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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告丨我县清明期间将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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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的通告
目前,全县即将进入清明祭祖高峰期,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2019年3月30日、31日和4月5日至7日在森林防火区重点区域的入山路口、坟墓相对集中和其他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区域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执行检查任务的人员应佩戴专用标志,对进入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实行集中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特此通告。
新丰县人民政府2019年3月22日
来源:新丰县人民政府编辑: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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