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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工作成为群众的“温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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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center][size=5]法援工作成为群众的“温暖工程”[/size][/align]
[size=4] 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律制度,也是一项很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有效地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size]
[size=4] 马头镇潭石村村民温某2005年发生车祸,腿部严重受伤,肇事方不履行责任及时赔付治疗费用,自己不得不垫付治疗费用7万多元。镇司法所了解到温某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后,为他提供法律援助,经过开庭和司法调解,最终为温某追回了医疗费,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size]
[size=4] 目前,我县在各镇街司法所设立了7个法律援助服务站,开展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即在所辖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系员,把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拓展到基层,以方便广大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size]
[size=4] 在农村,土地、山林等纠纷问题并不少见,在马头司法所调阅卷宗时,就发现了不少这样的案例。湖塘村村民李红生在自家宅基地拆建,但邻村村民说地方是自己的不许李红生建房,司法所、村委会了解情况后,找来土地分布图,划清地界,及时调解化解了矛盾,李红生得以顺利建起了新房。[/size]
[size=4] 据了解,去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处接待解答人民群众来电来访的各类法律咨询500人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2件,其中刑事案件42宗、民事案件80宗。共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困难群体开展法律援助69人次,追回经济补偿79万元,有效地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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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size]
[size=4]作者:罗秋燕 李奇文[/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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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了。。只能说开多点机构能让跟多的人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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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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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社会现象,新增的......办公室之类的机构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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