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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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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6-04
新人字[2008]9号
关于开展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了配合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根据《2008年韶关市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精神,今年开设《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课程,作为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共必修科目,列入年度考核、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认定、延续注册、重新申请注册、逾期初始注册的必备条件。凡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不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含合格)以上等次。
为做好《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课程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全县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20日,请应参训人员到县人事局培训教育股报名,联系电话:2253454。
四、培训教材、学习形式
培训统一使用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教材《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采取集中授课的学习形式,时间为两天半,共20个学时,学习结束进行开卷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广东省科技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五、收费标准
收费按县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学习费60元/人(3元/学时),书费26元。
六、培训时间和人员安排
培训定于7月至10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见《新丰县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法培训安排表》。
七、往年培训课程补报办法
往年未参加《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上述时间报名参训。每科学习费60元/人(3元/学时),书费:《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18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20元。
附件:《新丰县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法培训安排表》
《知识产权法培训报名表》
新丰县人事局
二○○八年六月二日
新丰县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培训安排表
第一期 7月2、3日
丰城医院10人,妇幼所4人,慢病站3人,广播8人,计生4人,公路发展总公司4人,水利局4人,经贸局3人,粤新路桥1人,农业局4人,环监站3人,房产建筑公司3人,二建3人,联发建筑4人,疾控中心6人,设计室2人,房管所2人,质监站2人,建安公司2人,教育局5人,图书馆2人,公安局3人,林业局5人。农机总站3人,畜牧中心3人。
第二期7月8、9日
丰城医院11人,慢病站3人,广播8人,计生5人,公路发展总公司4人,水利局4人,经贸局3人,交管总站3人,农业局4人,房产建筑公司3人,环监站2人,疾控中心6人,二建4人,妇幼5人,联发建筑3人,设计室2人,质监站2人,房管所2人,县建3人,建安公司2人,教育局6人,文化馆2人,公安局3人,林业局5人。畜牧中心3人,丰城畜牧2人。
第三期 7月15、16日
丰城医院10人,疾控中心6人,慢病站2人,广播7人,计生5人,公路发展总公司4人,水利局4人,经贸局4人,交管总站2人,农业局4人,房产建筑公司3人,二建4人,妇幼4人,联发建筑3人,设计室2人,质监站2人,房管所2人,县建3人,建安公司2人,教育局6人,文化馆2人,公安局3人,林业局5人,地方公路4人,畜牲中心3人,丰城畜牧2人。
第四期 7月22、23日
丰城医院10人,疾控中心6人,慢病站2人,广播4人,计生4人,公路发展总公司4人,水利局3人,经贸局3人,农业局4人,房产建筑公司2人,二建4人,联发建筑3人,妇幼4人,设计室2人,质监站2人,造价站3人,县建3人,教育局5人,体育局3人,文化馆3人,林业局5人,客运公司4人,地方公路4人,医药2人,畜牧中心3人,丰城畜牧2人。
第五期
丰城医院10人,疾控中心7人,妇幼所4人,广播4人,药材3人,文化馆2人,博物馆2人,水利局3人,丰城林业站3人,农业局5人,房管所2人,建安公司3人,联发建筑3人,妇幼4人,设计室2人,造价站3人,县建3人,教育局5人,体育局3人,国土局2人,林业局5人,客运公司3人,汽运公司3人,地方公路4人,畜牧中心3人,丰城畜牧2人。
注:1.本表所列人数均为县城范围应训人员,乡镇站、所、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另行安排培训时间、地点。
2.本表所列人数为大约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3教育系统教师的培训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培训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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