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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撞死劫匪【见义勇为】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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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23:50: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丰家园网,新丰百事通。
[align=center][b][size=4]小车撞死劫匪【见义勇为】引争议[/size][/b][/align] 目睹女孩遭“飞车党”抢劫,小车司机驾车逼停摩托车,两车相撞后导致劫匪一死两伤。对于小车司机的行为,街坊纷纷赞扬其“见义勇为”。前晚23时许,这一颇具争议的事件发生在白云区金沙洲新社区。小车司机的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警方昨日并未回应。记者获悉,警方目前已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align=center][b] [/b][/align][align=center][b][color=#000000][size=2][font=宋体]白色小车撞倒了摩托车,并停在现场[/font][/size][/color][/b][/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color=#000000][size=2][font=宋体][color=#000000][size=2][font=宋体]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急救[/font][/size][/color][/font][/size][/color][/align][align=center] [/align][align=center][color=#000000][size=2][font=宋体][color=#000000][size=2][font=宋体]警方也及时赶到现场处置[/font][/size][/color][/font][/size][/color][/align] [b]女孩夜行遭抢手机[/b] 前晚23时许,白云区金沙洲新社区的街道上行人稀少,更不用说居西面的礼传西街了。街西侧临茅草丛生的荒地,愈加使这条街显得偏僻。此时,一名年约20岁的女孩正独自沿着礼传西街向南行,对即将到来的危险毫不知情,依然兴致勃勃地讲着电话。 家住附近居民楼的董阿伯站在阳台上,目睹了事件的整个过程,“当她走到礼传二街路口时,身后驶过来一辆摩托车,车上坐着3名男青年”,而“煲着电话粥”的女孩,丝毫未注意到渐渐逼近的摩托车。 摩托车靠近女孩后,车上的2名男子突然冲下来抢夺手机,受惊的女孩连声呼喊“救命”,争执过程中,女孩的左手腕受伤,鲜血染红了袖口。据另一目击者称,曾有一把约30厘米的长刀遗留在现场,刀刃沾有血迹,推测女孩被劫匪持刀割伤。 [b] 小车启动撞摩托车[/b] 女孩的尖叫声引起了附近居民的注意。手机抢到后,2名男子迅速跨上摩托车,左拐驶入礼传二街欲逃离。“这时候停在交叉口的一辆白色小车突然启动,随摩托车也拐入礼传二街。”董阿伯说,小车为白色起亚,驶入礼传二街约10米后,只听“砰”的一声巨响,摩托车与小车相撞,3名男子被碰撞产生的冲击波裹入车底,而摩托车也摔在了3米之外的路基旁。 据董阿伯称,撞车后,从小车驾驶舱走下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身材魁梧,身高超过1.8米,“他看起来很镇静,还冲车底的抢匪说‘不要出来’,并称自己此举为逼停劫匪。”记者从目击者拍的现场照片中看到,两名男子的手从车底轮胎旁探出来。 23时30分许,警方赶到现场,车底2名男子才自行爬出,似有受伤。“第三个男子在车底已经身亡,最后是吊车驶来,将起亚车车头吊起,才把尸体拖出来的。”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死者“阿飞”为从化人,年仅17岁,另2名劫匪苏某(30岁)、黄某(31岁)均为广西人。而小车司机张某为哈尔滨人,30岁。 [b] 街坊[/b] [b] 司机是否构成见义勇为引争议[/b] 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回访案发现场。在礼传二街西端,泛黑的血滴点点洒在地上,马路上用粉笔画着撞车后两车的位置。据指引,记者发现小车当时所停方位使司机恰好能将抢劫的全过程尽收眼底。 附近的居民对前晚的事件议论纷纷,对于小车司机逼停摩托车的行为,大多数街坊竖起大拇指,称其为“见义勇为的好人”。“司机的行为是为了救人,应属正当防卫,如果这都要负刑事责任,那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街坊陈先生说。不过,也有人认为司机的举动有些过激,“不由分说地撞上去,撞死的毕竟是人啊。” [b] 律师[/b] [b] 是否见义勇为关键在司机的口供[/b]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如果小车司机看到了劫匪持刀并实施抢劫的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撞上去属于正当防卫,且不受防卫过度的法律条款影响。”朱永平称,在此情况下,司机所做的属合法行为,不用承担撞死人的后果。 “如果他并非怀着见义勇为的念头,只是凑巧与摩托车相撞,阴差阳错做了‘好事’,那么则属于普通的交通事故,责任需由交警来认定。”对于小车司机的行为是否该算作见义勇为,朱永平称关键在于司机的口供。 [b] 警方通报[/b] [b] 警方呼吁知情群众提供线索[/b] 昨日,广州白云警方向媒体通报:1月17日晚23时许,警方接110报警称白云区金沙街礼传二街发生一宗抢劫案,3名嫌疑人在驾驶摩托车逃跑过程中与小车发生碰撞受伤。接报后,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通知120到场抢救伤者。3名伤者被送到附近医院救治。期间1名男子抢救无效死亡,另2名男子已经脱离危险。 据初步调查,1月17日晚上23时许,事主黎某(女,广州人)途经金沙街礼传二街与礼传西街交界处时,突然被两名男子推倒在地并抢走手机1部。2名男子作案后迅速乘坐1辆摩托车准备逃离现场。期间摩托车与1辆小车发生碰撞,摩托车上3名男子倒地受伤。 目前,白云区警方对此案高度重视,已成立专案组全面展开调查工作。广州市交警部门已介入调查。警方呼吁知情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协助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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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1-22 12:59:32 | 只看该作者

回 5楼(打击房产中介) 的帖子

[quote][url=http://bbs.94xf.com/u.php?username=打击房产中介]打击房产中介[/url][color=gray]:[/color]

司机必须是故意,无意的碰撞是属于交通肇事,有意的去拦截劫匪是见义勇为,司机下车第一反应就是叫劫匪不许动,那就很明显是见义勇为。造成伤亡不是司机本意,但是也是大快人心的事情!
希望见义勇为的司机得到公平对待,不要又给所谓人权的天平左右命运,这将是里程碑式的案例。

去年底家里人给小毛贼抢包,追了几百米,逮到就是一顿狠抽,头都打爆了,JC叔叔说的那叫索打。不会追求的。 [url=http://bbs.94xf.com/job.php?action=topost&tid=50941&pid=407322]http://images/back.gif[/url]
[/quote]
对!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人权,只有真正意义上的人性和道德。不要让英雄留下伤心的眼泪,那些专家们不要过度追求法律的公平和公正跟应该考虑人性和道德。
8#
 楼主| 发表于 2012-1-20 18:07:37 | 只看该作者

回 6楼(云山枫叶) 的帖子

[quote][url=http://bbs.94xf.com/u.php?username=云山枫叶]云山枫叶[/url][color=gray]:[/color]非常好!祝那司机好人一生平安!
你的家人真强悍,追到小贼狠揍一顿?最好折断毛贼的一两根手指头,给他留下永久的纪念,那才叫痛快!
顺祝你和家人好运一生相伴 ![color=gray] (2012-01-20 17:20) [/color][url=http://bbs.94xf.com/job.php?action=topost&tid=50941&pid=407332]http://images/back.gif[/url]
[/quote]
其实我家人没干什么,我都是在派出所我才知道的,都是热心的路人帮忙,谢谢那些年轻人。
7#
发表于 2012-1-20 17:20:39 | 只看该作者

回 5楼(打击房产中介) 的帖子

[quote][url=http://bbs.94xf.com/u.php?username=打击房产中介]打击房产中介[/url][color=gray]:[/color]司机必须是故意,无意的碰撞是属于交通肇事,有意的去拦截劫匪是见义勇为,司机下车第一反应就是叫劫匪不许动,那就很明显是见义勇为。造成伤亡不是司机本意,但是也是大快人心的事情!
希望见义勇为的司机得到公平对待,不要又给所谓人权的天平左右命运,这将是里程碑式的案例。 ..[color=gray] (2012-01-20 13:20) [/color][url=http://bbs.94xf.com/job.php?action=topost&tid=50941&pid=407322]http://bbs.94xf.com/images/back.gif[/url]
[/quote]
非常好!祝那司机好人一生平安!
你的家人真强悍,追到小贼狠揍一顿?最好折断毛贼的一两根手指头,给他留下永久的纪念,那才叫痛快!
顺祝你和家人好运一生相伴 !
6#
 楼主| 发表于 2012-1-20 13:20:05 | 只看该作者

回 3楼(云山枫叶) 的帖子

[quote][url=http://bbs.94xf.com/u.php?username=云山枫叶]云山枫叶[/url][color=gray]:[/color]我很希望那司机是故意行为。因为那小贼本就该死!
[color=gray] (2012-01-20 12:26) [/color][url=http://bbs.94xf.com/job.php?action=topost&tid=50941&pid=407316]http://bbs.94xf.com/images/back.gif[/url]
[/quote]
司机必须是故意,无意的碰撞是属于交通肇事,有意的去拦截劫匪是见义勇为,司机下车第一反应就是叫劫匪不许动,那就很明显是见义勇为。造成伤亡不是司机本意,但是也是大快人心的事情!
希望见义勇为的司机得到公平对待,不要又给所谓人权的天平左右命运,这将是里程碑式的案例。

去年底家里人给小毛贼抢包,追了几百米,逮到就是一顿狠抽,头都打爆了,JC叔叔说的那叫索打。不会追求的。
5#
发表于 2012-1-20 13:03:22 | 只看该作者
好!!
地板
发表于 2012-1-20 12:26:06 | 只看该作者
我很希望那司机是故意行为。因为那小贼本就该死!
板凳
发表于 2012-1-20 10:07:10 | 只看该作者
很好!见义勇为! [/size] [/url][/b]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1-19 23:52:32 | 只看该作者
[s:89] 绝对的见义勇为,必须的见义勇为。 看那些小毛贼还敢嚣张吗?撞死你没商量。 厸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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