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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头镇张田坑村一村民失火烧山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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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0-11 12:0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size=3]10月2日上午10时,马头镇张田坑村村民刘某,在该村黄坑“柴头劈”山段上清除竹山杂草时,因燃烧草堆引起山火,烧毁林木面积达127亩。10月8日,县森林公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及调查取证,依法对刘某实施刑事拘留。 审讯中,刘某对失火烧山一事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林业部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当前正是秋冬季节,天气干燥,容易发生火灾,严禁携带一切火种上山,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size] β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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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0-11 15:38:43 | 只看该作者

回 1楼(tomato) 的帖子

[/quote] 一言道破天机~~~~~~~~~~????? ┥┥
板凳
发表于 2012-10-11 14:08:19 | 只看该作者
都不知道是不是想烧完山好砍树,这个只是出来顶罪的,一百多亩的林子也有不少木材啦
地板
发表于 2012-10-11 19:45:33 | 只看该作者
我想知道结果判了多少年
5#
发表于 2012-10-11 20:38:29 | 只看该作者
看图,山上的树还很小呢。应该是用火不小心吧。
6#
发表于 2012-10-12 17:17:55 | 只看该作者
那是什么领导啊,还叼了根在办公....

广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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