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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法院邀请中学生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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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3] 近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宗诈骗案案件,特别邀请了县第三中学120余名学生旁听案件庭审过程。
本案被告人潘某在县城一麻将档内认识了被害人李某,在得知被害人李某家乡有一道路铺设水泥路面的情况后,被告人潘某便自称自己是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副队长,自己的表兄是韶关市审计局局长,可以帮被害人承包到上述公路工程,但要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并伪造相关文件、印章和收据,先后多次骗取被害人李某共计人民币10万4千元。被告人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自愿认罪。县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当庭作出被告人潘某诈骗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的刑事判决,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旁听的学生大多第一次现场观摩法庭审理案件,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既感到新鲜,又受到教育。学生们表示,今后将多学法、懂法,在做遵纪守法好公民的同时,也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size]
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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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9] 对。现在的学生太暴力。很可怕。他们就是后生无谓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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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樓主的帖子旋即冒出兩個問題
1.該120名是否成年人?
2.假設該120名學生為成年人,當進行如此“特設活動”的時候 是否徵詢過原告、被告、及各方面當事人?或及得到他們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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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是“公開宣判/公審大會/宣判大會”的年代了,凡事務以講求‘尊重’為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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