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652|回复: 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持刀抢劫15起,新丰县内四少年疯狂作案落法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2-8 17:09: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align=center][size=4][size=5]持刀抢劫15起,新丰县内四少年疯狂作案落法网 [/size][/size][/align] [align=center][size=4] [/size][/align][align=center][size=4] 本报讯 四名少年不分昼夜,疯狂持刀抢劫路人,近日落入法网。[/size][/align][align=center][size=4] [/size][/align][align=left] [size=4]  今年11月11日14时许,两名女事主(其中一名孕妇)在新丰县城的后山公园散步时,遭三名男子持匕首抢劫,身上现金2700多元和身份证等物品被抢走。案发后,新丰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查工作。[/size] [size=4] [/size] [size=4]  原来,自今年五、六月以来,新丰县城曾发生多起持刀抢劫案,其作案的手段、实施的对象、疑犯的体貌特征等等,都与这起抢劫案非常相似。办案民警通过分析研判,认为近期接连发生的抢劫案件,很有可能是同一伙人所为,于是并案侦查。通过侦查,办案民警锁定曾某龙、温某明、潘某辉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size] [size=4] [/size] [size=4]  11月13日,办案民警查获潘某辉和另一人在县城某网吧上网,抓捕小组迅速将这两人控制。随后,民警又在学校、县城某出租屋将另两名涉案人抓捕归案,当场查获赃款一千多元。[/size] [size=4] [/size] [size=4]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温某明(广西籍,男,15岁,随父母生活,在新丰县城长大),曾某龙(男,15岁,新丰县人)、许某研(男,15岁,新丰县人),温某辉(男,14岁,新丰县人)四人分别供认:自今年五、六月以来,他们在新丰县城时分时合,以租坐三轮车为借口,多次抢劫三轮车主财物,在县城的后山公园等地,多次持刀抢劫妇女,累计共作案15起。随后,民警起回部分被他们丢弃的存折等物品。[/size] [size=4] [/size] [size=4]  目前,曾某龙、温某明、温某辉、许某研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size] [size=4] [/size] [size=4]来源: 韶关日报 (原标题:[size=5][size=4]持刀抢劫15起四少年疯狂作案落法网[/size])[/size][/size] [size=4]作者:陈继宗 [/size][/align]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 支持 反对 微信
沙发
发表于 2012-12-8 17:19:52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⑦⑦
板凳
发表于 2012-12-10 09:07:17 | 只看该作者
][/size] [/url][/b]
地板
发表于 2012-12-10 10:22:50 | 只看该作者
11月13日,办案民警查获[b]潘某辉[/b]和另一人在县城某网吧上网,抓捕小组迅速将这两人控制

目前,曾某龙、温某明、温某辉、许某研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5人还是4人,看得一头雾水~~~~
5#
匿名  发表于 2012-12-10 11:25:24
寒~~~
6#
发表于 2012-12-11 14:23:0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学生啊。。。。。。
7#
发表于 2012-12-11 15:27:47 | 只看该作者
风气坏了,不是一两天的事情!
8#
发表于 2012-12-11 16:07:46 | 只看该作者
新丰给后生仔威水啊
9#
发表于 2012-12-11 17:20:04 | 只看该作者
关两日还唔系放了。。。
10#
发表于 2012-12-11 18:23:58 | 只看该作者
阿龙可怜啊,没想到他是这种人!
11#
发表于 2012-12-11 19:08:27 | 只看该作者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错。
12#
发表于 2012-12-11 19:30:24 | 只看该作者
他们的父母有很大的责任
13#
发表于 2012-12-11 21:22:57 | 只看该作者
令人唏嘘!
14#
发表于 2012-12-12 10:24:57 | 只看该作者
看着心寒,才十几岁,身上还穿着校服。
15#
发表于 2012-12-13 22:17:19 | 只看该作者
太可怕了呀
16#
发表于 2012-12-14 20:56:06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人啊。   汗汗。  这个社会啊。。  汗汗。。     不要给这些小混混甩下去了。 但是新丰的啊派。我感觉就没什么用的。   要就经常去下纪念碑脚下看下了。  这样才是王道。
17#
发表于 2012-12-15 14:39:32 | 只看该作者
唉。。我也是三中的,看到这样。。。。
18#
发表于 2013-1-8 08:34:44 | 只看该作者
额,看着眼熟 应该是西门钟楚文的细仔了  

广播台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掌上论坛| 新丰家园网

© 2004-2018 新丰家园网.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粤ICP备2024327970号 网站联系QQ:89919308 电话:0751-228950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