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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活不认账 照样判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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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98%][tr][td][table=98%][tr][td]死活不认账 照样判九年[/td][/tr][tr][td]新丰县一宗零口供的盗窃案在大量证据面前画上句号[/td][/tr][tr][td]彭卫、廖志锋、陈继宗[/td][/tr][/table][/td][/tr][tr][td][float=left] 本报新丰讯 记者彭卫,通讯员廖志锋、陈继宗报道:“我就是没做,你们有证据就判我。”在新丰县,一名屡教不改的盗窃犯面对警方的审查却矢口否认相关罪行。但在大量证据面前,一宗零口供的盗窃案画上了句号。近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判处朱某金有期徒刑9年。前天,在新丰县看守所,记者采访了被告朱某金,朱某金表示服判。
3月27日,新丰县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一名男子正在该县县城一间摩托车修理店换摩托车头锁并对该车进行喷漆翻新,形迹十分可疑。接报后,民警迅速出击,当场缴获一台来历不明的摩托车和一批工具,并将该名男子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审查,该男子朱某金,45岁,新丰县人,因犯盗窃罪、销赃罪曾两次入狱,2003年4月23日刑满释放后,在新丰县县城租房住,一直无业。3月27日,该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朱某金予以刑事拘留。4月30日,经新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朱某金被依法执行逮捕。
新丰县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发现,在2005年9月至12月间,朱某金有在翁源县多次盗窃摩托车的作案嫌疑。新丰县警方立即向翁源警方通报案情。翁源警方对朱某金加强审查,但朱某金称从未到过翁源,矢口否认在翁源作案。
在翁源警方协助下,新丰县公安局刑侦民警收集了大量的证据。今年6月24日,办案民警驱车200公里赶至清远监狱,找到正在服刑的黄某某证实:2005年9月至12月间,其伙同一名40多岁的“阿金”多次在翁源县盗窃摩托车。办案民警提供朱某金的相片交给黄某某辨认,黄某某辨认,朱某金就是与其一起在翁源县多次盗窃摩托车的“阿金”。
办案民警继续赶至翁源县政法机关调取收集相关证据。经审查,法院最终认定了朱某金犯盗窃摩托车五宗、销赃摩托车三宗的犯罪事实。8月27日,朱某金因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被新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5万元。朱某金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月30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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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
发表于 2008-11-15 13: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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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以上新闻转自金羊网
(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金羊网 -- 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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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小偷 都应该打靶
ize] [/url][/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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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3] 我都有部摩托在圣保罗那里被人偷了,不知是不是那个家伙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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