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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组织个全民捉贼行动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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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0-25 22:21: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大家都知道政府广场下面那停车的地方是小贼们偷车的黑点,我们何不组织下坛友行动? 有摄影设备的到超市上面的快餐店拍照,录像都可以。 其他人就是扮路人甲、乙在那游荡,发现情况,监视、及时报警。 有兴趣的大家可以细细探讨下。[s:67] 吂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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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1-11-2 19:41:56 | 只看该作者

回 30楼(碗仔) 的帖子

[s:89] 这个法不错,就是没这样的法,
33#
发表于 2011-11-2 19:11:30 | 只看该作者
你不是贼,是热心市民,怕什么

再说,真正的贼是不会怕我的
32#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1 22:42:59 | 只看该作者
[quote]引用第30楼碗仔于2011-10-31 16:50发表的  :
蹲守效率很低

要是有立法委员在论坛,建议他立法,抓到小偷依照伊斯兰的规矩做:砍手 [url=http://bbs.94xf.com/job.php?action=topost&tid=48952&pid=399691]http://bbs.94xf.com/images/back.gif[/url]
[/quote]


阿碗老师很~~凶悍啊!
小生怕!怕!怕!
31#
发表于 2011-10-31 16:50:23 | 只看该作者
蹲守效率很低

要是有立法委员在论坛,建议他立法,抓到小偷依照伊斯兰的规矩做:砍手
30#
发表于 2011-10-27 17:59:49 | 只看该作者

回 29楼(打击房产中介) 的帖子

是你做正义的小怪兽?还是你儿子呀?[s:106]
29#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7 17:57:08 | 只看该作者
[s:89] 我还是做我正义的小怪兽,保护全宇宙好了!!! [s:108]
28#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7 17:53:55 | 只看该作者
[s:136] 我超龄了!
27#
发表于 2011-10-27 15:19:43 | 只看该作者

Re:回 20楼(sb闲人) 的帖子

[quote]引用第21楼打击房产中介于2011-10-26 22:42发表的 回 20楼(sb闲人) 的帖子 :
恩,现状的确如此。那怎么样?
我们就要麻木吗?我们也什么都不做吗?
别人再怎么样麻木都是人家自己的事,但是我自己不能麻木。
我也就是想找下有志同道合的朋友没而已。
不管我做不做这事此贴也绝对对小偷有震慑的作用,总比警察什么都不做好吧?
....... [url=http://bbs.94xf.com/job.php?action=topost&tid=48952&pid=399361]http://bbs.94xf.com/images/back.gif[/url]
[/quote]

我强烈要求你去报考警察!你的正义、你的才智、你的为大众服务、为大众着想的精神让我感动万分。[s:64]我马上给中央投诉,你这正义之君不做警察确实是人民的一大损失!
26#
发表于 2011-10-27 14:46:12 | 只看该作者

Re:Re:回 15楼(打击房产中介) 的帖子

[quote]引用第20楼sb闲人于2011-10-26 22:32发表的 Re:回 15楼(打击房产中介) 的帖子 :

对呀!证据确着又如何!改革开放的今天,警察的工作再也不是抓贼、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了,而是吃喝拉撒睡,最正常的就是上班第一时间闭上眼睛开着车溜达溜达,然后打麻将、下班,有报警电话进来还要等这盘麻将糊了再去处理。还是多多祈求上天保佑吧!什么警察是摆设而已。


[url=http://bbs.94xf.com/job.php?action=topost&tid=48952&pid=399359]http://bbs.94xf.com/images/back.gif[/url]
[/quote]

我这里说的一点都不夸张。很真实的一件事:我的朋友在老公安局对面的图书馆那里住的,老公安局那里不是还有派出所和刑警大队的驻军吗?朋友家里有无赖在耍流氓,拿出刀子捅我朋友,我朋友早打了110求救的,可是就要等到过了二十多分钟, 已经酿成了流血事件了,才见到慢吞吞的警察,哈欠连天的出现在现场。大家不用脑瓜想都知道,老公安局到图书馆有多远的路,干嘛要等二十多分钟才见到警察,可想而知警察都干啥去了。我很气愤这件事
25#
发表于 2011-10-27 14:31:55 | 只看该作者
[quote]引用第22楼打击房产中介于2011-10-26 23:07发表的  :
阿姨别介意,我是很喜欢阿姨的[s:76]  [url=http://bbs.94xf.com/job.php?action=topost&tid=48952&pid=399363]http://bbs.94xf.com/images/back.gif[/url]
[/quote]
我更喜欢你,只是不敢表白而已,既然你都说了,我也不怕丢人了[s:80]
24#
发表于 2011-10-27 08:58:11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发此帖目的明确,有一定的作用。
支持!
23#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23:07:31 | 只看该作者
阿姨别介意,我是很喜欢阿姨的[s:76]
22#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22:42:13 | 只看该作者

回 20楼(sb闲人) 的帖子

恩,现状的确如此。那怎么样?
我们就要麻木吗?我们也什么都不做吗?
别人再怎么样麻木都是人家自己的事,但是我自己不能麻木。
我也就是想找下有志同道合的朋友没而已。
不管我做不做这事此贴也绝对对小偷有震慑的作用,总比警察什么都不做好吧?
21#
发表于 2011-10-26 22:32:08 | 只看该作者

Re:回 15楼(打击房产中介) 的帖子

[quote]引用第16楼笑看人生于2011-10-26 22:15发表的 回 15楼(打击房产中介) 的帖子 :
上次某局长因埋单打酒店服务员的事还记得吗?《今日一贱》等新闻媒体都播过的,又如何啊?? [url=http://bbs.94xf.com/job.php?action=topost&tid=48952&pid=399353]http://bbs.94xf.com/images/back.gif[/url]
[/quote]
对呀!证据确着又如何!改革开放的今天,警察的工作再也不是抓贼、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了,而是吃喝拉撒睡,最正常的就是上班第一时间闭上眼睛开着车溜达溜达,然后打麻将、下班,有报警电话进来还要等这盘麻将糊了再去处理。还是多多祈求上天保佑吧!什么警察是摆设而已。
20#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22:27:25 | 只看该作者

Re:回 15楼(打击房产中介) 的帖子

[quote]引用第16楼笑看人生于2011-10-26 22:15发表的 回 15楼(打击房产中介) 的帖子 :
上次某局长因埋单打酒店服务员的事还记得吗?《今日一贱》等新闻媒体都播过的,又如何啊?? [url=http://bbs.94xf.com/job.php?action=topost&tid=48952&pid=399353]http://bbs.94xf.com/images/back.gif[/url]
[/quote]

题目“某局长酒后对服务员施暴”那影响绝对不一样,你信吗?反正我信了。
19#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22:24:21 | 只看该作者
就好像这段新闻记者给打,视频大家都在看的,记者一样动手打人了,但是媒体说得只是记者给打,这就是新闻的学问。
抓住重点,扩大重点!
要把握新闻价值。什么是新闻的卖点很重要。
18#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22:21:08 | 只看该作者

Re:回 15楼(打击房产中介) 的帖子

[quote]引用第16楼笑看人生于2011-10-26 22:15发表的 回 15楼(打击房产中介) 的帖子 :
上次某局长因埋单打酒店服务员的事还记得吗?《今日一贱》等新闻媒体都播过的,又如何啊?? [url=http://bbs.94xf.com/job.php?action=topost&tid=48952&pid=399353]http://bbs.94xf.com/images/back.gif[/url]
[/quote]


那是没引起足够的重视。
单单一个今日一线是不够的,新闻是一门学问,一样的东西,你表达的不一样效果就不一样。
道理就不细说了。
17#
发表于 2011-10-26 22:15:32 | 只看该作者

回 15楼(打击房产中介) 的帖子

上次某局长因埋单打酒店服务员的事还记得吗?《今日一贱》等新闻媒体都播过的,又如何啊??
16#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6 22:04:02 | 只看该作者
[quote]引用第14楼笑看人生于2011-10-26 21:55发表的  :
即使被你拍到又如何? [url=http://bbs.94xf.com/job.php?action=topost&tid=48952&pid=399343]http://bbs.94xf.com/images/back.gif[/url]
[/quote]


证据,你明白是什么东西吗?
不要忘记世界上还有比警察、比官员还牛B的人物,那就是记者。新丰的记者不出面,有证据报上去省城如何?
一个电话的事情,谁来追究我一个老百姓的事。谁麻烦?
我很乐意这样做,这是态度问题。
你觉得没用就不做,那你给车碾了就不要怪路人没看到你,因为“即使看到了你又如何?”

广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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