营门店进行了逐一检查,并将兽药GSP限期整改通知书及实施细则及时送达各兽药经营户,对门店的经营要求限时整改。 [b][size=4] [/size][/b]据了解,从3月1日起,凡未通过兽药GSP认证的兽药店,这些商店将不得再经营兽药。兽药GSP,是农业部发布对兽药店的经营者、经营场所面积等作出的相关规定,目的是保证兽药质量安全。目前我县有30多家兽药店,但只有2间通过兽药GSP认证,还有部分兽药店正在申请认证中,县畜牧兽医水产局负责人表示,在宽限期内仍未能通过兽药GSP认证的兽药店将被依法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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