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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新丰两村民因野外违规用火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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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0 16:01:1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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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记者从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了解到,因清明节期间在野外违规用火,警方对马头一村民及黄磜另一村民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和5天处罚。
今年清明期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森林山火,坚守在防火一线的工作人员在进山的主要路口设置了检查点,严控将火种带入林区,并加强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余诗源节日期间,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全体民警取消休假,全员上岗,并加强林区巡逻,举全警之力,加强对各主要路口的巡逻检查力度。节日期间,全体民警深入林区第一线,一旦发生野外违规用火的,立即查处,并严格执行“新丰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尤其是节日期间,严禁野外用火烧香烛、燃放鞭炮等违规用火行为,坚决打击。
虽然禁火令发布了,但仍然有部分群众不以为然,出现清明扫墓放鞭炮、烧野草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  余诗源据统计,节日期间共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案件5宗,其中行政拘留2人,2宗移交县环保部门处理。
黄磜镇的廖某就铤而走险,扫墓燃放鞭炮,过后现场死灰复燃,造成起火。幸好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扑灭,才未造成损失。

嫌疑人廖某自己带头燃放爆竹又引起了山火,是我的错。以后祭祖扫墓不要再烧香烛,清理杂草就行了

据县气象部门介绍,从4月5日14时起,我县发布了森林火险黄色预警,4月8日最高温度达到了30摄氏度,我县火险隐患风险高,赏花踏青和祭祖人群在户外活动时,注意森林防火和野外用火安全。
县气象局副局长 气象高级工程师 温丽华清明节期间,我县是持续晴天天气,温度比较高。由于天气比较干燥,防火等级还是比较高的。未来几天还是持续这种晴热高温的天气。
来源:新丰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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