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摆在政府面前的公共交通的窘境就是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和出租车合法营运的尖锐矛盾.根据国家和省各部门的规定,三轮摩托车的使用年限只有8年,目前来说,95%的三轮摩托车都已经是报废车了,但还是在马路上跑,在街上拉客,破破烂烂的车容,在马路上晃悠着,没有牌照,就来个二摩的挂上去,只要见到有人招手,就来个急刹车,冲过去,把人拉上,晃晃悠悠地往前方急驶,看了真替坐在车上的人担心,万一出了什么事故,那破车又没有保险,开三轮的,不敢说都是穷苦人家,但总的来说,都是相对困难的,谁出钱给你"大修"呀?就算有些三轮摩托买了保险,但它不是营运车辆,对于车上的乘客,保险是不赔的,更何况是到了报废期的车辆?这一点,相信有点保险常识的人都知道.出租车就不同,四个轮子着地,起码就比三个轮子着地安稳.出租车每个季度都要进行安全检测,那么安全性方面就有保障,加上出租车都按要求购买保险,据说商业第三者都江堰市买了五十万,车内乘客每个位子都买了二十万,万一中招的话,也有保险公司赔,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就应该鼓励大家抵制三轮摩托车载客,但为什么政府就不去取缔三轮车呢?难道真的是考虑三轮车的几百个家庭的困难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也没钱,我家也困难,难道政府能不能考虑我一下,让我去偷、去抢吗?如果政府真的要考虑困难家庭,就应该充分利用资源,打开思路,扩大就业机会,让大家都能有工做,才可以有饭吃、有衣穿。并不是说不依法行政,而去损害合法经营的出租车的权益就可以解决问题的,政府就应该合理合法为人民着想,才可以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取信于民,才能解决问题。大家都见到了,三轮车上访完,出租车又上访,出租车上访完,三轮车又上访,访来访去,政府永远都是疲于奔命,何不痛下决心,将不合理、不合法的现象消除呢?那窘境不就可以解决了吗?不过,大家也知道这个矛盾始终有一天会爆发,就象一个已经点燃的炸弹,只不过是不清楚在哪个不好运的领导执政时爆炸而已,做官的只想着在我的任期内,平安过渡期就好了,有谁会痛下决心去整治呢?大家来谈一谈,应该用什么方法来帮政府或者说是相关部门解决这个问题比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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